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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8怪-----81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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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6 21:21 11 只看该作者
刚从云南回来,等着看看。
发表于 2009-4-26 22:43 12 只看该作者
才两怪,剩下的呢
发表于 2009-4-27 00:31 13 只看该作者
剩下的…………
发表于 2009-4-27 09:18 14 只看该作者
呃·~~~~图片有的有有的没有。
发表于 2009-4-27 09:27 15 只看该作者
3、过桥米线人人爱


云南过桥米线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相传,在滇南蒙自南湖风景区,有个秀才在湖中岛上攻读诗书,贤惠的妻子每天给他送饭,有一天送鸡汤和米线给丈夫吃,秀才吃时鸡汤还很烫,觉得奇怪,后来发觉是因汤表面的鸡油保住了汤的热气,秀才就将米线放进汤里搅动后吃,鲜美可口。此后,妻子常送鸡汤、米线来给丈夫吃,因为送米线时要过一座小桥,所以把它叫做“过桥米线”。


1920年,蒙自过桥米线传到昆明,经过不断改进,特别是90年代经过吉鑫园发起“过桥大战”后,“过桥米线”的制作和内容均有较大的改进,文化内涵更加丰富,成了云南筵席上的佳品,深受国内外游客的欢迎。特别是昆明人,对过桥米线情有独钟,无论老幼均喜爱吃。
发表于 2009-4-27 15:22 16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2009-4-28 11:05 17 只看该作者
4、亲生阿爸住家外


居住在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民族风情十分独特,至今保留着母系社会“男不娶、女不嫁”的遗风,男女之间建立“阿夏”,即对偶关系的走婚习俗,人们把这种婚姻制度称为“阿夏婚姻”。


男女青年成年后,他们双方自定“阿夏”,意为亲密的伴侣,即配偶关系。家中的女儿有“阿夏”后,母亲要在自家住房侧另辟一间“绣楼”,作为女儿接待男阿夏的用房,白天双方各自回自己家里生活、劳动,晚上“男阿夏”才到女方家与“女阿夏”同居,生育的子女由母亲抚养。在摩梭人家里,没有父亲的称谓,在家里最亲密的男性是“阿舅”。父亲不同子女住在一起,而是回自己家中居住。


这是一项独特的民俗,对外开放以来摩梭习俗吸引着众多的中外游客,所以便有了云南十八怪,亲生阿爸住家外。
发表于 2009-4-28 12:01 18 只看该作者
呵呵!鼓励
发表于 2009-4-28 12:20 19 只看该作者
这要等到什么时候
发表于 2009-4-29 17:34 20 只看该作者
5、背着娃娃谈恋爱

云南农村的少数民族为了既能照顾小孩,又能腾出双手做一些家务或田间劳动。他们在生活的实践中创造了独特背小孩的用具---裹背。裹背制作十分精致,一块见方80--90公分的布面上,上端左、右系两条布带,背面绣上各种吉祥图案。正中图案多以富贵牡丹图案为主,四周多绣十二生肖或其他吉祥图案,以显示妇女的心灵手巧。“背着娃娃谈恋爱”,这里是指家中年轻姑娘,因为照料自己幼小的弟妹或侄男侄女,让其嫂子或姨娘去田间劳动,而自己已成年,到了谈恋爱的时候,有时男朋友来约,而照料的小孩又没有寄托处,只好背着去约会。外地人到云南,因不了解这一习俗,还以为她已经有小孩了,为什么还去谈恋爱?觉得奇怪,这就成了云南十八怪,“背着娃娃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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