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基毛一地 于 2013-1-29 01:27 编辑 那个什么垃圾四姑娘协作,果然铜臭味真浓,连一个登山事故都能发现广告商机,说的很好听,哇靠,好像在哀悼逝者一样,其实狗屁,无非是想打广告而已,想提高你的曝光率而已,少TM装b好不好,别以为网友都是瞎子,那件事还好意思拿出来说,那个事情据我所知,是一个从没登过雪山的福建年轻人,可能是看了网络上各种登雪山的帖子,觉得那意境挺美,于是联系了四姑娘山当地一个协作,那个协作为了挣钱,在自己毫无资质的情况下,大包大揽,一个人带他去登三峰,据说两个人还是凌晨2点就开始冲顶,结果后面听说那个年轻人就滑坠了(目击者只有那个协作了,事发当时情况除了这2个人以及天知地知,其他鬼也不知了,), 后来官方也出来说明了,这个协作毫无资质,而且没有备案什么的,是偷登的,尼玛的,为了赚钱,作为一名当地协作,明知冬天登三峰就是十分危险的事情,明知那个年轻人连雪山都是第一次看到,就带去冲四姑娘三峰。冬天又是凌晨的四姑娘三峰,冰雪覆盖,天气多变,连有经验的专业登山队员冲顶都存在相当的危险性,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当地协作,会不知道么?为了一点钱,却大包大揽,带着一个连雪山都是第一次见过的远方而来的年轻人去冲顶?按我说,这不是间接把人推向死亡么?听说那个人还是家中独子,真他吗操蛋! 尼玛的要不要脸?2012年发的帖子,2013年都没人回复的情况下,还特地顶起来,无非是想让大家看到你们多有“大爱”!让大家看一下,满身商业味的你们其实是非常非常“有爱”的,顺便让大家看下在个性签名里的那几个“四姑娘山协作”的广告体, 别以为你做这种“隐性”广告大家都看不出来,问题是尼玛别老是踩着别人的尸体来替自己打广告,会有报应的!过了一年,还把自己的老帖子翻出来,尼玛的用别人的不幸,2012年你做了一年的广告还不知足!!!2013年你又想把隔年饭翻出来炒,继续做你的广告!我想那个年轻人如果地下有知,一定会找你全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