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我的一行朋友在结束了“重走丝绸之路”的行程,回到家后,立即让我帮忙发贴提醒各位即将奔赴甘肃敦煌旅游的XDJM,选择一家好的酒店真是太重要了,千万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呀!深表同情的同时,提醒大家千万注意!!! 很多人都知道,考古队进驻敦煌遭遇到不愉快,在一家叫做莫高的酒店遇盗,损失惨重。为了使后来者避免重蹈覆辙,这里披露详情和经过。 考古队是从武威到的敦煌,一路上,走走停停,到敦煌的时候,已经不早了。进城之际,还碰上了位族友,他主要是到伊吾去看日全食的,顺便来看看著名的莫高窟。我们到敦煌,也主要是为了看莫高窟,这是世界遗产,而且久闻大名,心中不免期盼甚多。 俗话说,期盼多,失望也多。后来在敦煌发生的一切,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
进入敦煌之前,考古队的准备工作做的不好,对敦煌酒店的情况不熟悉,也有些节省费用的想法,于是有些盲目地相信了网上的预定。事后我们分析,酒店的网上预订,还是能不用就不用,除非你完全不熟悉这个城市,一点没谱,那是没办法了。否则,网上预订的酒店,现在已经有了严重的良莠不齐之势,越是不行的酒店,越是在网上充数,宰你没商量。我上次通过携程订的拉萨的一家酒店就上过当。说是四星酒店,实际正在施工,连窗户关不上。当天忍了一宿,第二天立即自己找了一家酒店,才解决问题。
[ 本帖最后由 凤舞涅磐 于 2008-9-11 14:22 编辑 ] |
敦煌这个城市不大,而且没什么意思。能看的,只有一个莫高窟,另外就是从这里出发,可以前往罗布泊。当然,你去罗布泊,也可以完全不走敦煌,从嘉峪关市也可以到;从若羌那就更可以到了,那里应该是距罗布泊最近的一条道了。 也许是第六感觉要出事,反正是在敦煌闲逛的时候,发现了一个不错的酒店,弟兄们也是为了照顾老人,就让我当天住了进去,其他人想想懒的搬家了,再住一天也就离开了。但没想到,就是这天,还就出了事情。一个兄弟,匆匆来电说,进门发现好像丢东西了。过了没多久,先后回来的弟兄汇报说,肯定是遇到贼了,损失惨重。 自己盘点过后发现,总共八个人住了四间房,就有二个人分别在两间房里面丢失了东西,如果统计被盗率的话,居然在敦煌这个鬼地方,达到惊人的20%。这叫什么城市,简直就是一个贼城! 看看大家的损失,有大量的现金加起来一万多没了,丢了苹果笔记本电脑一台,专业百微镜头一个,还有iphone的充电器,当然还有钱包,各种信用卡、身份证和驾驶证,等等。零零碎碎加在一起,大家损失了三万多、小四万元的财物。 没的说,报警吧。还好,来了四个JC,两个领导,一个技术员,一个不知道做笔录的JC。一番折腾之后,告诉我们,没有外部进入的痕迹,叫来酒店的管理人员一问,酒店的摄像机倒是有,但根本没工作,是个摆设。现在问题明白了,这是酒店的内贼干的,没有内部人员的配合,不可能没有外部痕迹。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敦煌这个城市的真正管理水平就看出来。大家都开始支支吾吾了。JC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了,管理人员说是要开会讨论再决定怎么答复我们。最后,敦煌的JC连一个立案决定书都没给开,就离开了。这叫什么事啊?!回到北京后问了问一些JC,才知道,原来中国现在的JC们有一个普遍的无法无天的现象,就是对于没死人的那种一般案件,如果不能破案,就不给立案。为的是不影响JC自己的收入,尤其是工作表现。 问题是别的地方还好说,敦煌,这是一个靠旅游、靠服务吃饭的城市,也这样对待游客,这个城市的未来,可想而知了。 [ 本帖最后由 凤舞涅磐 于 2008-9-11 14:24 编辑 ] |
这事总不能这样就算了吧。找旅游局,找酒店,怎么也得给个说法吧。虽说明知效果不大,但我们这帮人,天南地北都闯过来了,东西丢了认栽,但你这个城市,我也得给你留点记号! 大家分开行动,我们带着一特老实的兄弟,去旅游局,另外一帮人找酒店理论。这种事情,现在旅游局有一个专门的十三不靠的机构来处理,叫做质量监督所。不用说别的,只要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十三不靠。不为别的,就是故意搞的十三不靠。它一个局级单位,想解决问题,还能解决不了,那是从全国范围来讲,存心不想给你解决。你游客算老几啊,这就是从国家旅游局到地方旅游部门的心态。钱要赚你的,话要说的好听,方便升官,税更是要从你身上挖肉,但如果出了事情,对不起,能推就推。 事情的进展就是这样,找到这个部门,接待的是一个特好脾气的小官。交谈过程中,不关在任何张口结舌的状态下,都要求我对他的理解,超过他对我的理解。他不停地告诉我,他们的机构谁也管不了,只能到处去协调,通过协调关系来解决问题。他能帮我做的事情是,如果进门办手续的时候,酒店没有告知我自己保管好财务,那这酒店就有责任了。靠,这叫什么事?你告知我了,你就没责任了。我交的房钱,就是合同,你做的就是这个生意,在住房的这段时间,你得负责我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这是合同责任。你gov-ern-ment既然从我们身上,从游客身上拿了税,你就有百分之百的责任,要求企业按照合同责任办事呀。 当然,现实与理论是完全不同的。这位十三不靠的负责人甚至告诉我们说,国家旅游局为了这种事情,还召开过全国会议,最后下了一个决定,就是只给道义补偿,不给赔偿。据说,是因为丢了多少东西,不好认定。这叫什么理,连国家旅游局都这样,还能咋地,中国旅游界之黑暗,可见一斑啊。全世界都知道的各负其责,在这里根本行不通。如果我谎报军情,我负法律责任;但在你这里丢了东西,你也得负责呀。这能混为一谈吗? 在旅游局那里不得要领,在酒店这头也一样。回来一问,酒店只同意给免个房费。你怎么说也没用,讲理是讲不过我们的,张口结舌、理屈词穷,这些形容词都而可以用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一个词,虽然我做这个生意,但碰到事情,我是决不赔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