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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户外研讨会制定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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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2 21:32 11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mh+2005年12月11号 , 01:19 PM--><div class='quotetop'>QUOTE(+mh @ 2005年12月11号 , 01:19 PM)</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登协在说笑话吧?*当然*他们的规定不是法律。可是慢着,既然如此怎么紧接着又来了<br />句”在法律的角度上是行不通的“呢?任何合法的民事契约里都可以有罚则。比如我和你约<br />好打球,说好”队员犯规一次取消一次上场资格,犯规两次事后罚一杯酒“,这*就是*罚<br />则。这在法律上行不通吗?违反哪条法律了吗?登协是不是又以为他们定的不是简单的<br />民事契约,而是什么法律了? 登协的规矩从来就不是法律。说”在法律的角度上是行<br />不通的“很荒唐。<br /><br />不管怎么说,让所有人参与约定的制定是个很好的开头。过去的各种”条例“实行不下去<br />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充分和采纳征求登山者的意见。但是没有规矩成不了方圆。泛泛”约定“不<br />会有什么效果。不信等着瞧,没有任何惩罚那么我要是不交你钱参加你说的救援又怎么样?<br />这个约定必须有大家接受的要做的事,同时又有大家接受的如果做不到则要进行的惩罚(这<br />个罚可以很微妙。比如想想”赏“)。否则约定就无法持续。<br /> <br />定个好的游戏规则不容易,要不怎么登协过去没能定出来呢。四川登协和四川登山者能定<br />出来一个可持续的有效的规则,那可以说是对中国登山管理的巨大贡献。<br />[right][snapback]166854[/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br />首先这是一个行业自律性的公约,强调自律就是需要大家自觉的遵守,自觉性是第一的,环保方面我们会加进去。<br />这次是参会的20余家俱乐部一起起草、讨论、通过的。不是登协一家定的。任何事情都有个规则,这个规则我们希望通过大家的意见来定。通过大家自觉来遵守。<br />至于救援基金也是自愿,如果你不交这个救援的钱,没人强迫你,这个要看各人了。这个便宜应该没人想占。<br /><br />我们最后希望把研讨会改为一季度一次或者更短时间,就是希望能够最快的得到各从业者和山友的意见回溃,为大家服好务,并且欢迎大家多多的提出好的建议,欢迎大家给我们发邮件提出这些来。谢谢。登协邮箱:sma@tfol.com
发表于 2005-12-13 05:37 12 只看该作者
支持四川登协的举措!<br /><br />个人素质不提高,就算山上站满了‘警察’也还是一群不守山野道德的xx...<br /><br />人之初,性本善!这样的公约更相当于“山野道德”公约一样,促进大家都向善的本性。<br /><br />不守公德者,公示之!已经相当于当众打一记耳光了;在我看来,这远比罚他千元、万元来得更甚。<br /><br />所以,不遵守山野道德,不爱护山野环境者,谨之慎之! <!--emo&:wub:--><img src='style_emoticons/default/wub.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wub.gif' /><!--end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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