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夏特案判决结果引发驴友热烈讨论,AA出行风险自负,领队的责任是什么?

[复制链接] 查看:172719 | 回复:401
发表于 2011-5-11 13:46 3 只看该作者

·

[原告]:2010年5月,被告(网名铁镐)在铁镐户外网站上发布"2010年六一节天山夏特古道徒步穿越"的帖子,召集、组织网友到新疆进行户外徒步旅游活动。原告女儿张玲玲(网名彦小新)等人参加了该活动。2010年6月8日,张玲玲在随同被告等人参加活动过程中,渡新疆温宿县博孜墩乡木扎尔特河时被水冲走,后经公安机关寻找并确认死亡。本案中,被告作为活动组织者,活动之前未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未能充分预见活动的强度和危险性、活动中领导组织不力,并且在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警,最终导致受害人张玲玲死亡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被告不同意对原告进行赔偿。被告的行为不仅造成受害人死亡,而且给受害人亲属,尤其是受害人父母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裁决。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25207.5元,死亡赔偿金534760元,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11910元,住宿费360元,误工损失6248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共计628485.5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 [10:39:39]

359339

·

[审判员]:张玲玲结婚了吗?
[原告]:没有。
[审判员]:张玲玲是否生育过子女?
[原告]:没有。
[审判员]:死者跟其他人员存在养父养母的关系吗?
[原告]:不存在。
[10:40:43]

359355

·

[审判员]:二原告对事实还有补充吗?
[钟贵琼]:张玲玲死亡是6月8日死亡的,而我们是6月12日才得到“千鸟”的电话,说张玲玲死亡了,我问他们报案没有,他说他们没有报案。破城子的工人告诉他们报案,可他们都没有报案。死者死亡是因为被告组织者的失职,没有尽到组织者的义务,没有尽到充分的告知和提示的义务,被告隐瞒了当时此次活动的风险程度。所以我觉得我的女儿死亡与被告有直接的关系。
[10:42:36]

359359

·

[张斯新]:我女儿6月8日死亡,我们是6月12日才得到通知千鸟宋振中的电话,他们是在新疆打的电话,我们14号晚11点多钟到了北京,千鸟和我们说15日9点被告和我们见面,可被告一直没有和我们见面,被告第一次和我们见面是温宿县公安局通知被告,被告才和我们见第一面。我们就在北京公安局报案了,北京朝阳区派出所告诉我们要到新疆去报案,16日我们到了温宿县,我们在那里报案的。我们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搜救,当天下午3点多钟施救过一次,因为下雨回去了,第二天又搜救了一次,23日上午边防站的人员告诉我们发现了尸体。 [10:42:56]
发表于 2011-5-11 13:45 2 只看该作者
9305

·

[原告]:钟贵琼,女,1958年3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四川省大英县蓬莱镇**路**号。
     张斯新,男,1954年8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杨冰清,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10:35:47]

359311

·

[审判员]:被告陈述基本情况。
[被告]:马兆龙,男,1971年2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村。
      委托代理人王珅,北京市玄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10:36:31]

359313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的出庭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的出庭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10:36:47]

359316

·

[审判员]: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参加本案诉讼均无异议,经审查,双方当事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敲法槌)。[10:37:06]

359318

·

[审判员]: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8日在本院大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钟贵琼、张斯新与被告马兆龙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2条之规定,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吕书义独任审判,书记员姚杰担任法庭记录。原告钟贵琼、张斯新及委托代理人杨冰清,被告马兆龙及其委托代理人王珅出庭参加诉讼。 [10:37:21]

359321

·

[审判员]:下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诉讼权利有: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诉讼义务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如实的陈述事实;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的申请,1、审判员、书记员系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10:37:37]

359323

·

[审判员]:对上述权利、义务原告方听清楚了吗?
[原告]:听清了。
[审判员]:被告听清楚了吗?
[被告]:听清了。
[10:37:57]

359324

·

[审判员]: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员]: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10:38:07]

359328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原告方在进行陈述时应当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诉讼请求等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内容进行,避免陈述与本案无关的内容,一方陈述时,对方不得打断发言。原告方进行陈述。 [10:38:26]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