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远航1970 于 2014-1-15 00:06 编辑 Q群:241327252 活动强度1.5 全程估计20公里左右,可中途在香山下撤!长短由君,腐败自愿! 领队未走过全程,分段走过,并有轨迹。 温泉镇因镇内温泉而得名。镇域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大部分为褐色土壤。镇内西山北麓曾被描述为“灵渊神瀵(地下喷出的水),随在涌现,不可枚举也”(《日下旧闻考》)。温泉村堂子山(又名显龙山)北的温泉,水温常年保持在36度左右,明代以前就开始用于沐浴。本世纪20年代曾建立“天然疗养院”。寿安山北的黑龙潭,“有泉从石缝间出,源源不竭,潴而为潭泓如也……四时不枯。若遇干旱以及涨溢,他山之泉亦或盈缩,而此泉自如,人尤异之。相传以为有龙居焉,号曰龙湫,又庙于旁亦曰龙王庙。”因此成为百姓求雨圣地。温泉村东有1936年冯玉祥等建的“辛亥滦州革命先列纪念碑”。附近有据传在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前后曹雪芹居处旁的石桥。 香山(Fragrance Hill)又叫静宜园,是中国四大赏枫胜地之一,位于北京海淀区西郊,距市区25公里,全园面积160公顷,顶峰香炉峰海拔575米,是北京著名的森林公园。 香山红叶最为著名,黄栌树是清代乾隆年间栽植的,200年来,逐渐形成拥有94000株的黄栌树林区。每年10月中旬到11月上旬是观赏红叶的最好季节,红叶延续时间通常为1个月左右。半山亭、玉华山庄和阆风亭都是看红叶的好地方。 园内各类树木26万余株,仅古树名木就达5800多株,约占北京城区的四分之一,森林覆盖率高达98%,被有关部门测定为北京负氧离子最高的地区之一,曾被评为“北京新十六景”之一。 1186年,金代皇帝在这里修建了大永安寺,又称甘露寺。寺旁建行宫,经历代扩建,到乾隆十年(1745)定名为静宜园。1860年和1900年惨遭抢劫和焚毁,1949年后陆续修复了大部分名胜。主要景点有鬼见愁、玉华山庄、双清别墅等。[1] 百望山山高海拔210米,是太行山余脉进入京城的最后一道山梁。《长安夜话》有云:”百望山南阻西湖,北通燕平。背而去者,百里犹见其峰,故曰‘百望’”。百望山属太行山余脉,是太行山延伸到华北平原最东端的山峰,故有“太行前哨第一峰”的美称。百望山森林公园草木种类繁多,空气中富含的负氧离子,游于其间,可以享受到森林浴的保健功能;并且百望山环境清幽,适宜各年龄段和不同身体条件的人攀爬锻炼,是距京城最近的登山乐园,从公主坟向北驱车15公里就可到达。 【行程安排】 路线安排:温泉村-城子山-小小五-老望京-太舟坞-百望山 到温泉村的公交车有346和633路 346路(颐和园-凤凰岭) 633路(杨坨-五彩城公交场站) 途经百望山森林公园的公交车有:328路, 330路, 384路, 518路, 633路, 697路, 718路, 909路, 952路, 968路, 特4路, 特6路, 运通112线 具体站点及如何坐车请自行百度 【费用明细】 公交或自驾,午餐自带,丰俭由君,晚餐腐败自愿,费用AA 【装备要求】 户外服装鞋袜,登山杖,水,一顿午餐,相机,通讯设备如手机手台,好心情 【活动说明】 我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同意以下声明! 1;热爱户外的朋友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参加户外类商业保险。 2;本活动为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3;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 4;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6;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7;您明确知道参与户外运动只能相对增强心肺功能锻炼,并随个体差异不同会必然造成身体之物理及其他损伤。 8;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免责条款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营利性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 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 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