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驴友论坛's Archiver

鬼娃花紫 发表于 2007-3-13 13:31

“北灵山事件”之我说----原上草

<P><STRONG>转自:绿野ORG&nbsp;&nbsp; 作者:原上草</STRONG></P>
<P>上周五晚上,骑车回家,风凉嗖嗖的。在网上遇到白猫,还聊起去年“灵山冻伤事件”,觉出倒春寒的厉害。本想去风版提个醒,发现北京男孩kk已在户外版和休闲版发“天气帖”提醒周末参加活动的人注意保暖。不想仅隔一夜,悲剧就在跟灵山一脉相连的北灵山下发生。<BR><BR>周日早上,接到消息,说北灵山出事了。第一反应确定不是lvye.org的活动,略松一口气,再想就开始后怕……灵山?迷路?失温?救援?INFO?死亡!这些关键词轮番轰击大脑,不管是那个户外平台,不论其操作模式或经营理念有多大不同,户外伤害总像一把把尖刀刺中山友们的心脏,隐隐作痛。<BR><BR>从中午到晚上不断接到媒体的电话,推掉采访(我不是具体的知情者,仅仅得知一个事故消息,网上暂无报道,消息只是在个别山友中传递),在活动记录、救援报告、死亡鉴定书出来之前,面对媒体,我们不能妄自猜测,有必要保持片刻的沉默。<BR><BR>今天,借工作空闲时不断刷新网页,关注“北灵山事件”,逐步了解、还原活动过程。其中对事件分析有帮助的帖子如下:<BR><BR><SPAN style="COLOR: #330099">活动发帖人“海”(领队之一)于12日发布的活动情况: </SPAN><BR><A href="http://www.lvye.info/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20091&forum=70"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ff>[url]http://www.lvye.info/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20091&forum=70[/url]</FONT></A><BR><BR><SPAN style="COLOR: #330099">遇险队员“我是雨人”(前队5人中唯一一名女队员)于12日发布的活动情况说明:</SPAN><BR><A href="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1795916"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ff>[url]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1795916[/url]</FONT></A><BR><BR><SPAN style="COLOR: #330099">山友“野性的呼唤”于12日发布的救援情况说明:</SPAN><BR><A href="http://www.lvye.info/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20180&forum=70"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ff>[url]http://www.lvye.info/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20180&forum=70[/url]</FONT></A><BR><BR><SPAN style="COLOR: #330099">3月10-11日晒P队柏峪-黄草梁-灵山两日穿越活动照片</SPAN><BR><A href="http://www.lvye.info/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20073&forum=12"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ff>[url]http://www.lvye.info/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20073&forum=12[/url]</FONT></A><BR><BR>从这些帖中,仍然难以判断夏子遇难的具体地点,“海”的情况说明中的表述:“10日晚7点自己登顶无名二峰后与‘欢欢哥哥’扶着体力不支的‘装甲老鼠’追赶前队,遇到‘玛瑞亚’、‘夏子’、‘羽化小道’,并结成后队……夜11时,夏子突然出现虚脱症状,软倒在地无法行动。此地距北灵山公路大概还有一个半小时的路程。”由于是雪季,无法按夏秋季节的正常行走时间来推算移动距离(夏季白天里北灵山到公路约须1小时),说明中也没有描述后队登顶北灵山主峰(海拔约1920米)与否,那么,也就无法确定遇难地的准确位置。另外,从现有的帖子中,没有对“夏子”在7点和11点间的状况描述,这漫长的四个小时里,他们在黑夜雪面的山脊上(过落叶谷上口后的路程主要是山脊路,接近北灵山主峰前有两个巨大的爬升,也就是俗称的无名Ⅰ、Ⅱ峰)遭了多大的罪,才致使“夏子”突然倒地。希望有后续文章、活动图片补充,以便反映问题,分析事故。<BR><BR>目前,此次活动的领队和发布网站备受指责,甚至有人呼吁诉诸法律为死者讨个说法。网友们的情绪可以理解,但在警方最后的死亡鉴定出来前,谈追究责任为时过早。没想到“南宁事件”的二审结果还扑朔迷离,北京又有出现了山难,可悲的中国户外。南宁事件走进法庭跟一个叫“韦松君”的人密不可分,她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记者采访时明确一点是因为看不过事后领队的态度,同情受害者及家属,为推动中国户外运动健康发展才把活动领队及其同行人员推上被告席。而今,又有百万双眼睛盯着lvye.info和两个年轻的活动领队,他们接下来所做的一切,都可能影响到事件的下一步发展。唯一可惜的是:无论怎么弥补,也换不回“夏子”如花的生命。<BR><BR>如何避免第二个“夏子”的发生?写这一句时,心里格外的困惑,想起曾写过——“如何避免第二个‘小倩’的发生?”,这样的责问和自省有多少的无助,“夏子”就是第二个“小倩”,就是第二个“手手”,虽然他们遭受的灾难不同,相同的却是他们都把青春无悔走成了不归路。谁来为她们的伤害埋单?是社会?是家庭?是领队及队友?是户外平台,疑惑是他们自己?<BR><BR>到底这个活动的领队组有多大的责任,不妨可以探讨一下。<BR>从“海”在lvye.info的户外履历上看到,她只是在2006年8月走过这次活动的的实际路线(柏峪-黄草梁-北灵山,原计划路线是下马威-灵山-洪水口),而另一个领队“玛瑞亚”的履历上未见其曾有此路线的徒步经历。两人分别仅参加过几次lvye.info的活动,注册不到半年就开始带队,并组建以自己为中心的『深蓝三队』,并在计划帖里声称“优先考虑喜欢本队风格的队员”,试问你们『深蓝三队』的风格是什么?你们有多少冬季雪山(戴雪的山)的攀登、穿越经验,你们在计划帖中有无粘贴活动日的天气情况?队伍中又有多少是资深山友?对去年lvye.org发生在灵山的冻伤事件你们知道多少?哦,是我忘了,灵山冻伤事件发生时,你们还没有在lvye.info注册ID!<BR><BR>上周3月3日,东北、华北普降大雪,一周来持续低温,柏峪-黄草梁-北灵山的路一半是树林,积雪未化,一半是山脊,天气预告已经预告北京地区周六将有4-6级的大风,何况在山野之上。在我看来,这次活动中有以下方面做得不足:<BR><BR><B>1.缺少领队和户外经验。</B>这次活动的发起人“海”和“玛瑞亚”自己都还是新手,就急于带队,实属众错之首。<BR><B>2.对队员得挑选。</B>“夏子”就是例子,这是她第一次参加lvye.info的户外活动;“我是雨人”在lvye.info发贴仅3个,注册仅两个月,这样的新人,你们怎么敢带上雪后的北灵山?<BR><B>3.对队员装备的检查有严重疏漏。</B><BR><B>4.对活动时间的把握不准确。</B>10点过到达柏峪出发。柏峪海拔也就几百米,北灵山海拔接近2000米,上升居多。对比一个时间,我曾在2004年10月23日率队(队伍整体能力较强)北灵山反穿黄草梁、柏峪,队员18人,11点从北灵山山门出发,一路的下降,没有过多停留,全队天黑前后才到达柏峪村,历时8小时。那么你带这么一支新人队,打算雪后正穿,难道时间上不乘以延长系数吗?<BR><B>5.对活动的控制力不够。</B>在“装甲老鼠”第一次感到力不从心的时候,应该叫停队伍,商量是否更改计划。而不应该纵容前后脱节。<BR><B>6.对路线不熟悉,造成决策失误。</B>根据《活动情况说明》得知队伍一点半到两点间在实心楼午餐,这个时候你们已经没有可能在天黑前到达北灵山后的公路(且必须登顶北灵山,无法绕行)。冬季登山是要设置关门时间的,下午5点前必须扎营。你们最好的选择是继续前进20分钟,从落叶谷下撤退到寺上村里,投靠老乡家。并且“海”在2006年8月26日走过灵山-柏峪路线,要是你对自己没有信心,lvye.info另有一队(晒P队)恰巧是10-11日柏峪-黄草梁-实心楼-落叶谷-灵山负重穿越,两队的前半程路线完全一样,完全可以询问他们,再做判断。哪怕你们原路返回柏峪,发出接应需求,也不该继续北灵山爬升的山脊路。这一点,存在决策失误,无可厚非。<BR><B>7.队伍缺少交流。</B>前后队是否随时保持通联?从《活动情况说明》中,看到天黑后领队曾用电话呼叫前队的“野色深蓝”。而这条路线上,手机信号时有时无。是否有跟晒P队交换意见?更重要的交流还在于随时问询或反映自己的身体、精神状况。在库布齐,我们已经吃过苦头了,血的教训仍然没有引起惊觉。<BR><B>8.缺少急救知识。</B>这一点,还没有哪一个户外网站敢说做好了,做足了,全体自则吧。<BR><BR>或许你们会说我没有参加这个活动,没有发言权。但请相信我的所有责问并只不是写给你们两个年轻的领队的,我抛自己的理解和看法,无非是想给山友们、领队们提供一点点可以吸收的东西。<BR><BR>关于lvye.info对这次事件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是值得探讨和关注的话题。我个人并不关心info和org上辈子的恩怨纠葛,我更愿意把他当成邻居街坊,不管他们家走商业路线,还是纯自助,同在一片天空下、屋檐下,再说许多山友也都两边玩,抬头不见低头见。举个不算恰当的例子:假设你邻居的女儿出了事故,你要是幸灾乐祸的话,那么你们的邻里关系已经成了仇家,我想,还没有敌意到这一步,也完全没有这个必要。<BR><BR>还是“各扫门前屑”的好。上午看到MEF在建设版提议lvye.org更改中文名,跟帖者意见各异,无论是治表还是治本,可以看出大家是非常爱惜“绿野”这两个字的。记得老K走的时候,lvye.org同样不是备受关注和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的指责吗,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出事,对不?“惹不起躲不起”的想法还是太狭隘了,当媒体把两个网站混淆时,可以理论,也可以正名。比如《法制进行时》在12日的报道中就将lvye.org的LOGO,作为了剪接画面。被山友lanlan1680看到了,lanlan很生气,说后果很严重,建议把LOGO改小点,这个建议可见他真是把绿野当成家了,我被他如此爱惜自己家门的言行感动了。<BR><BR><SPAN style="COLOR: #330099">附《法制进行时》的报道链接:</SPAN><BR><A href="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7-03/12/content_5835277.htm"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ff>[url]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7-03/12/content_5835277.htm[/url]</FONT></A><BR><BR>网友和媒体常常混淆这两个网站,说明他们对户外和绿野了解的都不够,也存在我们宣传的不够。在上次《三联生活周刊》对“南宁事件”的报道中,采访了晨峰、铜锤等山友,并用了很大的篇幅区别了lvye.info和lvye.org,这些都是努力的尝试。如jungle325所说:“清者自清”。<BR><BR>“北灵山事件”在lvye.org引起的许多讨论,山友们纷纷献计献策:有的主张加强管理、修补规则,有的则主张“无为而治”,别拿规则扣在自己头上;有山友积极推动“绿野自愿性求援队伍”的成立/建设;有人写帖指引新人入门、鞭策版主、鼓励领队;有法律专家支招如何有效保护领队和队员的权利……看到这些,悲凉中又觉出希望。<BR><BR>夜深了,话却未完,最后还想说点什么。<BR><BR>对“夏子”:走好!<BR><BR>对媒体:希望你们正确对待两个存有不同理念的户外平台,别再张冠李戴了,有空你们可以集体补补课:<A href="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1662389"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ff>[url]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1662389[/url]</FONT></A><BR><BR>对此次活动领队: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BR><BR>对户外新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BR><BR>对自助领队们: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风险越大。<BR><BR>对版主和管理员们:任重道远。<BR><BR>对ORG同仁们:做好自己。<BR><BR>对亲友:出行平安。<BR><BR>对自己:安全第一。</P>

蓝天碧水 发表于 2007-3-13 14:31

好文

一口一个鸡蛋 发表于 2007-3-13 16:44

好文!

也有些悲哀的,真希望广大户外人士自己要珍惜生命,量力而行!

成都心路 发表于 2007-3-13 20:29

装人也是你,装鬼也是你,回头来,已经死去的人只不过是成了你们lvye.info和lvye.org更好的炒做题材。鄙视中。:@

成都心路 发表于 2007-3-13 20:30

鄙视的理由!

前段时间看了央视的一档节目:关于南宁事件的讨论,参与的嘉宾有王勇峰,lvye.org的、、、还有的我也记不完落,应该有朋友看过这期节目。

节目内容围绕户外AA制领队要不要在活动中为队员负责的主题进行讨论,来自AA特色网站的站在了一条战线上,和坚持AA制也要与商业化领队同样负责的另一派,展开落口水大战。

AA特色网站一派,当然坚持领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道理N多种,头头是道。没出事之前都张大嘴巴,呱呱的叫,好象只有AA制才能带领中国的户外走向成功的彼岸,出事后更会呱呱的加:分析事故原因、默哀、大讲心头暖话、等等一系列精彩的程序化的狂吠。好象他们都是这件事情的旁观者。

还是王勇峰大哥说了一句,言轻意重的话:不管是AA,还是商业,只要是你的队员,你就有负责的义务,因为人家可是叫你队长。(我原话记不到落,大概齐意思就是这个)

AA特色网站一派,还在继续强辩,道理云云。我真不晓得,他们的智商有那么高,可能我太苯吧。

于是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上lvye.org了。并且极端鄙视。

(个人行为,不高兴可以不看哈)

砾岩 发表于 2007-3-13 21:57

回复 #5 成都心路 的帖子

你弄清楚ORG和INFO了吗?谁能代表ORG或INFO?
就事论事。

zhujie 发表于 2007-3-13 22:14

[quote]原帖由 [i]成都心路[/i] 于 2007-3-13 20:30 发表
王勇峰大哥说了一句,言轻意重的话:不管是AA,还是商业,只要是你的队员,你就有负责的义务,因为人家可是叫你队长。 ... [/quote]
道义上和法律上的义务是不同的。

怕羊的狼 发表于 2007-3-14 13:57

为什么不谴责救援的 人呢?

花散竹 发表于 2007-3-14 14:11

召集人有道义上的责任,但法律上的责任需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来判断。

如果大家认为手手案的领队不应承担65%的责任,那么这次北灵山的召集人也不应承担大部分的事故责任。

飞禽走兽 发表于 2007-3-14 14:19

<P>[quote]原帖由 <I>砾岩</I> 于 2007-3-13 21:57 发表你弄清楚ORG和INFO了吗?谁能代表ORG或INFO?就事论事。 [/quote] </P>
<P><IMG height=87 alt="" src="http://bbs.8264.com/images/smilies/handshake.gif" width=83 border=0 smilieid="17">&nbsp;</P>

飞禽走兽 发表于 2007-3-14 14:44

大规模群体活动,最重要的是领队的责任心,有责任新才能有好的组织能力,团队成员也才能有足够的安全保证

成都心路 发表于 2007-3-14 22:03

有屁眼的,就别拿网站说事。
借已经死去的人来炒做自己的网站,鄙视。

就事论事,不要扯撒ORG和INFO的不同,不要扯撒道义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

换成遇害的人是你们自己的老婆、兄弟、姐妹、、、看看你们还有谁会这样说。

都是一帮装得人模人样的垃圾。鄙视

(个人观点,不高兴可以不理)

幕雨萧萧 发表于 2007-3-16 08:23

我为所有走在路上的驴子祈祷!
一路平安!

blueice 发表于 2007-3-16 22:22

回复 #14 幕雨萧萧 的帖子

<P><FONT color=navy>灵山事故单从技术层面分析: </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1、当时灵山温度低,雪厚,风大,除了海拔低一点外,可以说难度不小于任何雪山。 </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2、这样的天气爬山,体力消耗极大。 </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3、深蓝队计划当天往返,必然是轻装,没有足够的冬季野营装备。 </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4、队员经验不足(包括领队),体力差别悬殊。 </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5、在有队员体力透支的情况下,居然仍旧往山顶行进,而且不考虑关门时间(如果还知道这个概念的话),非常危险。 </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6、无数次事实证明,队伍前后分开,很容易导致安全问题,哪怕只是迷路,也会带来很多后遗症。 </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7、从现有信息分析,队伍装备不全,没有冰镐等雪山装备,也没有炉头燃料,只能从携带的热水和干粮摄取能量。 </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8、个人装备方面,不太清楚夏子是否穿全棉内衣或者排汗内衣,其中差别非常大,全棉内衣俗称“死人穿的衣服”。</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nbsp;9、不清楚周六出发前队员状态是否正常。假如周五加班或者游玩太晚,那么必然直接影响周六爬山的体力。 </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10、直接致命原因应该是体温过低综合症。可以设想,线路难度大,温度低,只能不断运动才可保持热量,但是队员体力有限,无法做到一直运动,假如她又是属于血液温度较低类型人群,那么在雪山上暴露一整天,只能导致体温不断下降,而且此过程无法停止或逆转,悲剧成为必然。 </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11、间接证据表明夏子可能属于比较怕冷的类型。只从其网名即可看出,喜欢夏天甚于冬天,那么夏天必不怕热,冬天可能怕冷。可惜!</FONT></P>
<P><FONT color=navy></FONT>&nbsp;</P>
<P><FONT color=navy>&nbsp;结论一:任何一座山都不可小看。</FONT></P>
<P><FONT color=navy>结论二:“选择登山或许是我们一生所做的最错误的决定,但是一旦做出这个决定,此后我们所做的每一个决定必须都是正确的。”</FONT></P>

山在脚下 发表于 2007-3-17 11:56

:L :L

山在脚下 发表于 2007-3-17 11:57

[quote]原帖由 [i]成都心路[/i] 于 2007-3-14 22:03 发表
有屁眼的,就别拿网站说事。
借已经死去的人来炒做自己的网站,鄙视。

就事论事,不要扯撒ORG和INFO的不同,不要扯撒道义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

换成遇害的人是你们自己的老婆、兄弟、姐妹、、、看 ... [/quote]
支持!!!!!!!!!!!

山在脚下 发表于 2007-3-17 11:58

[quote]原帖由 [i]andyzty320[/i] 于 2007-3-14 14:37 发表
心痛地看到这样的消息!山永远在那里,生命只有一次! [/quote]
有人问你为什么登山,你千万别说因为山就在那里.这样你会被人打的:lol

土琅 发表于 2007-3-17 22:28

[quote]原帖由 [i]成都心路[/i] 于 2007-3-14 22:03 发表
有屁眼的,就别拿网站说事。
借已经死去的人来炒做自己的网站,鄙视。

就事论事,不要扯撒ORG和INFO的不同,不要扯撒道义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

换成遇害的人是你们自己的老婆、兄弟、姐妹、、、看 ... [/quote]




[size=5][color=Lime]和谐社会,和谐登山,和谐语言哈。(个人认为此事件基本反映目前登山户外现状。商业登山:急功近利,团队人员良莠不齐;AA制登山:领队水平没有保障,缺乏装备和技术支持。)[/[/color][/size]size]
[size=5][color=Magenta]最后个人谬论:登山AA制化;领队专业化,商业化。仅供参考[/color][/size]

聊鸽(神鹰) 发表于 2007-3-18 00:54

规则。。。

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要遵守规则。或许就是素质吧。说话不要骂人,做事不要推卸责任。:)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