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七星虫 于 2014-8-30 13:20 编辑 集合时间:2012 年09 月04 日 ( 星期二)上午八点半在客运南站集合,九点准时出发,过时不候!包车请大家跟帖子报名好安排车,费用AA制。 2 、必备装备要求:睡 袋,防潮垫,速干衣,登 山鞋/溯溪鞋(严禁穿高跟鞋,拖鞋), 30L以上背包、1-2L 以上饮用水, 救生衣/游泳圈/跟屁虫,泳衣,手电/头灯/营地灯, 餐具/套锅(不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早中晚三餐及零食饮料水果(统一购买) ,防雨/防水袋,擦伤 、 感冒 、 蛇药等户外药品 。 建议携带装备:相机,炉灶/气罐,天幕, 帐 篷, 登 山手杖,皮划艇,渔 具。(以上装备有则带,没有则不带) 3 、环保要求:爱护大自然,爱护山水,爱护花草树木,不留垃圾,不留污染,做到 “ 除了照片什么也别带走,除了脚印什么也不要留下。 4 、注意事项:户外所有活动,都伴有风险,安全第一。 望大家视自身情况慎重报名。 凡参加群体 户 外 活 动 者要服从管理;报名参加者要敢于担当自己的安全风险责任,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免责声明:一旦报名则视已阅读并认同以下声明: (8264十 堰户外徒步QQ联盟群:96295001 联系电话:13872823202 虫 )
免责声明 1. 本免责声明仅适用于本次活动。 2.本次活动性质为AA相约。凡报名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本网站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4.为保证本次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活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本次活动,将自行承担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