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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西厢记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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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21:56 1 显示全部帖子 |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疯狂魔王 于 2014-8-26 21:58 编辑

曾经数次的说着这句诗,但没有真正的理解其含义,也不知其出处,但给我的感觉是比较有气势的一句话。直至2013年5月5日,我随同南太行骑驴小分队秋江、阿彪、清风等众人骑驴来至褚丘的普救寺,接着攀爬至传说中(已看不出来栈道)的李虎栈道,才知这就是传说中当年崔莺莺住过的普救寺,占山为王的李虎垂涎崔莺莺的美貌兵围普救寺,后被张生请救兵相救,当然这只是传说而已。但褚丘人是不许传唱西厢记的,我又搞不懂了,这么传世的爱情故事,为什么要被禁止呢?那么这句诗又和西厢记、崔莺莺有何关系?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西厢记背后的故事
普救寺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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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22:00 2 显示全部帖子
先从张生说起吧。张生实乃为杜撰的人物,后人皆认为此人即原作者元稹,先发一段在网上转的吧,我就偷下懒,自己不重复了。
  
元稹(779一831),唐代文学家。字微之,别字威明。河南(属今河南洛阳)人。元稹的创作,以诗成就最大。与白居易齐名,并称元白,   “崔莺莺”是元稹(zhěn)所写小说《莺莺传》里的人物。《莺莺传》影响很大,后代不断有人以此改编,元代剧作家王实甫写的《西厢记》尤其出名。其实,“崔莺莺”与“张生”的故事真的在历史上发生过。元稹就是那个“张生”。只不过,与《西厢记》里才子佳人终结良缘的欢喜结局不同,元稹是个负心的“张生”。而“崔莺莺”的真实名字,已经没有人知道了。
   遇见“崔莺莺”的那一年,元稹22岁,正处于对生活充满激情和向往的年纪。
   那一年,“崔莺莺”一家孤儿寡母路过山西永济,碰上当地的军变。哗变的军人看中了崔家的钱财,想要抢劫。元稹当时在山西当一名九品芝麻官,(或有一说是书生)出于善意,和军人交涉,保护了崔家人的性命和钱财。崔家为了感谢元稹,设宴答谢。宴席上,元稹认识了崔家的小姐“崔莺莺”。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西厢记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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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22:18 3 显示全部帖子
疯狂魔王 发表于 2014-8-26 21:56 曾经数次的说着这句诗,但没有真正的理解其含义,也不知其出处,但给我的感觉是比较有气势的一句话。直至20 ... ...

多谢好友支持
发表于 2014-8-28 19:46 4 显示全部帖子
孙飞虎即李虎,哗变军人
  元稹《莺莺传》记载:贞元年间,张生与崔氏母女同寓于普救寺,这段时间“军人因丧而扰,大掠蒲人”,张生因“与蒲将之党有善”,使崔氏母女“不及于难”,崔母感恩,设宴款待张生,席间让子女一一拜谢,“内秉坚孤”的张生见了“颜色艳异,光辉动人”的崔莺莺后,通过红娘与崔暗通讯息,崔一开始还“端服俨容”,要求张生以礼自持,可最终还是抵挡不住爱情的诱惑,与张生在“斜月晶莹,幽辉半床”的环境中私定终身。随着时间的推移,张生逐渐背弃了崔莺莺:崔娘情思未断,可在张生看来,她已成了“不妖其身,必妖于人”的妖孽。最终,张生弃莺莺而去。崔莺莺被抛弃,虽然有复杂的原因,但是,最有说服力的原因是“始乱终弃”。用现代人的话说是“未婚同床”,男人一旦跟女人上床,破解了女人的性神秘,渐生厌倦,最终离去。
据后人猜测,那个忘恩负义的张生,其实就是《莺莺传》的作者元稹。(哈哈,这让我想起了歌曲小芳的传说)也许这个写下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一代才子,觉得愧对莺莺,将自己的经历写了出来,警示世人“红颜不可弃”。

发表于 2014-8-28 19:48 5 显示全部帖子
元稹所作《会真记》传奇是后世所有西厢故事的母本。《会真记》传奇乃元稹初恋故事的自供状,张生即元稹本人的论断,前人多有考据,比如元稹的年龄、行踪,都和《会真记》的张生若合符节;崔莺莺的母亲郑氏是张生的异派之从母”,而元稹的母亲也姓郑,与崔母出于同宗……如此等等,以至于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接着,元稹因为认识守蒲的将领,从而保护了远房姨母郑氏一家不受乱军的骚扰。郑氏设宴款待元稹,这时出现了颇堪玩味的一幕:命女:“出拜尔兄,尔兄活尔。”久之辞疾,郑怒曰:“张兄保尔之命,不然,尔且掳矣,能复远嫌乎?”久之乃至,常服睟容,不加新饰。垂鬟接黛,双脸销红而已,颜色艳异,光辉动人。张惊为之礼,因坐郑旁。以郑之抑而见也,凝睇怨绝,若不胜其体者。
  郑氏命崔莺莺出拜远房表兄,以拜谢活命之恩。过了很久,崔莺莺推说身体不舒服,不愿见。郑氏很生气,说:“要不是表兄的保护,你就被掳走了,还避什么嫌疑!”又过了很久,崔莺莺才勉强出见,根本没有打扮,显然心里仍不乐意。“常服睟容,不加新饰”把她这种勉强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穿着平常的衣服,不加修饰,坐下来一副哀怨的样子。但是崔莺莺的美貌仍然震惊了元稹。
  这时是贞元十六年(800年),崔莺莺17岁,元稹22岁。元稹15岁时已登明经科,21岁时在河中府任小吏。但登明经科仅获出身,还要再经吏部试后方可入仕。因此,遇见崔莺莺的时候,元稹正准备进京应试。对于这样一个已经有能力保护他们,同时前景又不可限量的远房外甥,崔莺莺之母郑氏显然心有所属:她让崔莺莺出来拜见元稹,崔莺莺称病推辞之后,郑氏的反应是大怒,以“要不是他保护你,你就被掳走了”这样一对一的口吻坚持要崔莺莺出来,甚至不管这样的强迫之举会让崔莺莺生气,导致对元稹的不礼貌,而事实上崔莺莺的确生气了,装出了一副病恹恹的不耐烦模样。一连两个“久之”,把崔莺莺的勉强和郑氏一定要等待崔莺莺出来的情状描写得活灵活现。接着元稹询问崔莺莺年龄,郑氏马上对答生于某年某月,到今天多大了,殷勤备至。但崔莺莺仍然冷淡,一句话都没有说。

发表于 2014-8-28 19:49 6 显示全部帖子
下面的故事妇孺皆知:元稹委托红娘递纸条,崔莺莺回复说:“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元稹信以为真,半夜翻墙头进了西厢,却被崔莺莺义正词严地训斥了一番,灰溜溜地回去了。正绝望间,几天后的一个夜晚,红娘携着被子和枕头来了,安置好后,把崔莺莺送到了元稹的床上,元稹遂得尝心愿。
  当元稹委托红娘递纸条的时候,红娘很奇怪地问他:“你为什么不求婚?”元稹这个自称不是登徒子的无赖说了这么一番话,千载之下犹使人感其凉薄:

  昨日一席间,几不自持。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
  呵呵---文人就是嘴厉害啊,大概含义:昨天我一见崔莺莺就不能自持,数日来废寝忘食,只怕没有几天好捱的了。如果明媒正娶,又要纳采,又要问名,三几个月的时间我可能就会相思而死了。这是多么典型的混蛋逻辑啊。今天寻求一夜情的男人,往往还在用元稹这个借口,口蜜腹剑,欺骗良家妇女。
  在此后一个月的时间里,元稹“朝隐而出,暮隐而入”,和崔莺莺在西厢里颠鸾倒凤,上演了一夜夜甜蜜的狂欢。期间,元稹向崔莺莺询问郑氏的态度,崔莺莺的答复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版本:
  “我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元稹于是想和郑氏谈谈,促成和崔莺莺的婚事。
  “知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
  “我妈妈全都知道了,但是已经无可奈何,就想成就咱们的婚事。”
  小小一个普救寺,元稹和崔莺莺偷情一个月而郑氏居然毫无察觉,绝对是不可能的事,因此第二个版本当更接近事实真相。郑氏显然已经知道了二人私相授受,无可奈何不过是面子上的功夫,因为此前在设宴款待元稹的时候,她已经暗暗有意把崔莺莺许配给元稹。
发表于 2014-8-30 18:03 7 显示全部帖子
继续,有点长啊
发表于 2014-8-30 18:05 8 显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后由 疯狂魔王 于 2014-8-30 18:06 编辑

可是马上就没有下文了。紧接着元稹就准备动身去长安,告诉过崔莺莺之后,崔莺莺嘴里不说什么,却满面的愁怨之容。数月后,元稹又回来了,和崔莺莺又一起待了几个月。显然,元稹根本没有和崔莺莺成婚的意向,否则这大半年的时间为什么始终没有和郑氏敲定此事?无权无势的寡妇弱女,怎能满足投机分子元稹的贪欲?作为佐证,三年后元稹依附新任京兆尹韦夏卿,和韦夏卿的女儿韦丛成婚,然后入秘书省任校书郎。《会真记》中同样写实地记载了这一事实:“后岁余,崔已委身于人,张亦有所娶。”“后岁余”,按《会真记》传奇中的时间推断,恰恰就是贞元十九年(803年);元稹别有所娶的,正是韦丛。
  当元稹在西厢和崔莺莺最后分别之时,早已看破元稹真面目的崔莺莺,发出了她一生中最强有力的控诉:“始乱之,终弃之。”始乱终弃,从此成为那些心怀鬼胎的肮脏男人的逼真写照。

  临行前,崔莺莺为元稹弹琴,一曲《霓裳羽衣曲》未终,崔莺莺“投琴,泣下流连”。即使是崔莺莺如此深情的离别怨曲,即使是“左右皆唏嘘”(这个“左右”也包括崔母吗?),元稹,这个始乱终弃的无赖,仍然义无返顾地踏上了热中功名的青云道。
  贞元十八年(802年),元稹没有通过吏部的考试,一个人在长安寂寞无聊,又想起了崔莺莺,给她写了一封信,连同一盒花胜,五寸口脂一起寄去。崔莺莺回了一封长信,缕述相思之情,又一次含蓄隐晦地谴责了元稹始乱终弃的恶行。这一封信到手,元稹如获至宝,考试没有通过的郁闷心情,被美人垂顾相思的得意冲淡了许多。他迫不及待地公开了这封哀怨缠绵的情书,他的朋友们也开始艳词淫声,意淫起来。元稹借张生的口,为自己始乱终弃的恶行辩解。这是一大段精心策划的构陷之辞: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凡是尤物,不害己必害人。假如崔莺莺嫁给富贵之人,凭着娇宠,不为云,不为雨,为蛟为龙,我不知道她能变化到何种程度。过去的殷纣王和周幽王,据百万之国,国家强盛,然而一个女子就让他们亡国了,众叛亲离,死无葬身之地,成了天下人的笑柄。我的德行不足以胜过妖孽,只有忍情,和她分手。
  这真是一篇无耻至极的声明!把崔莺莺归为害己害人的妖孽,从而一笔抹杀了自己始乱终弃的恶行。在崔莺莺哀感顽艳的相思表白面前,元稹的辩护简直就像一篇臭不可闻的党八股。事后,在崔莺莺嫁人之后,元稹还纠缠过她两次。最后一次,崔莺莺给元稹写了一首诀别诗:“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元稹的丑陋嘴脸就在这两句诗中显现了出来。元稹居然更无耻到认为自己的纠缠“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这真是从何说起!在崔莺莺嫁人之后,纠缠就是补过,这是什么样的逻辑啊。和元稹同时代,曾受过元稹举荐的诗人蒋防,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对元稹人品的厌恶,在所作传奇《霍小玉传》中,借元稹的岳父韦夏卿之口,对主人公李益始乱终弃的恶行进行了委婉的嘲讽:“足下终能弃置,实是忍人。丈夫之心,不宜如此。足下宜为思之!”在《霍小玉传》传奇中,李益对霍小玉也是始乱而终弃,韦夏卿指责他“实是忍人”,恰恰对应元稹“忍情”一语,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指桑骂槐。
    在抛弃“崔莺莺”后,元稹转头就和韦丛结婚了。韦丛是朝廷显贵韦夏卿的小女儿,下嫁元稹的时候刚刚20岁。此时的元稹,仅仅是秘书省的小官。韦夏卿出于什么原因同意这门亲事,已然无从考证了,但出身豪门的韦丛并不势利贪婪,没有嫌弃元稹。
   元稹费尽心思,才攀上了这门婚事,所以十分珍惜。当时元稹的薪俸不高,家里比较贫困。韦丛和他结婚后,吃了不少苦。难能可贵的是,出身豪门的韦丛非常贤惠,面对贫苦的生活坦然处之,对于元稹也从无半分怨言。元稹对她十分感激,两个人的感情非常和睦。然而,贫穷的生活和多次生育,极大地影响了韦丛的身体健康。在元稹31岁的时候,年仅27岁的韦丛去世了。悲恸之下,元稹开始长白头发。他邀请大文人韩愈为妻子撰写了墓志铭,自己则写下了感人至极的诗歌《遣悲怀》三首,其中最出名的是其中的第二首,诗里面说:“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另一首怀念韦丛的就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其中“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两句是表达了他对爱人无限的眷恋和思念
   这样看来,对于妻子韦丛,元稹不仅是攀龙附凤,其实他也付出过真挚感情。否则,无法解释他在韦丛去世之后能写下这么多感人的作品。

  无独有偶,元稹的始乱终弃并不是孤例。和韦丛成婚的第七年,韦丛身染重病,卧病在床。其时是元和五年(810年),元稹任监察御史,去成都出差,“府公严司空知之,遣涛往侍”(《唐才子传》),派著名女诗人薛涛去侍奉他。在妻子奄奄一息的时刻,元稹和比他大11岁的薛涛如胶似漆,诗词酬唱。第二年韦丛病逝,元稹也离开了成都,回到长安,他和薛涛的感情从此步上了崔莺莺的后尘。“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元稹诉说着别后的相思,却没有任何行动,听凭薛涛在成都无限凄凉地隐居,终身未嫁。

   元稹后来还有过其它的婚姻,但夫妻之间无非平淡地过日子,似乎再也没有了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恋。至于和“崔莺莺”的相遇,对元稹而言,也许只是年轻时擦肩而过的艳遇而已。   

发表于 2014-8-30 18:07 9 显示全部帖子
可以说元稹这首“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 半缘修道半缘君”这首诗,把亡妻和对亡妻的感情比喻为至大至美的沧海和神女化成的巫山之云,相形之下,任何水或云都暗然失色,正因为他对亡妻怀有如此深厚的怀恋之情,才会对其他女子(以花从为喻)视而不见,即使看到了也非常淡漠厌倦,更不用说会有缠绵绻恋之念了。我经历过大海的波澜壮阔,就不会再被别处的水所吸引。陶醉过巫山的云雨的梦幻,别处的风景就不称之为云雨了。虽常在花丛里穿行,我却没有心思欣赏花朵,一半是因为自己已经修道,一半是因为心里只有你……这首诗再延伸一些近一步的解释是说。痴迷在你爱的大海里,陶醉在你的梦幻里,我就不会再对其它女人感兴趣。爱你没有人比得上你,你是最好的。你走之后也没有人能代替你,其他女人再美我没心思去爱,因为心里只有一个你…… 但不知道元稹曾经的沧海的水和巫山的云是崔莺莺,还是韦丛,是薛涛,还是后来纳的妾,又娶的妻?“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元稹在女人的花丛中穿行,却懒于回顾,不知道懒于回顾的原因是因为哪个“君”?
  
元稹生平惟一所作的传奇取名《会真记》,陈寅恪先生指出:“会真即遇仙或游仙之谓也。”而在唐代语境中,“真”或“仙”不仅指美貌女子,而且语含轻佻,甚至“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之女道士之代称,亦竟有以之目倡妓者”(陈寅恪语),由此可见,元稹将此传奇取名《会真记》包含着何等用心。在他的心目中,崔莺莺不过就是他遇见的一个“真”或“仙”,一个妖孽般的尤物。“会真”,一次艳遇而已。
  这个一生“薄行”的人,这个始乱终弃的人,大和五年(831年),暴卒于武昌军节度使任所,时年53岁。民间传说他死于雷击。
  元稹死后,连他最好的朋友白居易给他写的墓志铭中都讳饰地讥他“以权道济世,变而通之”。这就是元稹的下场。
    元稹甩了莺莺,是为了攀富逐贵。他说,她如何如何,所以我不得不……尽管,那个"如何如何"极尽溢美之词,却足以使当事人心生悲凉:如果你因为我不完美而离去,至少我还能努力变得完美一点;如果你因为我太完美而离去,是不是我唯一的出路就是自毁形象?所以,一旦这样的理由出现,只能说明这个男人是铁了心要离开,藏在华丽的无奈背后的真实障碍一定是一个你依靠自身努力所无法改变的事实,比如你老爸不够有钱、算命先生说你克夫或者他想立刻结婚而你年方十八等等。
  唉,历史中有正史也有野史,有故事也有传说,这个帖子有我转的也有我写的,多少下点功夫,真心的欢迎来喷,有感而发,不想也没资格评判,但是事必有因,我们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的爱情是唯一的,是轰轰烈烈的,实际上只不过是历史的重复而已,爱情真是名人的催化剂啊---------唏嘘伤感之中-------
发表于 2014-9-1 19:53 10 显示全部帖子
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于爱情都是势利的。"落魄才子中状元,奉旨成婚大团圆"几乎是才子佳人故事的统一结局,倘若不是哪一方大富大贵了,这大团圆便平白成了小团圆。
    《西厢记》的前身是唐朝诗人元稹的《莺莺传》。在这篇"我与某某不得不说的故事"中,诗人大胆披露了自己如何对才貌俱佳的崔莺莺一见钟情、寻死觅活,又如何通过说服丫鬟红娘出卖小姐,最终促成两人暗渡陈仓。如果说爱情是女人无法克服的,那么,名利就是男人所无法克服的,所谓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不过是因为我们不愿意为对的人而修正自己的时间表。
    元稹是在去长安成就功名的路上遇到崔莺莺的。当他私下里多次对红娘叩头作揖,央她做自己的线人时,精明的红娘一语道破天机:你未娶,她未嫁,你那么喜欢她,就提亲呗。诗人的回答是,我爱她爱得相思成疾,如果要等到把提亲这个漫长的过程走完,估计早就挂了。
    当一个男人以种种借口只想上床却不想求婚时,唯一的原因是,喜欢是真的,被喜欢的这个人尚未达到他的择偶标准也是真的。
    野史说,元稹一生至少与六个女人有过感情瓜葛,其中两位是他的正室,分别是前长安市长的千金与涪州州长的女儿。
    始乱终弃的故事原本寻常。只是,倘若你想甩掉的女人,个人条件近乎完美,只差一个当官的老爸,恐怕就要花点心思找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了。元稹不愧是才子,眼珠一转,便把责任推了个干净,"大凡天降尤物,不妖其身,必妖其人……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所以"忍情"弃舍。用现代汉语转述一下就是,你完美得都不像人了,我哪还敢娶啊!
    爱一个美女可以没有理由,甩掉一个美女却是必须要有理由的,而这理由往往阴暗卑鄙得你自己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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