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鸟非非 发表于 2007-7-15 22:37
一开始就认她做姐姐不就得了,真是傻瓜,有个有钱又漂亮的姐姐多好呀:P那么多非份之想干吗.那个男主角会做人家甜品完全真是他个人的定力不稳和贪念问题:L
教官123 发表于 2007-7-16 12:57
富婆???
steven007 发表于 2007-7-16 13:03
不求天长地久,但愿曾经拥有~~`
kreen 发表于 2007-7-16 20:12
网络写手写的
秀 发表于 2007-7-16 22:16
:L
午后的水妖 发表于 2007-7-16 22:46
晕,太俗套了吧……只不过加了上通过驴友认识的桥段
哲辉 发表于 2007-7-17 08:42
无语……
xinyitian 发表于 2007-7-17 11:53
继续忽悠
陈辰 发表于 2007-7-17 15:45
有的人注定只能陪你走过生命的一段,爱了就爱了,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
sindasun 发表于 2007-7-17 16:10
小说?
ctj9518 发表于 2008-2-14 19:48
忽悠王子:D :D :D
橘子红了 发表于 2008-2-14 20:16
报告文学:@ :@
庄生晓梦迷蝴蝶 发表于 2008-2-15 11:56
假,看二段就不想看了...:(
铁佛 发表于 2008-2-15 13:19
:'( :'( :'( :'( :'( 不想说什么了。
100户外 发表于 2008-2-15 13:41
富婆啊......
silenyao 发表于 2008-2-15 14:47
有钱人还真的多啊
流星宇 发表于 2008-2-15 17:14
小伙子怎么看都不想27的男人,心理承受能力太差了。
你的表現就像人家中學生初戀時候的表現一樣。
27的男人要學會包容,她不可能為了你放棄愛她的老公。
就算是她也愛你,但是同樣她也深愛這她的老公。
如果你是真的喜歡她,就不要逼她嫁給你。默默的離開,默默的祝福。
你的擁有欲太強,不好,慢慢要學會成熟。
z瞌睡虫z 发表于 2008-2-16 14:37
情,不自禁
木木啊 发表于 2008-2-16 15:28
像一个故事
故事
有谁同行 发表于 2008-2-16 16:07
太老套的故事,不过是男女换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