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路边突然窜出的一只狗被我的车撞到了,然后一瘸一拐跑走了,结果我晚上接到交警的电话,说是交通肇事逃逸。”昨天早上,读者陆女士致电本报,说自己实在想不通:撞了只狗,狗又跑了,怎么就变成了肇事逃逸?“那狗都跑走了,我当时能怎么办呢?”为此吓得一晚上没睡好觉。 昨天上午11点,记者在钟楼交巡警大队见到了焦急的陆某。她说,自己已有7年驾龄,25日上午,自己开车经过新闸街道新东路时,路边窜出一只宠物狗,“当时我的车速在50码左右,狗突然窜出,我来不及刹车,狗的后腿撞到了我车子左侧的保险杠,然后就一瘸一拐跑了,我也继续开车走了。”谁知,当晚8点40分,她就接到了交警的电话,“问我车牌号和名字,还问我早上是不是在新东路上撞到狗了,我说是的,交警就叫我第二天去一趟。我问,撞了狗还要去交巡警大队啊?他说当然了,你撞了狗不管就是交通肇事逃逸。”昨天一早,陆某见到给自己打电话的民警殷某后,对方仍坚持陆某的行为属交通肇事逃逸。随后,陆某又见到了刚从宠物医院赶来的狗主人,称自己的宠物狗是葡萄牙猎犬,被撞之后已终身残疾,是自己店前的摄像头拍下了陆某的车牌号,随后报的案。 那么,陆某的行为究竟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记者就此采访了钟楼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的中队长杨纯林。杨纯林表示,如果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陆某的行为可以定性为逃逸,“《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他说,像陆某这种情况,最好的做法是向路边店铺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方便与狗主人联系,也可以选择打110。“这既是维护了狗主人的权力,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陆某的车子有损伤,也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当然,真正要将行为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是需要交巡警部门的书面文书的。如果我们民警真的说逃逸,我认为也是为了工作需要。” 杨纯林说,很多新驾驶员学习交通规则都是“学完了就忘”,仅为了通过考试,尤其是涉及到交通事故的,很多人不知事后如何处理,结果不少驾驶员在撞到公共设施、固定物、动物后也就一走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