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嫂家的可能的解决方法
首先支持三嫂,她理应得到更多人的支持,我不了解整个事件的来由,看了其他人的帖子,是不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待这个问题1,查明拆迁的房屋与三嫂家的关系,就是说,三嫂是否有此间建筑物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是国有土地使用者,主张权利的最重要的两个行政许可类的证.如果该房屋所在土地是集体所有的话,查明是否属于三嫂家的宅基地.三嫂家的建筑物属于以上两种情形中的一种的,就对房屋拥有完全的权利.还有一种可能是该房屋是租赁来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要查明租赁者是镇政府还是其他人.
2,查明拆迁者的目的是用于商业开发还是修路,如果是商业开发三嫂可以主张开发者赔偿因拆迁给三嫂带来的损失,赔偿方法可以是金钱给付,也可以是另买一块地给三嫂还可以是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而且赔偿数额双方可以谈判..如果用于修路,那么三嫂没有什么余地必须让步,但是政府应当给予三嫂补偿,补偿分拆迁生活用房的补偿和拆迁经营用房的补偿,前者补偿力度大于后者,三嫂可以主张被拆迁房屋是生活用房而获得较多的补偿.补偿多少,国家有具体规定.一般是不能谈判的.这就是补偿和赔偿的区别.
3,如果三嫂的房屋是租赁镇政府的,现在政府又用来修路,如果租赁合同期限未满的话,在补偿之外,还可以提起镇政府违约的行政诉讼.要求镇政府支付违约金.这是补偿之外的.
4,无论何目的的拆迁,都不允许暴力行为.如果三嫂或者其亲属被殴打致伤,先做伤情鉴定,如果出现了严重伤害,还需要做伤残鉴定.轻伤以下的,可以向殴打者,殴打者所在公司或者单位提出民事侵权诉讼,要求赔偿.被告的选择既可以一起告,也可以选择一个有支付能力的告.如果是轻伤以上的,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殴打者的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在收到不立案决定书的七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立案.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5,进入诉讼阶段认为自己法律不够用的,可以聘请律师,也可以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不收当事人费用.但三嫂家的情况应当符合法律援助标准.
6,上述所有方法都不足以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认为自己的权利没有得到完全的支持,那么就是上访了.如果选择上访,全国关心你的人都可以以各种方式支持你.舆论监督等都是可以选择的方案.
请三嫂斟酌,也请各位指正.我们群策群力才能够帮她.
顶
支持................... 一般情况,公路道班用地都是划拨用地,三嫂家买下后如果没有办理其他国有土地证的话,政府是有权利收回的,但这次造成了人员伤害,还只能从这个入手去处理,如果事情真的闹大了,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也会息事宁人的,所以舆论的力量不可忽视,再引起不了重视的话,三嫂家也可以通过以上访的方式,最少让制造事端的地方政府有所顾忌的. 先搞清楚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两者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其次不清楚三嫂所谓的买下土地是买断权属还是租赁.最后,在两者争执不下时,适时引入媒体关注,以人为本是切入点.,往往可以使自己被损害的利益得到最大的补偿.在现在中国,媒体的力量可能比法律还要大.自己顶
应当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先缓和对立的情绪.再坐下来讨论拆迁的范围等具体问题.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以老爷自居了.三嫂等拆迁户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现在生活才好了点就让人家搬走,于情于理都让人难以接受.作为政府,人民的政府,应当充分考虑群众的故土情结和现实的生活需要.给予拆迁户及时充分的补偿. 拆迁这样的事情,在国家的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着,前几年的暴力拆迁,确实使人民群众意见很大,国际上也有很坏的影响.所以2004年宪法修正案,专门增加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物权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可见,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暴力拆迁是绝对禁止的.给予被拆迁者充分的补偿是法律规定的. 具体的解决方法我发表到,"三嫂的解决方法"的帖子上了.有兴趣的可以回帖 。 对:victory: :victory: 再顶, 冷静而有价值的好贴, 不大懂法律, 只有顶了!!! 支持.......... 关注中,可以说三嫂是驴友们的人生驿站,希望能得到圆满解决。。 现在全国都在搞建设,要建设就要有拆迁,就要损害群众的利益,但是如何在满足群众尤其是拆迁户的诉求和公共设施建设上寻找平衡点,可以说是考验当地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大问题.片面强调群众要为公共设施的建设顾大家舍小家,只会让群众的不满情绪越压越多.如今的和谐社会要求的是以人为本.说穿了就是政府在搞建设的时候,一定要把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必要的时候,公共设施的建设要让位于群众.要善于妥协.妥协不是投降,妥协是化解对立.在这一方面,北京和厦门就作了很好的榜样.说远一点,当年菲律宾从伊拉克撤军,就是因为一菲律宾公民被恐怖分子作为人质,交换条件是撤军放人.菲律宾总统阿罗约顶着国际社会斥为懦弱的压力勇敢的选择了撤军.当地政府难道比阿罗约的压力还大吗?事情进展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支持理智的发言,希望大家冷静思考,为日隆25户乡亲找到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P>龙腾虎跃 分析的很有道理</P><P>我们应该本着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来对待这一事件,先把背景弄清楚,以便找到更为合适的切入点。</P>
理性
:) :hug: 关键是这个事件的背景,只有把情况搞清楚,我们才能更有效的帮忙,希望更多懂法律的朋友参与进来 如果哪位山友在那邊有有力的關係﹐施加點壓力﹐爭取到合理賠償﹐了結事情﹐也幫了三嫂 不管这个事件起因和最终结局是什么,个人以为发贴传递出里面的消息,引起重视是必要的手段。但是用直接用三嫂家出事之类的标题是不妥当的,从事件来看,这个是拆迁方,ZF和25户群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和三嫂1家之间的关系,这样的贴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起来,作为三嫂一家带头挑起所谓对立的依据,而某些人则正可以利用那些帖子来把三嫂及她的家人当作出头鸟加以。。。。。。
网友发帖子,不要把三嫂1家推到最前面 ,已经有人在利用这1点了 。
我们的目的是声援,想办法帮助,更要保护三嫂。
理性加法律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理性加法律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P>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前提下,给央视"焦点访谈"联系,最好能尽快出一期节目,给相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上头压下去,小小的小金县政府就会妥协的.</P><P>这样的话当地政府应该高兴,一小块地为四姑娘做了有力的宣传,知道的人多了,去玩的人多,还在乎这小块地吗?</P> 我个人觉得,以三嫂为名为所有被拆迁争取权益没什么不好,三嫂在四姑娘地区是做的比较早的向导或者说是接待驴友的人,在驴友这个群体里的确拥有比其他日隆镇的驴友接待者更大的名气。她的名气一是和她丈夫的山难有关,二是因为她的人品好等诸多方面被驴友所认可的优点。在这个拆迁事件中,以三嫂为题目的开头的帖子,出发点应该都是好的,也不是刻意的制造对立面,坦率的说,有没有对立面,怎样形成的对立面都不是关注这个事件的驴友们所能够决定的。而是由三嫂和其他拆迁户以及拆迁决策者所决定的。我们所做的和所希望看到的是拆迁户这个群体能得到较好的安置和补偿(赔偿)。拆迁决策者能够依法拆迁。
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