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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

关于在东莞版发布活动召集帖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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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6 15:49 显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后由 长安木木 于 2013-4-16 15:50 编辑

经过东莞版广大驴友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目前,版块每周发布的活动也日趋多样化,给了喜爱户外的朋友们更多的选择,随着活动的日益增多,避免出现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为了规范本版块发帖的正常秩序,参照8264各地方版块关于发活动召集帖的有关规定,让广大驴友有一个好的户外环境,特对在惠州版发布活动的领队做如下规定:


1、按照官方的有关规定,本版块对商业活动不予排斥,但商业活动领队必须遵守本版块的有关规定,否则一律予以封ID,禁止在本版块发布活动;


2、新注册会员不能在本版发布活动,活动领队(含商业领队)必须是在8264注册6个月以上,且参与本版块活动五次(含五次)以上的用户,注册6个月以下的会员发布活动,必须要提供其以往相关领队的履历给版主备存 ;


3、任何活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在本版发作业帖(含活动照片,合影),一次不发予以警告,二次不发封ID,严禁在本版继续发布活动,(直接删帖不予通知);
4、活动召集帖必须包含活动时间、出行方式、活动路线、线路特点、活动预算、装备要求、保险要求、免责声明等等要素;


5、商业活动除必须注明第4条的要素之外,还必须明确标注活动性质为商业,并对活动中的食宿行安排提供具体的费用,严禁打着AA的旗帜做商业活动,欺骗驴友,一经被队员举报并查实,直接做封ID的处理;




6、凡AA活动必须在出行队伍中,设立财务人员,活动结束后财务人员必须跟贴发布财务报告;商业活动发起的时候必须明确费用。



7、约伴出行贴请发成发表帖子形式,不要发成发起活动形式。



8、任何活动的领队必须严格做好队伍的安全保障和管理,一般活动(50人以下)按10:1的比例配备领队、收队和协作,大型活动(50人以上)必须按8:1的比例配备领队、收队和协作,且需要在召集帖中明确标示具体人选。


   以上为东莞版活动发布的相关规定的草案,从即日起试行,同时也请广大驴友提出更完善的意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采纳及完善,以期为我们东莞版创造一个比较良好的户外环境,让大家能安全、快乐地出行。

以下是新增商业活动管理办法(2013年4月16日):



(1)领队不参与A费的活动均为商业活动,发起活动中必须选择商业活动;
(2)任何活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在本版发布作业帖;本版块活动贴禁止发布其他网站的链接。以上情况一经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删除;
(3)商业活动在论坛必须先发布3次以上的活动作业,配备文字和图片,两个月后才可发起活动帖;
(4)冒以AA为名义的商业活动,一旦证实,之后不准再在此发起活动!

感谢惠州版的自由自在同学,以上大部分参考惠州版.
1人点评 收起
发表于 2013-4-16 18:29 显示全部帖子
非常值得广州学习
发表于 2013-8-26 18:34 显示全部帖子
商业活动在论坛必须先发布3次以上的活动作业,配备文字和图片,两个月后才可发起活动帖;
发表于 2013-10-11 17:01 显示全部帖子
坚决遵守发帖规章制度!
发表于 2014-7-4 10:11 显示全部帖子
长安木木 发表于 2013-4-16 15:49 经过东莞版广大驴友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目前,版块每周发布的活动也日趋多样化,给了喜爱户外的朋友们更 ... ...

觉得驴友是可以信赖的
发表于 2014-7-4 15:04 显示全部帖子
不错,学习了!
发表于 2014-7-7 21:58 显示全部帖子
值得学习学习!
发表于 2014-8-27 17:11 显示全部帖子
“明白了”
发表于 2014-11-2 23:29 显示全部帖子
拜读了 。。。。。。。。。。。
发表于 2014-11-8 23:14 显示全部帖子

坚决遵守发帖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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