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而取视为理所当然”那是盗贼在警察面前的自辩,论坛驴友没人这样认为,请你搞清楚。 搭好帐篷,离开营地,是否派人看守要看具体情况。城市沙滩的地方,没人看守即使被盗,与人于己没有生命忧虑,自是无关紧要。 而在鳌山上,不安排守营,遗失装备会有性命之忧。这两个情形有可比之处么?明知遗失装备会有重大生命问题,还不派人守营,这是什么行为? 什么人都有,伪驴太多! |
本帖最后由 流浪的土豆 于 2017-10-17 22:20 编辑 不告而取则为偷,盗贼会用这个理由自辩? 不安排人守营,是他们托大。可和盗人装备,食物会陷人于危险境地完全是两个性质的问题。自己托大,造成的后果只能自己承担,盗窃却触犯公德法律,人人可讨之。 我中文不好,请说您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自己托大,自己承担,这不废话嘛。要是遇到风雪,下不了山,都挂在山上,9条命,就算6人都判刑又能怎样? 你是驴友么?懂山上的规则么?讨伐盗贼重要还是保命重要? 再说一次,伪驴真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