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一下,商业上讲,不喜欢看你们帖子的人,基本也不是你们的潜在客户。所以发帖宣传你们的协作队不会有太大负面商业影响的。 |
任何商业都有在法律和其他规则的框架下选择自己的宣传方式的权利,既然没有非法内容,也符合版规,他们就有权利以这种方式宣传。引起他人反感,很有可能,如果因为这种反感而失去客户,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现在中国是一个高度商业化的社会,电视,平面媒体,网络视频,门户网站无不充斥着广告和宣传,本站肯定也是商业化产物,编辑也要吃饭,没什么奇怪的。实在看不过商业化的人可以去非营利网站或私人论坛去逛例如lvyeorg,岩酒。 如果有人利用这种"炮打司令部""写大字报"的模式打击竞争对手,我认为比反复宣传更可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