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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事,绿野封了我的IP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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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07:59 1 显示全部帖子 | 倒序浏览
是不是因为我昨天在绿野提出了一个讨论,应不应该人肉果果的五名在一队的队友?
在果果事件当中,每一个当事人都是应该有责任的。在一个在国内引起如此反响的大事件中,当事人竟然可以不发一言,这是不能让人原谅的。讨论一下应不应该人肉这五位队员,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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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shsdl8 不至于发了一个讨论就会被封号,删了贴吧 2017-1-9 15:50
  • 362637158qq 支持8264好活动! 2017-1-1 05:12
  • 380149744 支持8264好活动! 2015-11-19 19:25
  • 牛牛002 你的命题有问题!为何要人肉其他队友?不用说你肯定错的远了去。 2015-10-26 16:08
  • 黄石奔驴 同样的事情,即当事人保持沉默,在知足事件中,又产生了一系列的后续解读。 户外驴友,是时候了,同行的人必须实事求是的说出事件发生的过程了。 人肉什么的不是目的,真的是社会需要真相。 2015-10-26 12:45
  • 银川上空的鹰 论坛应是一个自由言论的平台,绿野经常想控制言论很可笑,经常封一些和自己观点不一样的ID,我早已不上那个论坛了。当今这个社会言论能个人控制得了吗? 2012-11-27 12:27
  • 川藏铁骑老兵 你没错啊!我刚刚在绿野注册的账号,就发了一个帖子也被封账号了。弄得我一头雾水。也没有任何提示,比如说提示违法,提示不许做广告,提示不文明用语。后来我就按照绿野网站的联系方式打电话过去,这才把我封了的 ... 2012-11-5 11:43
发表于 2012-10-17 11:06 2 显示全部帖子
老特兄弟,在绿野的封了。我不能登录了。

如果我觉得我错了,我不会发这个帖子。
一个将近产生严重后果的事件,如果我们说当事人没有责任,那是天大的笑话。至于是应该承当什么样的责任,留给大家来评判好了。
我不是代表政法系统来说这话,如果是,我将会用政法部门的形式下通知。
人肉,是想让那些缩头不语的人知道,你们参与到了那件事情当中。做为一个共和国的公民,如果你还健在,你有义务对事件发表一下言论。无论是国家还是户外,都在逐渐向一个思想多元化进步过度,每一个人都应该担当起自己公民的义务。

这是我的个人观点,欢迎拍砖,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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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晨夕33 即使队友负有法律责任,作为个人信息,任何个人也没有把它公开的权利。 更何况,这个事件中,领队和队友并无法律责任。 在道德范畴里的,有一定过错的人,作为个人更无权力公开其个人信息。 从这个活动的召集和 ... 2012-10-17 11:52
发表于 2012-10-18 09:41 3 显示全部帖子
很奇怪,昨天下午快下班的时候,绿野把我又解封了。
发表于 2012-10-19 09:58 4 显示全部帖子
卫道士。这个名字我喜欢。

在8264,我提出的这个事情,到目前为止大家还是在理性讨论。而在绿野,呵呵,大家可以去看看。

我们正在生活的这个社会,许多事情需要改变,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一个简单的事情,就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出来做证或者讲述事件发生的过程,公正公开公平的述说,却没有做到。这个我们这个社会现在要解决的最大问题,你认为呢?

果果事件发生了这么长时间了,在许多帖子里面我们都看到有人在倡议每个当事人出来说说。这五个队友始终保持沉默。甚至于那个果果还没找到的时候就发了照片的人(说明他经常登录网页),他也消失了,,,,,,

有理由相信这五位驴友,果果在一队的队友们,他们应该看到并关注着事件的讨论过程。可是出于什么原因,有什么充足的理由,不说说自己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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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窝囊沸 楼主,我支持你!给他们暴光! 人肉他们吧,光说不练的话会被看不起的. 2012-10-19 13:46
发表于 2012-10-19 17:23 5 显示全部帖子
窝囊沸 发表于 2012-10-19 13:46 楼主,我支持你!给他们暴光!人肉他们吧,光说不练的话会被看不起的.

谢谢支持!
且等一等,再等一等,,,
发表于 2012-10-23 21:53 6 显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后由 黄石奔驴 于 2012-10-23 21:55 编辑

绿野的探讨度过了最初的被一些枪手和马甲批驳的阶段。
之所以选择把这个讨论帖发在绿野而不是`8264,是因为事情发生于绿野,本着尊重绿野的原则而为之,没想到最初竟被封了。好在现在已经进入良性探讨阶段了。
发表于 2012-10-26 08:34 7 显示全部帖子
国人仍然是喜欢旁观的,即使身入其中,仍然也保持一种旁观的姿态。
悲催呀!
发表于 2012-10-31 14:40 8 显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后由 黄石奔驴 于 2012-11-2 07:44 编辑

这样的行为法律上没有责任?

现行法律如果真没法律责任,当事人就没有责任了么?就没应尽的义务了么?

发表于 2012-11-5 09:35 9 显示全部帖子
我晕,又被禁用了。
发表于 2012-11-7 07:53 10 显示全部帖子
仍然提示封了帐号或IP。
本来是本着事情发生于绿野,所以把帖子发到绿野去的。现在看来还是发8264好了。

有许多人觉得用人肉这样的方式对待果果的同行驴友(他们在事发后一声不吭),不是很人道。
那么今天的一件事情我们也可以借鉴一下。”山东出台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须答谢恩人“

还有一些例子我也曾经提到过的,就是为什么会有一些热血的人选择用破坏别人财产的方式,提醒那些人”你们不能买日货“?
还有就是三峡大学的学生站出来质问”表哥“的收入,他可能明明知道这事可能没有结果,但他站出来了,他觉得人人都争取进步一点点,社会就会进步一点点。

回到果果事件上来,五位驴子们,你们不应保持沉默,你们参加的那个团队发生了让社会轰动的大事件,你们的平静生活被打乱了,你们再不能用旁观者的身份看待,你们有义务有责任把当时发生的事情向大众做个介绍,你们应该对同行的果果说些什么。

人肉不是目的,是手段,是想提醒那五位驴子还有以后类似事件中的当事人。请尊重自己做为一个共和国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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