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刚好相反,99%的责任在秀水山人。队员的错就错在不应该参加他组织的活动。 一个户外活动,带有探险性质,存在很多不确定风险,作为活动的发起人,不管你在法律上如何规避、如何免责声明,队员们参加了这个队伍,貌似他们已经认可了他们要承担的风险,而实际上,他们还是因为对风险的无知,以及出于对你活动发起人的信任,他们认为,所有的风险发生的机率都很低,所以,他们才愿意继续参加。有预知风险的能力的队员,他是不会去参加一个这个无知的活动发起人的活动---------而这个社会,这样的队员这样的新人很多很多,你能怪他们吗??有谁事先对他们进行了风险评估的培训?有谁对他们进行户外安全知识的讲解??有几个新驴看到聪仔的帖子?所以,作为一个活动的发起人,一个AA制活动的领队,就应该承担起预判风险、规避风险的重任,这是做人的良知!是AA制领队必须做的到的!! 在此,再对AA制领队们,或者说是活动的倡议者们说两句:不管你从法律上做到如何规避风险,如何免责,如果你的队伍出了事,你的良心将一辈子不得安宁!!所以,做好风险预判,提早规避风险,高兴出驴,平安回家,是我们大家永远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