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ennawenna 于 2013-3-19 23:13 编辑
楔子:山林不是用来“供奉”的,而是用来亲和的!不然,世人不知山水之美,哪来爱护之心?崂山一封,无人知沈鸿烈之志,无人得胡三太爷之福,悲哉!痛哉!不知始作俑者作何感想?
自2010年12月5日加入户外,开始游山赏水,写文记事,对身边的驴友圈子也多有关注。 参加活动俩年多,有得亦有失,“得”是个人心得:灵感、欢笑、朋友等一系列正面收获。“失”:是见识了外界许多对驴友团体的 攻击——关于驴友品质;关于驴友进山破坏环境;尤其近日因一人烧山,导致崂山全体驴友被“禁足”事件,格外令人无法接受。 驴友被禁止登山,后果如何?先不说旅游区门票极高、令热爱山水的人们生受不起,游览区人多地狭、风景有限;决策者因噎废食、私定罚款侵害民权等等——不争,是因为以上已经是“有理无处说”的现实,因此不再浪费口舌。 但驴友的权利,还是应该得到尊重,不应予剥夺。作为一名老驴和驴友团体见证人,感觉自己有资历解释、说明一些事情: 第一,关于驴友品质: 一如社会其他团体,泛泛驴群,品质也是良莠不齐,但热爱山水的人,多是“清者自清”,不良率只低不高。这一点,只看下面游记中,驴友互帮互助、众乐乐的亲厚氛围,便知一二了。 第二,关于驴友能否入山的争议: 关于破坏植被: 驴友走的所谓“野路”,都是前人开辟出来的。因为户外有风险,有素质的领队、有组织的成员,从不贸然开辟新路,因此,即使数百人上山,走的也是已有的山路,对植被的破坏很轻。披荆斩棘只会出现在深陷绝境之时,这种情况少之又少,且人力轻微,不是千军万马过境,对大山的破坏也是微乎其微。然封山几个月后,罕无人迹的山径将被植被封死,开山之后,就变成了害人的“迷踪”,徒增危险。 关于扔垃圾: 笔者亲见:有组织的驴群,人人互相监督,垃圾打包下山,且严禁采集珍奇花草,对违纪之人,领队不惜翻脸叱责!驴友每年组织捡垃圾活动,平时也有高素质驴友自带麻袋,边走边捡垃圾带下山。 绕回来说:不可否认,有人入山,就会制造出垃圾。但有个定义应当辨明:多数人把“山林”划出来当做“禁地”,以为只保护山林便是保护环境。实际上,环境是整个儿的,包括山林、生活社区等各个角落,山林扔垃圾是污染,难道生活区里扔垃圾就是理所应当?这种非一视同仁的割裂,本身就是错误的——山林、生活区,手心手背都是肉,污染了哪边都疼!仔细想想:在山林一天“一切从简”制造的垃圾,肯定比在家要少得多吧?我们只想山林至清,以致社区至浊,俩俩相抵,岂不更亏?何况,还有一句“水至清则无鱼”! 因此,山林不是用来“供奉”的,而是用来亲和的!不然,世人不知山水之美,哪来爱护之心?崂山一封,无人知沈鸿烈之志,无人得胡三太爷之福,悲哉!痛哉!不知始作俑者作何感想? 第三,关于山上生火做饭的争议 笔者亲见:驴友中带灶具的都是有经验的老驴,灶具安置在水边、土石地面,或毡布上,数名驴友围坐,十分安全,俩年多,并未见火险。途中有抽烟者,周围驴友共同督促,烟灰弹落在有水的瓶盖或器具里,烟蒂仔细捻灭。当然,这种解释有点避重就轻,森林宝贵,防火是及其必要的,除了个人自觉,有关部门更应该加大监察力度,设立观火点,扣押火具等等! 众所周知,三标山大火为一人所为,损失不可计算且无法挽回,如今之计,确实应该严查、预防。但偌大的山上为何不设监察点?事情出了,不制失察人之罪,而是紧逼肇事者,又迁怒于天下驴友,并放言“走野山罚款5000”见报,又算作什么逻辑?这次事件,对整个社会,尤其热爱崂山的驴友,是个很大的损失和打击。 当然,作为“事发突然”的应急措施,有些政策可以理解,只是希望当局者龙颜大怒之后痛定思痛,为同为纳税人的驴友拿出更合理的方案来! 第四,关于对驴友的人身攻击。 除了近日“禁足”驴友,之前也见识了不少攻击驴友的言语:“寒冬酷暑爬山,脑子有病”是客气的,更有“在山上做饭,怎么不烧死你”之类的话——对不相干的人都能出此恶毒之言,不知道这类高尚的环保者,怀的是什么心态?亦有不少“不好登山这口”的人,直接断言:封山禁“驴”!别的不想说,只想问一句:取消您“爱好”的资格和权利,您愿意吗?所以,一个人的世界狭小没什么,但不要设定别人生活的界限! 写这篇文的目的,并不想谴责谁。三标山之灾,人人痛心,但请不要将此事简单迁怒于驴友!作为一名山水爱好者,失去喜爱的乐园,是件很痛苦的事。 身为一名老驴,笔者想以一己薄力,为驴友正名,以期得到社会各界朋友的关注、支持,为驴友争取应得的权利。 |
现在凡是有被开发为旅游收益的山都被列为封山对象 但仅限于野路 旅游区还是照常开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