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驴友论坛's Archiver

蓝天碧水 发表于 2007-9-3 14:54

转贴:广西“驴友遇难”第二案:自驾车祸,家属向14名驴友索赔37万

广西“驴友遇难”第二案:家属向14名驴友索赔37万[ b&ht y.C6}'C | `
近日,柳州市曝出遇难驴友家属状告自驾游发帖人,向同行14名驴友提出巨额索赔的民事案件,这一看似平常的驴友遇难事件再次引起驴友们的普遍关注。那么,这起被喻为广西“驴友遇难”第二案的风波是如何产生的呢?F w#Qn,P"\v
事件回放:自驾同游意外遇难%dk$l/O4va6m
2006年10月初,广西柳州龙城机车论坛版主阿波(化名)在论坛上发帖,召集爱好自驾出游的车友,于10月29日(周日)自驾车到柳州—宜州—下枧河1日游。柳州市至宜州市下枧河景区单程距离只有102公里,以时速50公里计算,驾驶摩托车来回大约只需要4个小时。因此,这一利用星期天自驾出游的召集帖发出后,得到了许多驴友的支持。 b*hQ&l9C
10月29日上午7时30分,参加这一出游活动的63名驴友,分乘数十辆摩托车及小轿车,浩浩荡荡地从柳州出发,往宜州市方向行进。上午11时许,当车队至宜州市石别镇清潭村路段时,参加自驾游的驴友覃阳所驾驶的摩托车突然车倒人翻,坐在覃阳摩托车后座的一位女驴友被摩托车压伤,而覃阳则被惯性冲到了公路边两米多深的路坑里身负重伤。 N!Uf1co
事件发生后,同行驴友马上分别将受伤的女驴友和覃阳送往医院救治,女驴友因伤势较轻没有什么大碍,可覃阳却不幸意外死亡。
n#Nzv$@f4x 家属告状:向14名驴友索赔37万元.|(h/[4J c(U7U.P5K#S
由于30多岁的覃阳平时经常参加类似活动,为人热心,在“龙城车友会”人缘关系不错。事件发生后,有上百名驴友在网上发帖对他的意外遇难表示哀悼,并相互提醒今后出行更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部分驴友还自发组织前往看望覃阳的家人,就覃阳的意外遇难向覃阳家人表示慰问。
6B@M-|3T 不料,今年6月底,覃阳家人将组织那次自驾游活动的“龙城车友会”的阿波等14名成员告上法庭,向14名被告人提出赔偿37万元的要求。1JS rG+? G
覃阳家人认为,在这起重大伤亡事故中,被告等14人在没有保障会员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未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没有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和保护职能,酿发了该事件,故对此依法应当承担其法律责任。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死亡赔偿金197980元;小孩抚养费81504元;丧葬费9030元;精神抚慰金8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m-Du:` by 驴友说法:我们没有责任
@v4e)J#e-~%B 8月26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那次发生意外事故的自驾游活动的发帖人阿波。
ln*ww!F 阿波表示,接到覃阳家人的起诉状之后,14名被告已经聘请了律师代理应诉,他们是否要在此事件中承担民事责任,最终由法院来判决,他们会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不过,阿波认为,在这起自驾游意外事故中,他们14名被告人都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理由主要有:在关于本次活动所发的帖子中,已经明确注明为AA制,由相关人员预收每人50元,费用多退少补;同时声明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权改变计划并进行积极救援,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活动开始后,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其次,覃阳是成年人,有合格的驾驶执照且多次参加过类似活动,本人应该知悉这类活动具有的危险性并加以防范。再次,覃阳意外遇难,非其他驴友或其他车辆冲撞造成,事发当日天气情况也非常好,没有外部因素对覃阳驾驶摩托车带来影响。事发后,当地交警部门在事故鉴定中也认定覃阳对整个事故负全部责任。
M{^zYd 据了解,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07年10月9日上午8时30分,对这起广西“驴友遇难”第二案进行开庭审理。
/S5n^!_E_7] 原帖来自:[url=http://bbs2.nnsky.com/dispbbs.asp?BoardID=19&ID=4017126]http://bbs2.nnsky.com/dispbbs.asp?BoardID=19&ID=4017126[/url]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