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君 发表于 2006-11-29 18:22
警醒、不解、感慨<br /> 有感“南宁驴友遇难事件宣判之原告胜诉”<br /> 近日全国不少户外网站在报道南宁驴友遇难事件的有关问题,今年7月,广西南宁市13名驴友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露营,不料夜晚露宿时山洪暴发,一名女孩被洪水冲走身亡。女孩的母亲状告驴友,要求另12名驴友赔偿35万元。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我国首例遇难驴友家人状告一同出游的驴友。<br />结果法院一审判决在网上发帖的召集人要承担主要(60%)的责任,其他11人要承担次要责任(15%),死者承担25%的责任。并且经过“合理”测算了各种赔偿合计要赔偿死者家人21万多元,召集人要赔偿16万多元,其他11人每人赔偿达4500多元。这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者家属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费。<br />这就成为全国第一起因为AA户外活动引起的诉讼,并且成为一个对全国户外运动及其不利的判例,我们不得不深思、警醒、愤慨与感慨。。。。。。。,<br />深思:<br />我国的户外运动已经发展了十余年了,各地的民间户外运动对于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提升民众身体素质、建立和谐社会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是有目共睹的。成绩应主要的,而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相关的管理规范、体制、法规却滞后跟进。在这样缺失的法制环境下,主办人对于事故的承担范围被无端扩大,也就成为这一法制环境下的受害者。在这一判决中也提到了国家没有建立这类户外探险活动的责任认定机制(法律法规),既然如此,难道国家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吗?我们该深思呀!<br />警醒:<br />对于推动各地普及的户外运动AA制方式,这一判例无疑是棒喝一声,这次召集人收取了60元的费用,却换来了2800多倍(16.88万)的赔偿。其他同行人也竟然承担了75倍的赔偿。我们姑且不探讨召集人是否是盈利为目的。但这样的户外活动对于各种参与人在抵御各种风险上是有多么的脆弱,就算是办了10万的保险也抵不过家属的要求,还要看活动是否在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中。我个人支持低风险的户外活动可以实行AA制,但高风险的户外活动就必须警醒了,你值得以低收益、高投入去做高风险的事吗。那些随意在网上发帖的人是不是也要小心了,还要参与者也要“警惕”了。<br />愤慨:<br />我不想指责死者的家属,但我很难理解一些人在对待意外人身伤亡的心态,生命是宝贵的,但人总有一死,或老死、或意外身故等等,死,对于家人是悲痛的,多数钱也换不回死者。但如果当事人在自己选择的活动中发生意外身故,而让其他人承担过分的,或者是不应该的经济赔偿,特别是那11个人,我相信就是那位死者在天有灵也未必同意家人的这种的做法,这样高额的赔偿无形又是一种痛苦加给了在世的人,这实在令人愤慨。<br />感慨:<br />如果约朋友出行一旦发生事故,主约人就要承担如此巨大的赔偿,同行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的话,那大家还是在家打麻将吧。户外运动健康意义是非常明显的,它肯定有一定的风险,但看全国的大局,我们户外界每年的死亡事故其实是发达国家的零头。没有哪项社会活动是绝对没有风险的,当然我们必须尽力避免风险,科学运作。但如果这个判例成为全国各种社会活动可以效仿的赔偿原则,那不仅是对户外运动事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其他活动都可以效法,那就太可怕了。没准哪天和你一起吃饭的朋友噎死了,你也得赔偿,因为你没有劝阻他少吃点嘛。(网上查看地址 <a href='http://www.8264.com/18649.html)' target='_blank'>http://www.8264.com/18649.html)</a> <!--emo&:D--><img src='style_emoticons/default/biggrin.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biggrin.gif' /><!--endemo--> <br />。。。。。。。。。。<br /> 东 方<br />
天边无夕阳 发表于 2006-11-30 09:46
转到户外业界吧,放在那个板快更合适。
新发现 发表于 2006-11-30 18:06
<span style='font-size:14pt;line-height:100%'>户外圈内的人或者业内的人有点太高估了"户外"这个词在目前中国的影响力,也就是太把户外当回事了.<br />参加稍带一点专业性户外活动(用来区别于逛公园爬小山)的人数看似快速增长,但放眼全社会怎么算也都只是那么"一小撮".从平民到官员,没几个人对于"户外"有什么清晰的概念,对于背着大包的驴子,人们的眼光要么好奇要么不屑要么没感觉,总之,"户外"基本上还是属于一个自娱自乐的事物,受到社会的关注程度那是相当的低.<br />至于户外用品这个行业,恐怕属于目前全部多行业里面最小的行业之一,创造的利润税收解决就业的人数在经济总量里几乎是微不足道.<br />当各地政府不断挖山采石修马路建度假村开发风景区收门票的时候,他们会想到这里曾经是户外活动者追求自然的圣地吗?当法院判决AA制出行人员都得为同伴伤亡赔款负责时候,他们想过会对户外活动户外行业造成打击吗?都不会的,"户外",暂时还入不了他们的法眼.</span>
孤单颜色 发表于 2006-11-30 18:38
哎<br />户外<br />何去何从
autoasm 发表于 2006-12-2 17:34
>> 当法院判决AA制出行人员都得为同伴伤亡赔款负责时候,他们想过会对户外活动户外行业造成打击吗?都不会的,"户外",暂时还入不了他们的法眼.<br /><br />简单说,就是钱比命重要了? <!--emo&^_^--><img src='style_emoticons/default/happy.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happy.gif' /><!--endemo-->
百叶窗 发表于 2006-12-4 16:55
<!--QuoteBegin-新发现+2006年11月30号 , 06:06 PM--><div class='quotetop'>QUOTE(新发现 @ 2006年11月30号 , 06:06 PM)</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span style='font-size:14pt;line-height:100%'>户外圈内的人或者业内的人有点太高估了"户外"这个词在目前中国的影响力,也就是太把户外当回事了.<br />参加稍带一点专业性户外活动(用来区别于逛公园爬小山)的人数看似快速增长,但放眼全社会怎么算也都只是那么"一小撮".从平民到官员,没几个人对于"户外"有什么清晰的概念,对于背着大包的驴子,人们的眼光要么好奇要么不屑要么没感觉,总之,"户外"基本上还是属于一个自娱自乐的事物,受到社会的关注程度那是相当的低.<br />至于户外用品这个行业,恐怕属于目前全部多行业里面最小的行业之一,创造的利润税收解决就业的人数在经济总量里几乎是微不足道.<br />当各地政府不断挖山采石修马路建度假村开发风景区收门票的时候,他们会想到这里曾经是户外活动者追求自然的圣地吗?当法院判决AA制出行人员都得为同伴伤亡赔款负责时候,他们想过会对户外活动户外行业造成打击吗?都不会的,"户外",暂时还入不了他们的法眼.</span><br />[right][snapback]550489[/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说的不错!<br />要是按照事故死伤人数来评论行业,第一个该关闭禁止的行业是煤炭开采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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