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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姑娘山景区开展户外活动服务性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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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3 16:06 21 只看该作者
越来越商业,有点像WOW的金团
发表于 2009-5-23 21:19 22 只看该作者
相当没得水平,第一从事经营活动应该办理的是《营业执照》以法定的形式确定其主体资格,高山协作的的工作规则,应该让体育局来制定估计比物价局有指导意义吧
还有一人50的垃圾处置,说实话,我们的垃圾,那一次没有带出来,留在那里我比你还伤心
发表于 2009-5-23 21:37 23 只看该作者
物价局的批复不是说:以上收费必须坚持探险人员自愿原则.怎么变成强制性收费了呢?
发表于 2009-5-23 21:45 24 只看该作者
2009年5月1号,四姑娘山管理局已经开始强制实行第3项了。突然多出来一种费用搞得大家相当的郁闷!!四姑娘山王老幺 发表于 2009-5-3 18:59 ...

好久没过来过了,原来那个48元是可以有免掉的嘛,现在强制了呀,而且还涨价了
发表于 2009-5-23 23:38 25 只看该作者
收了钱 就做点事  把3峰的垃圾运走啊~~
发表于 2009-5-24 09:45 26 只看该作者
说句公道话,很多没素质的旅行者留下的大量垃圾是老乡自发清理的,如果真的有派出专人负责清理垃圾而不仅仅是收费不办事的话,这点环保费我觉得应该是交得理所当然的,也是对当地老乡劳动的报酬把
发表于 2009-5-24 10:32 27 只看该作者
要钱的地方越来越多,户外越来越商业化,前途何在。{:4_109:}
发表于 2009-5-29 13:46 28 只看该作者
那个地方收费,那个地方离人满为患不远了。
发表于 2009-5-31 13:32 29 只看该作者
攀冰也要收钱了...
雪山鸡
发帖:1943 帖 在线:772 小时 注册:2008-12-4
发表于 2009-5-31 16:00 3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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