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22180

主题

厦门

逍遥狼户外-12月10日梁野山露营[厦门]

[复制链接] 查看:4789 | 回复:13
发表于 2011-11-28 17:44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只看本帖大图
8264户外保险频道

露营

¥300/
  • 开始时间:2011-12-10
  • 活动地点:武平
  • 集合地点:
  • 性别别: 不限
  • 活动性质: 未选择
  • 报名截止:2011-12-08
2 报名人数 16 剩余名额
2 人 未通过 查看未通过人员
梁野山又名梁山,在武平县城东北部、主峰海拔1538米,是武平的第一高峰。梁野山是武平的象征,一九九九年二月被列入省级自然保护区,现正在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梁野山处于武夷山脉最南端,独特的地理位置构成了该地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国家重点保护树木20多种,有世界珍稀濒危灭绝的半枫荷、国家一级保护树木南方红豆杉等,有野生动物1800多种,真菌类90多种。此外还是武平四大水源的涵养区。  梁野山有“山雄、石奇、树怪、水美”的美誉,山顶的鼓母石、梁野山寺、白莲池、仙人洞、千米绝壁、高山草甸,山腰的瀑布群、原始森林等,是旅游观光的好去处,目前已有简易公路12公里通达山腰瀑布区,该县也正在着手对梁野山的旅游开发进行规划,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闽粤赣边人们游览观光的好去处。


  在山顶石隙中只长老不长高的盆景树,它的年代怕只有鼓母石才知道。


  ▲梁野山有3米以上的大小瀑布50多处,80米高的2处,最大的当属云礤村的黄石头瀑布,落差约80米,由三段连续组成。
活动联系人逍遥 13666066381

活动交流QQ群QQ群:67275657 
              
集合时间12月10日早上07:20集合 7点30分出发

集合地点岛内:莲坂百安居
      
活动费用人民币300元  (只含来回车费、餐费,多还少补;保险自理,露营装备自带,没有帐篷的可以到的我店租,地址:明发商业广场136号)

活动强度★(五星为最高难度)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风险:车险、跌倒、滑坠悬崖、虫蛇侵扰等)

活动性质AA制自助游

活动形式两天来回

活动人员户外自助游爱好者

活动内容徒步、游玩、爬山,摄影,露营
交通方式包车
报名方式点击本贴“我要报名”(或是短信报名),{因要包车出游.要统计人数.所以报名一定留下电话.没留电话者视为没报名.希望大家配合下..谢谢}
装备要求
      1、个人装备:帐篷、防潮(租的时候有配备)、双肩包、垫睡袋(没睡袋的带上毯子)、头灯手电、垃圾袋、防雨用品、个人药品、替换衣物、洗漱用品。 
      2、个人药品:风油精、跌打药、止血贴,个人特殊药品等。 
      3、个人有效证件。
注意事项
1:认同AA制,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 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8:以上8条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免责声明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逍遥狼户外组织、发布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参加者需自行购买旅游和意外保险。
8.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发表于 2011-11-28 17:58 2 只看该作者
顶顶哈.....报名先
发表于 2011-11-28 18:00 3 只看该作者
逍遥狼户外-12月10日梁野山露营[厦门] 逍遥狼户外-12月10日梁野山露营[厦门] 逍遥狼户外-12月10日梁野山露营[厦门]
发表于 2011-11-28 18:00 4 只看该作者
逍遥狼户外-12月10日梁野山露营[厦门] 逍遥狼户外-12月10日梁野山露营[厦门]
发表于 2011-11-28 18:55 5 只看该作者
顶顶更健康
发表于 2011-11-28 21:57 6 只看该作者
不错啊,要参加!
发表于 2011-11-28 23:37 7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的老家,记得第一次上梁野山,应该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从中堡镇开始走路,中午出发,傍晚回到家,也是被逼的,寺庙硬是不让俺住,气死俺了!
发表于 2011-11-29 00:13 8 只看该作者
梁野山,记的我当初是后山走的...
发表于 2011-11-29 09:43 9 只看该作者
浪剑 发表于 2011-11-28 23:37 呵呵,我的老家,记得第一次上梁野山,应该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从中堡镇开始走路,中午出发,傍晚回到家, ... ...

你也是武平的,我也是啊!
发表于 2011-11-30 01:26 10 只看该作者
好活动支持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