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写的游记里的一段关于商业化的: 关于商业化,我在这里多嘴几句,不是针对这个大姐,而是很久以来都想说的一些话:“不要以原生态的名义来掩饰我们内心的贪欲!”我们这些在城市森林里面奔波劳碌的可怜人,需要一个更换心情的地方,于是农家乐火了,乡村游火了,越偏越远越穷越火!而地方政府若要在这些“原生地带”动动手脚,立马一顶“破坏环境,破坏文化”的大帽子扣上来,而画外音分明是:“老娘度假的后花园,要的就是那个土味!看谁敢动,回头网上发帖臭你去!!!”仔细想想凭什么?凭什么人家就不可以商业化,活该人家就该又穷又土,只为捋顺你在城市里面受气竖起的毛?换个立场想想,要是你是那山里人,你的孩子问你:“妈妈我想要一个HELLO KITTY的衣服。”你怎么回答,是不是该说:“乖孩子,咱不穿那个,明天有城里来的游客。他们要是看见你穿那个衣服会不开心的。HELLO KITTY就在电视里看看吧。要不是那些人手机要充电,咱们这里现在连电都还不许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