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觉得你的观点比较客观,而且仔细看了你的评论,我很认同你作为领队的想法做法。 但有些地方我还是想请教一下,像我们现在的法律体系,AA领队绿野腊八在果果这件事中是不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单就不完善的法律体系中,我们现在看到了很多根本不需有连带关系发生了,更何况我个人认为腊八是有很大责任的,所以这点我的看法是还真是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过才能知道有没有责任,责任多大。 我还有点不明白,你说某些人想法西方,可能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区,想法会比较西方,但我从很多方面了解到,西方人会比较喜欢个性化的东西,独行的很多,但只要组成团队,互助的精神都很重,而且把生命放在第一位,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觉。 我本来是跟你一样,上来发表些个人看法,无端就给缠上了,最近少上来,上来看到你的评论,从减少事故发生的做法想法这方面,学习了很多,也希望像你这样的领队越来越多。 |
你也别太较真了,你跟那些人也讨论过这么多了,他们的逻辑思维,价值观完全不知道是哪个星球的,但你又不能否认,哪个社会都有冷血,自私的人,而且他们的评论不止一个人说过是旁敲侧击,张冠李戴了,你跟他们说东,他们就说西的,所以其实没啥好讨论。 况且现在有案例出来了,所以腊八们要么不要做领队,哪怕是AA领队,出事了一样要担责,不是某些人说没有就没有的。也警告某些人,别老说要安全就留在家什么什么的,只要你发帖做领队,但带着一颗不负责任,漠视团队精神的心,你一直玩下去试试,肯定有代价要那些人付出的。所以这些人才是乖乖的该工作工作,别乱发帖组织户外活动,闲着没事就自己去逛逛公园吧。 另外很同意某些驴友说的,如果你是不负责任的领队,如果你是漠视团队精神的领队,如果你是队友出现生命危险也不管不顾的领队,麻烦你发帖时,起码写明白八个大字:掉队落单,后果自负。最好就能再加上:要我救援,凭啥!要我浪费时间,凭啥!俺还花了钱,花了时间,还坐了火车,凭啥! 算了,不说了,感觉说着说着像小品了,因为某些人的思维确实搞笑,所以仁兄你就不要太认真跟这些人来劲了,反倒一些负责任的驴友或领队出来说的话,我反倒愿意学习和评价,因为都是怀着一颗热爱户外的心,也为了户外少发生一点意外而做着有建设性的评论。 |
一,关于果果这件遇险的事情,讨论的已经很充分了,各自表述不同,观点分歧在不负责法律责任,因而道义责任也可以忽视。其实这是两个概念,法律责任目前确实没有户外活动方面的具体法规,按合约规定即可。道义责任忽略,当然就不配当领队,至少不是公认的好领队。不出事就算了,出事肯定难免被道义上的批评。至于法律上,如果律师厉害,领队确实会麻烦。所以无论从领队自身的利益还是从道义上被谴责的麻烦还是领队必须的责任感来出发,都必须尽力处理好户外的驴行团队的个人危机导致的团队和领队的麻烦。,这件事事情,作为辩方的观众一方,我认为领队只是缺失两点,一对后果严重性估计不足责任心不到位。二领队方法违反一般的正确工作方法设立收队职责和固定收队人选。这个工作方法掌握好,甚至设立中队,前中后才能照顾好。另外只要不是故意,并按合约规定执行了。就不应当认为领队有法律上的责任。其它队员也没有法律上的安全连带责任。当不等于否定道义上的团队互助责任。因此不能肯定法律无则进而否定道义无责任。也就是说在法律面前。厉害的律师会根据实际情况追究道义上见危难不救援的人情责任。具体如何判断,作为驴友,包括老外驴友,都是绝对会为安全而互助的。所谓放弃是那种极端危险,经过努力无法救援的才放弃。必然死一个活一个的极端条件下才放弃。而正常情况下,没做努力就忽略了,我觉得不是领队故意的,而是没意思到危险的严重性正在发生,工作方法不到位。之一辩论一方的狡辩,正向大家看到的那样,很偏激,企图在道义上用法律掩护摧毁驴德,这个社会都是企图在用法律代替道义从而彻底颠覆,达到为私人利益第一。无论对方是否有心故意如此,客观上就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