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只有有资质的俱乐部和有从业资格的领队才能组织商业活动,关注这场事件
楼上的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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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i]快餐[/i] 于 2007-8-30 14:17 发表 [url=http://bbs.8264.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75328&ptid=73847][img]http://bbs.8264.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很同意,因为大家喜欢这个坛子,而当事人又是坛子的版主
参加活动的人多少也有考虑到是这里版主的原因,所以最终下决定参加的
个人认为!! [/quote]
你说得太对了,我当时看到是论坛斑竹,而且有很多网友支持她,根本没考虑很多,我当天就联系她,问都没问仔细就把800汇给她了!!! 你们也可以说我傻说我单纯,但这完全是出于对论坛的信任!
现在论坛管理员把我们的帖子放到这个没人的角落,而且又不正面回复是否愿意帮我们调查原始数据记录,对论坛真的太失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