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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枪 发表于 2007-1-4 03:26

3号才看到这些帖子,只有一个字来表达--寒<br /><br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用这些语言来说我,不过怎么样,至少我当你是过朋友........<br /><br />人能在路上一同走过不是件容易的事,相信户外界认识我的朋友也不少,老枪做人还不至于你说的那么无耻吧?<br /><br />9月离开家乡,或许你也知道原因,这里不妨明说,我是因为不想被逼结婚。所以离开后也一直没和朋友们和家人联系,只是想静一静,或者是找寻一个目标罢了.....<br /><br />如果说我是骗子:<br /><br />1,我有必要为两千来块钱背上个骗子的名声?我要是骗朋友个几万元该不是太难吧?<br /><br />2,在拉萨时我有必要把一些个人物品什么的包裹到你家?<br /><br />3,我有必要中间先还你1000元?<br /><br />4,我可是主动向你借钱(或者你说的骗钱)?<br /><br /><br />说实在的,至于路上账目虽然我有所吃惊,我不想再在这争论什么,你说我还欠你2700,那么我就欠你2700,的确是答应你10月还你的,但也请理解,9月出来后丢弃了家里的一切,也没有正式工作过,但现在找到工作了,所以郑重跟你承诺:元宵节前还你,哪怕是借也还你~~!<br /><br />如果我没有还你,再骂败类无耻骗子~!OK?<br /><br />毕竟朋友一场,写那些帖子的时候难道真的没有想过别人的立场以及带来的后果?难道不觉得言辞和行为有些过火?如果我正如是你所说的这种骗子,漂泊了十一年,也算是朋友遍天下,为何独独去骗你2700钱啊?<br /><br />做事和登山一样,我们都该想想这么做的影响,以及方式。看到边缘的一些朋友回的帖子,至少这个冬天不是那么冷~~~~~~~<br /><br />最后:祝福一同走过的朋友,新年快乐。包括二姐你以及匹诺曹!<br /><br />请把你的银行账号发送下:oldgun@126.com<br /><br /><br /><br />

长春二姐 发表于 2007-1-4 05:19

<br />至于帐目你可以去边缘查,我已经写的很清楚了.<br /><br />整个过程边缘的帖子也很清楚了.我不在多说了.<br /><br />大家拭目以待.<br /><br />还清钱我撤帖子.

prana 发表于 2007-1-4 10:57

关注

喜新不厌旧 发表于 2007-1-4 11:09

钱啊   哎~~

同一人 发表于 2007-1-4 11:27

不清楚.....<br />似乎应该是个结尾了.<br />出外,之间还是不涉及钱的好.

邦锦美朵 发表于 2007-1-4 14:42

关注中!!!!!!

芷蓝 发表于 2007-1-4 15:38

无语路过~··

昆明断翅 发表于 2007-1-4 16:20

我路过

步虚 发表于 2007-1-4 16:24

有错误勇于承认, 积极配合解决问题, 是条汉子

老船 发表于 2007-1-4 16:49

老枪, 一个真实的小故事与你分享:<br /><br />李宁本人在品牌初创期借了不少外债, 很多是借好朋友的, 大家当时都明确的告诉他: 钱给了你,不要还了, 都是朋友, 又都是有头有脸的人, 也不缺这点.<br /><br />后来, 李宁主动挨家挨户把全部欠款一分不差的还清了.请注意, 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发迹, 只是手头积蓄了一点点而已.<br /><br />这个老实的小伙子现在成了十多亿身价的大富豪. 拥有了自己的高尔夫球场和国内第一大体育用品公司, 并在香港上了市.<br /><br />人有多大胸襟就能做多大的事情, 这个信字可是千金不换呀.

长春二姐 发表于 2007-1-4 16:49

既然当事已经出来表明了态度.我现在也不想在说什么,老枪的的诺言是否能兑现,最多再等两个月自然会见分晓.

哈呦 发表于 2007-1-4 20:35

2 名用户正在浏览该主题 (0 名游客 和 0 名隐身用户)<br />2 名用户: 哈呦, 小小熊

72克味精和盐 发表于 2007-1-4 20:45

为了点钱,真不应该弄成这个样子........

古典思凡 发表于 2007-1-4 21:44

老枪说的那句话我有触动,一起走在路上不容易,大家相逢一笑抿恩仇吧!

依笑 发表于 2007-1-4 21:50

同意楼上。<br /><br />相交一场不易,是不是薄了点?<br /><br />事情我是一直关注到现在的,一直在等老枪等当事人出来,可以理解二姐后来的心情及提醒大家的好意,又感觉老枪不至于如此不堪,虽然我不认识,但他是太阳的朋友,物以类聚,我就是这么推论的。<br /><br />现在老枪终于出来了,态度也很好,一对事实没有否认,二做出承诺定时还账。<br /><br />看得出来,老枪很意外,或者意外之余还有点赌气,二姐,换位思考下,这也是合理的,缘由老枪已经做了解释,很不容易,二姐,先消消气。<br /><br />曾经是那么熟悉的朋友,多大点事,何至于此?

太阳以东 发表于 2007-1-4 22:20

就为这点钱弄得满城风雨,人就这么势利??

依笑 发表于 2007-1-4 22:30

半天才想到。。。<br /><br />我秀版规第一条:<br />1、发布的主题一定要有自己的照片,无照片或无本人照片的帖子将被转移或删除。 <br /><br />帮你转到驿站。

东海 发表于 2007-1-4 22:33

好样的老枪,支持一下&#33;二姐也消消气,当作是一场误会&#33;能够一起走,是一种缘分&#33;但是由此件事情也可以看出我们的驴子很不错的&#33;

阿坤cc 发表于 2007-1-4 22:40

一直在关注着,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当事人终于出来了<br />是不是会履行诺言<br />继续关注

阿坤cc 发表于 2007-1-4 22:44

<!--QuoteBegin-东海+2007年1月4号 , 10:33 PM--><div class='quotetop'>QUOTE(东海 @ 2007年1月4号 , 10:33 PM)</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好样的老枪,支持一下&#33;二姐也消消气,当作是一场误会&#33;能够一起走,是一种缘分&#33;但是由此件事情也可以看出我们的驴子很不错的&#33;<br />[right][snapback]602677[/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这个还早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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