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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的灰烬 发表于 2008-6-5 15:40

商务部明确:严禁商家假借抗震救灾名义搞促销

  本报讯 (京华时报 记者谭丽雅)昨天,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紧急通知,严禁商家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震区重建、踊跃捐款捐物的时机,假借“抗震救灾”、“为灾区人民祈福”等名义,搞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开展商品促销活动。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商务、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规范“义卖募捐”、“按比例捐赠营业额”等行为,对于已发生的要督促商家按程序转交募捐款物,并公布于众。

新沙人家阿伟 发表于 2008-6-5 19:24

早应该出台了

马教授 发表于 2008-6-5 22:25

他妈的,商务部管得够宽,怎么没管管淘宝的无照经营,逃税销售呢。

konka7558 发表于 2008-6-9 23:18

地震都差不多过了1个月了,才出台这个规定。早干什么去了。

那些什么每卖一件产品就捐款多少块,或者每消费多少钱就有多少捐给地震灾区的企业,都不知道借地震赚了多少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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