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Begin-Cara424+2006年2月18号 , 10:53 PM--><div class='quotetop'>QUOTE(Cara424 @ 2006年2月18号 , 10:53 PM)</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忘了说费用问题了,整个行程(不包括上海到成都往返机票)预计每人花费在2300元左右,食宿门票和骑马都包含在内了。比跟旅游团贵,但却可以很自由,随时可以停车拍照,喜欢摄影的朋友也请加入啊!<br />[right][snapback]212385[/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br />怎么办呢,我喜欢摄影,又喜欢大西南,又喜欢自由行,看来不能不去了.<br />不过<br />时间不对,能改在长假期间比较好.<br />已加你. |
分时度假有迷团东方时分受质疑【深圳东方时分实业有限公司】 <br /> <br />本报记者刘琤琤 <br /> <br /> <br /> <br /> 一位王小姐近日向记者投诉称,3月中旬,她接到东方时分的电话,被告知中奖了,将获赠精美礼物。对方邀请她到新世纪酒店参加一个推广活动。从接到这个电话开始,她便开始了一次迷途之旅。前因回放一时冲动签订协议 <br /> 周末,王小姐如约而至。在看了一段关于国际酒店连锁组织RCI 的录像及听过“顾问”的热情介绍以后,她动心了:“那段录像全是国外的风景和旅游画面,顾问则向我介绍了分时度假的种种好处,并说全球有上千家酒店和度假村是他们的加盟者,成为他们的度假拥有权人不仅可以入住国内和国外的成员酒店,还可以享受到东方时分全球交换系统的额外服务,包括提供保险、家政服务、订票、导游、租车等等。我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心想加入分时度假可以在国外享受到很好的住宿条件,也可以给家人一个惊喜,于是没多加考虑就入会了。”王小姐当下就选择了10年期的度假类型,并和东方时分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她可以享受三房两厅类型,每年一周的10年分时度假机会。王小姐交了9000元的首期入会费,尚有17600元余款未交。消费方质疑协议签得疑窦重重 <br /><br /> 当王小姐兴冲冲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家人时,却受到了家人的质疑:首先,和王小姐签订合同的不是该公司法人而是一名所谓的委托代表,如果这个公司不履行义务或者干脆宣告倒闭,法人完全可以逃避责任;其次,向王小姐介绍情况的“顾问”声称该公司已经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协议,如果东方时分因为经营不善或倒闭不能提供服务,顾客可以持保单直接到保险公司退钱,但她至今未看到任何保单;再次,介绍者并没有引导消费者好好看清楚合同,只介绍费用发生部分,以致王小姐签完合同后才发现许多条款明显倾斜经营者;另外,在推广活动中,王小姐想与其他顾客交谈时,工作人员显然十分警惕,一再阻挠。这也让人颇为疑惑。东方时分解释我们办事有章有款 <br /><br /> 而针对王小姐及其家人的质疑,东方时分负责人的解释是:公司经过正规注册手续成立,如果会员要求看法人资格证书和经营许可证等,我们可以给他们看授权委托书,但没有必要在每份合同上都附上。 <br /><br /> 签订合同后,在消费者根本没有使用东方时分提供的服务前不应退款,也就是说东方时分在没有违约前是不予退款的。 <br /><br /> 关于保险问题,工作人员可能很忙,不一定会对每个会员解释如果不退款有什么可以保障到他们的利益,如果会员咨询了,工作人员一定会详细说明的。而如果是分期付款的会员,要等到他的费用全部缴纳以后才办理保险。 <br /><br /> 至于合同条款是否倾向经营者,我们公司合同的条款经过法律专业人士制定,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 <br /><br /> 此外,不让顾客相互交谈是基于经营考虑,因为许多人在交谈中容易被别人的意见左右,影响他们作出自己的决定,但我们也不会也不可能强制顾客不让他们交谈。 <br /><br /> 当记者问到是否会员可以看到与东方时分签订协议的全球加盟酒店名单及相关协议时,该负责人表示,名单可以给他们看,但是基于保护商业机密考虑,协议不会给会员查阅,但他们可提供给工商部门或媒体。 <br /><br /> <b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