正义的翅膀岂能折断,一起刑讯逼供案纪实
[align=center]霓虹灯下有血泪——记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刑讯逼[/align][table=97%][tr][td=1,1,120][日期:2007-12-27][/td][td]来源:[url=http://0515bbs.net/thread-5360-1-1.html][color=#0000ff]中国调查纪实网[/color][/url] 作者:刘萍[/td][td=1,1,100][字体:[color=#0000ff]大[/color] [color=#0000ff]中[/color] [color=#0000ff]小[/color]] [/td][/tr][/table] 文/血泪(刘萍):s}e1Q9QF[size=3]晏爱华(阜宁县原反贪局局长)、陈必太(原反贪局副局长)、郑美恩(原侦察一科科长)、徐立山、徐荣兵、高中、赵学岩、蔡建光、陈志育滥用职权、公报私仇,在协助侦察审理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朱月林涉嫌受贿案中利用职权,以我窝藏脏款为由,实施暴力手段,对本人(刘萍)采取刑讯逼供,百般残酷手段进行人格、肉体和精神上的催残,致使本人至今(近四年)还留有数块伤疤,耳朵变形,每逢阴雨天,全身酸麻,左胳膊更是又酸又痛,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具体事实如下:
事情起因: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岳父朱月林(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因涉嫌受贿被立案审察,由盐城市检察院和阜宁县检察院共同侦察审理此案,在侦察过程中,我于二0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被阜宁县反贪局局长晏爱华通知到阜宁县反贪局谈话,一直到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才放回来,共关押了整五个月。我岳父朱月林在任阜宁县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晏爱华曾经多次登门,为其亲戚李宁在交通局调动工作等问题上未能如愿,后来又请朱月林的亲戚晏步云出面,为其儿子安排到交通局工作,又没能如愿(现在法院做临工开车)。从此晏爱华在办案中大肆宣扬,朱月林如何没有给他面子,要治朱月林于死地而后快,在朱月林涉嫌受贿案发时,他更是如鱼得水,宣扬一定要把朱月林和刘萍办倒,说什么“杀猪(朱)宰牛(刘)。”他叫我儿子没能安排好工作,现在叫他女婿也把工作丢了。就这样,在他的直接指使迫害下,我的人身权力受到严重侵犯,过着非人的日子长达五个月之久。 xou9`P
在局长晏爱华的指使下,我在关押的五个月中,他们对我采取了百般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手段进行逼供、诱供、指供,叫我交出莫须有的岳父朱月林藏在我身上11张40到60万的存款单,还让我承认同学肖广和曾借给我(用于房屋装璜的)1万元钱和中秋节给我买烟酒的3500元钱是收受贿赂,并且还强迫我承认将这事告诉了我岳父朱月林,还逼我在编造好的笔录上签字划押。我不承认,他们就对我开始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的经过:二0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八时许,阜宁县反贪局在没有任何真实凭据的情况下,将我通知到反贪局。在训问中,我都如实反映了情况,并向他们保证如有假话,我愿受法律严惩,并当我单位领导面写了保证书,可他们目的没有达到哪肯放手,不放我回家,把我带到阜宁迎宾饭店。二十七日起他们七八人就开始给我昼夜排班我便开始过着非人日子,40多天昼夜轮翻的折磨我。使我得不到片刻休息。首先,反贪局副局长陈必太强迫我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我昏倒在地,随后,陈必太又强迫我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六、七个小时。之后,晏爱华又指使陈必太、高中、蔡建光等人用手拷将我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现吊我十天十夜的铁链在我们手里),用电警棍捅我,用皮带抽我(是把我的皮带解下来的最后被打断成很多节),当时我只穿—件T恤衫,他们将我的T恤衫拉上去套在我头上,用电警棍在我赤身肉体上下捅,至使腹部一片片血痕,他们还用电警棍对准我手指电我,使我全身烧得无法忍受(他们用坏了多只电警棍),就这样,他们轮翻在迎宾饭店折磨了我九个昼夜。[/size]T-vT0L7CR9EYD
[size=3] 转移办案地点:七月五日下午,在晏爱华的指挥下,由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等人,用黑塑料袋套住我的头,用手拷反锁我的手,将我推进一辆车子里,将我带到阜宁县硕集镇国俊旅社,在车子上他们左右各一人,对准我头部一顿暴打,到国俊旅社后,他们将我拖进一个房间,把我反拷着(背剑式难受的生不如死)跪在搓衣板上,一跪就是一夜。现在手腕上还留有块块疤痕,膝盖都跪肿起来,皮都跪掉了,血肉模糊。之后,郑美恩为首的几个人,将我用手铐吊到南北双拉的钢丝上,用两只拳头猛打我的腮部,直打得我满嘴是血和肉块,还不准吐出来,硬要我咽下去。现在回想,那真是惨绝人寰,人间地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