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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夹克 发表于 2008-5-17 15:19

想对老王说!!!

王石:
这不是慈善,
这不是负担,
这不是任务,
这是铿锵奋起的号角,
这是不可逃避的责任,
这是义不容辞的大义,
奉劝老王,[size=6][color=sienna]苟利家国生死以,岂因私因避趋之[/color][/size]

午夜蓝山 发表于 2008-5-17 18:18

顶皮夹克的

虎皮海椒 发表于 2008-5-17 18:27

恩,同意皮夹克的说法

jaty 发表于 2008-5-17 19:01

对于万科这次很寒心

灵羽525 发表于 2008-5-17 20:36

哎····支持楼主

dangerous445 发表于 2008-5-17 20:44

中共的~~

走啊走啊走 发表于 2008-5-17 21:00

让我对他的看法改变了很多--------

果然和普通人有很大差别啊---

人性上的差别

水果泡饭 发表于 2008-5-17 21:04

顶起,啥也不想说了!

zjx118 发表于 2008-5-17 21:42

苟利家国生死以,岂因私因避趋之

王是掉钱眼的人

ID118 发表于 2008-5-17 21:46

其实万科捐200万也好,捐2万也好,都没关系,关键是王董的一番话让人很不爽,感觉高调和虚伪!:L

succeed2008 发表于 2008-5-17 22:37

苟利国家生以死,岂因祸福避趋之!

趋利避害可以,但是这么攸关的时候就应该舍得,王总也是过来人,不应该不明白这个道理,平时可以省,海啸可以省,风暴可以省,但国家有难一定不能太计较个人私利,要知道,有国才有家!钱用在刀印上。我问你,你在北京上海深圳一套100多平米的公寓卖多少钱,就当少卖几套房子你能死么?我只说一句:是老百姓养着你,你自己看着办吧!

三人行必有我师,老王,这一次很多人都可以做你的老师!

[[i] 本帖最后由 succeed2008 于 2008-5-17 22:39 编辑 [/i]]

succeed2008 发表于 2008-5-17 22:39

老王,你这次真的很不厚道!

幽灵@天使 发表于 2008-5-17 22:41

顶。。。

 神七 发表于 2008-5-17 22:46

有多少才是多呢?

丢丢掉了 发表于 2008-5-17 23:48

他在博里的“解释”怎么看怎么怪!
以前高看他了~~

succeed2008 发表于 2008-5-17 23:54

他不解释还好,越描越黑!以后不要在全国人民面前提什么大义!

逍遥公子 发表于 2008-5-17 23:59

:Q :Q

奈何人间 发表于 2008-5-18 00:22

没话可讲!!

心在天涯 发表于 2008-5-18 00:50

这次灾害考验着每一个中国人的良知。不管每个人说什么,做什么,只要他(她)扪心自问,是否对得起中国人的良心?

喜新不厌旧 发表于 2008-5-18 09:4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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