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这些选项,我个人更推崇3。 个人感觉圣山在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的准备上有自己的问题,所以才导致了因为过多占用协作及氧气资源,导致B组连冲顶的机会都没有。但就救援一事上,圣山的选择没有错,生命大于一切,付出多大的财力物力代价(当然这个代价并非别人的生命安全)都要以救人为先。 但是,圣山应该为自己的这些代价买单,因为你损害了其他客户的利益,无论这件损害客户利益的事是多么的崇高无尚,这就是商业规则,除非这些被损害利益的客户主动放弃。 而就夏剑锋而言,显然不会对圣山袖手旁观(当然这里只是我的个人猜测,并非道德绑架),作为被救援的对象,我相信他的感恩和感谢一定是发自内心的,当然他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去履行任何赔偿。 作为一个山友,我个人认为雪山是一个考验一个人真正人性的地方,一个小小的缺点会被无限的放大,同样一个小优点同样会被无限放大 期待这件事能有一个多方都能满意的圆满解决 相关阅读: 奔跑的鱼全队因为救援,在海拔8600米的地方全队放弃登顶 https://bbs.8264.com/thread-1735636-1-1.html 谈珠峰救援与商业登山职业公司职业以及道义 https://bbs.8264.com/thread-1737855-1-1.html |
人命关天,救助是必须的。这是道义与责任问题。 如果简化事件情况,圣山探险作为服务提供商,与A组、B组分别有关联,而夏剑锋本人由于偶然原因并无责任。 我的观点是: 夏剑锋:对于圣山探险协调救助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夏剑锋需要承担,应看双方的协定。是否对B组成员表示感谢,由其本人决定。 圣山探险:对于夏剑锋的救援义不容辞,对于B组成员最终因故无法登顶,负有责任,应当承担。 B组:放弃登顶虽然遗憾,但人命关天,心安即幸福。所受损失应与圣山探险协调。 舆论要公正,而不是替当事人去决断,需要尊重当事人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