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北海龙吟 于 2007-3-15 07:51 7、救助机制不畅,队伍遇险后救助不力,没有迅速通知当时在灵山活动的其它队伍就近救援,而远在市里的救援队伍赶去而需3小时以上,延误了救援时间。 绿野里有这么个帖子: 寻找一个当事人 #1 事发那天上午,我们Shypig队与深蓝三队擦肩而过。晚上9点左右,我们在椴木沟扎营失败,准备向村子里撤....... 这时因为从手台得知深蓝三队还没下山,于是离开营地前pp问他们情况如何,当时我在pp身边,听到一个女队员答复“没事”,当时应该是9点左右。 希望这个女队员能出来解释一下当时的情况. https://www.lvye.info/modules/new ... =120325&forum=7 这事没人讨论,如果叙述的情况属实的话,这女孩死得也太冤了....我觉得都不是经济赔偿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