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野狼在京 于 2015-5-20 10:50 编辑 1、5月2日晨2:00左右,在重庆涪陵某农家院听说了鸟溺亡的消息 2、5月9日在鸟走的一周的时候,我在这里发了一个贴子,后转发到各个探洞群,引来一堆要找我拼命的,后来听说是当地政府不想影响景区的申遗,从而影响鸟的事件的处理,所以本人从不影响当事人处理的角度而自已找坛主删了贴子 3、今天是鸟走的第十八天,我没有找到有关鸟的任何事故或责任报告,如果谁有,求赐 4、中途听到很多关于鸟的事件的传说,越来越将一个优秀的人传成了一个有问题的人,虽然本人与鸟素不相识,也不了解任何情况,但本人有种同命相怜的感觉,希望可以还鸟一个公道,让应承担责任的人去承担责任,而不是这样默默的离开 5、期待参与者能将事件还原,给大家一个交待,给行业一个警示,而不是让时间去消磨这一切 |
最近没有时间上网,有多人扣扣讨论了军dao版事故经过,认为有几个关键点没有搞明白 1、鸟头天捡手上是如何捡的,捡的手上的型号? 2、鸟出事时捡的手上型号 3、鸟捡手上时是否光身还是穿装备下去的? 4、鸟捡手上时,是如何用光源去确定手上位置的?是否有人协助?还是他带着自已的头灯下水的?这点十分关键 5、鸟在下水前用洞中的水往身上淋了几分钟,是两分钟还是九分钟? 6、鸟在水中上下二次,第三次才出的事,这三次共用了多长时间?在这段时间的照明是如何解决的? 7、雪莲在鸟上方十米高台处,发现鸟出事后,到让到达水池边用了多长时间? 8、让第一次救鸟没有捞到鸟,而这第一次救援用了多长时间?是否有人在场? 9、让的潜水技术,相对于刚学会游泳的鸟来说,应高出不是一个水平级,而一个手上的体积相对于鸟的身体来说,也不是一个数量级的。鸟可以捞出手上?而让确找不到鸟的身体? 10、从鸟溺水到救出总共用时 多少? 11、鸟在捞手上的时候,应还有一个客人在上的过程中,这个客人是谁?如果有此人的信息,是否可以提供一下,他(她)应可以提供一些信息 以上是从军dao帖子上无法了解的,而这些对于还原事件真相很重要,求解 我们将通过各种途径寻找相关信息,并会贴到此贴下面,如果谁有这方面的资料,请私发给我或贴到下面,十分感谢 |
本帖最后由 野狼在京 于 2015-5-22 09:40 编辑 还有十分关健的一点,需要特别强调: 军dao文中表述让的求治行为是:“他浮上来脱了安全带后又潜下去抓到韩风并把他带了上来,然后到岸边开始给韩风做心肺复苏术,但终究没能挽回韩风的生命。”而对于溺水或者是心脏因失温而骤停的人员救上来后,是否应按照“先控水后心肺复苏”的方式来进行呢?按照对溺水人员的救治,如果一上来就做心肺复苏,是加速死亡的。 我们提出这点,并不是对让的行为的怀疑,而是探讨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的救治方式,对后来者有相当大的意义 |
本帖最后由 野狼在京 于 2015-5-24 19:04 编辑 今天是鸟离开的第22天,在这特殊的一天,回答所有质问我这样做的人: 首先,我只问你们一个问题:如果这次走的不是鸟,而是你自已,你愿意这样悄无声息地就离开吗?你愿意因你的离开而让你的父亲背上从小打骂你的恶名吗?你不愿意让你的父母晚年过的更轻松点吗?你不愿意有人为你去寻求事件真相吗?如果你真是这样的人,请你尽管在这个贴子上叫唤就是了,我不再回复,也不会理会! 其次,如果你真是鸟的朋友,就请加入我们的捐款行动,别找什么其它借口,跟我们一样,为鸟的父母多捐点钱,按月以当地的生活水平给鸟的父母寄过去直到离开,让鸟在天堂更好地探洞!同时在这个行业里面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以后有探洞出事而离开的,我们大家就共同起来为其抚养下一代到成人,供养其父母到离开!这一点我们黑光救援队的人尽管与鸟素不相识,我们会尽力而为去这么做,理由只有四个字:同命相怜 |
鸟走了一个半月了,我发了这个贴子,引来一堆自认为是鸟好友的人的反感,认为本人是想借此事操作,以便提高自已的名声,理由很简单:鸟走了,与你狼有什么屁关系?你装什么好人?以这个来博出位太过份! 首先本人申明一点:本人对这个所谓的SRT只是玩,不靠这个来过日子,所以在这里面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在本人看来,这个玩绳子就如开车一样,只是一个熟能生巧的问题,没什么技术含量,所以对一些自以为技术的“大佬们”最多也只是平视之,但对一些借此来骗新人钱的所谓“大佬们”就是PS之了 基于上述两个原因,本人对鸟这件事大老们的集体失语,表示十分可悲,有了这个贴子,现在你们官司也开完庭了,还没下来判决吧,如非当地关系保护或私下调解,否则,你们的被告有可能让你们陪偿他们的损失。期待结果 我尽可能地找了所有媒体上有关此事的相关报道,其真实的责任人应是法国人让和北京人雪莲,其中雪莲应负主要责任。你们这些大佬们难道就不明白?还是因为有利益在里面?还是有什么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