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高风亮节,人性辉煌,组织方圣山就可以倾吞240万人民币,8个人,每人珠峰至少30万起步。组织营救是商业队职业向导的本份,你们应该承担救援方案和实施,而不是出了事就让别人不要登了,氧气充公用于救援,难道你们就从不考虑高山病的存在?不做预留救援物资储备? |
去年圣山在玛纳斯鲁也有个故事,有一场大雪崩过后,宣布撤退中止攀登,虽然尼泊尔其他队伍后来继续并最后登顶了(含中国队员),这个中止决定也可以理解也算有道理,但不退一分钱,只是给队员一次双桥沟攀冰培训,试想这也许是最贵的攀冰活动。没有产生后期的向导协作费用,氧气费用,高山营地各类服务都没有退款。请问30天和60天你难道会支付给你的手下全额工资吗?向导,协作,背工按天记薪是国际惯例。 |
不要混淆概念,人当然要救,那是商业队职责所在。但涉及损害到其他人利益,请问可以做出经济补偿吗?还是给个高风亮节奖状就了事? |
别扯第二队放弃救援与否,第一谁也不敢说不救,第二就算敢冒天下大不纬说继续登,请问主动权在队员手里吗?所以不是救不救问题,而是圣山承担什么责任,怎么对第二队队员交代,不要漂亮话就剥夺他人利益,举个例子警察追捕罪犯紧急征用他人汽车,如果发生损伤,难道不用赔偿吗? |
到底谁在谩骂?谁是人渣?我一直正面回答你,从未涉及一个脏字,救人是商业队职责,甚至算不上高尚,如果去救别家公司队员那是义务。第二队全体队员放弃登顶是因为你们救援方案以及应急资源没有准备充分。你急的跳出来我以为会说点道理,只剩下无赖的叫嚣:我救人哪有不对。记住收人钱,就要保人平安,是你工作。少提救援,是有偿服务。第二队全体队员被迫放弃,那才叫道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