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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天下)版规实施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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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9:31 显示全部帖子
首先十分感谢各位车友.驴友对《骑行天下》版块的支持和厚爱,为了更好更和谐的发展和推广单车旅行,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建一个文明健康的版块,特此制定《骑行天下》版规以及管理细则如下:
一:本版块禁止发布包含一下相关内容的帖子,一旦发现,版主以及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和处罚!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内容,禁止发布政治敏感话题.反动信息,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并对发帖人给予封ID处罚!
2:禁止发布一切带有色情淫秽,暴力恐怖,有违社会道德规范等相关内容的视频,言论以及相关连接!一经立即删除,并对发帖人给予封ID处罚!
3:严厉禁止恶意诋毁他人,相互攻击以及涉及他人隐私等相关内容的帖子和图片,一经发现予以删除,严重者,直接封ID;凡有异议和争论的帖子版主有权锁定和删除. 以及转至“管理建议版”版块!
4:禁止发布一切广告以及变相广告内容的信息和连接、“淘宝连接”、与主题没有联系的其他网站链接。一经发现予以删除或对其内容进行编辑修改。单一回复(图片、与主题不符的“只言片语”、链接)水帖者,直接封其ID.
5:禁止发布攻击论坛以及版块等相关内容的帖子和图片,一经发现予以删除!并封其ID!
6:回帖杜绝“顶”,“路过”等相关内容的回复,一经发现予以删除,警告后依然恢复者处以禁言1-7天的处罚!
7:对与本版块内容无关的帖子,版主有权进行删除和移动到相应版块中;二手单车、装备问题,请在“骑行装备交易版”发帖咨询。

所有违反版规的贴子,版主将选择使用删除、锁定、屏蔽、转移、封ID等方式进行处理。版规未尽之处由骑行版版主讨论后进行处理,如有异议请在“管理建议版” 发帖申诉。


中国户外资料网 驴友论坛发贴规则

违反以下规则,主贴或跟贴将被斑竹、管理员删除,并对发贴者进行禁言、禁止访问、封ID、封IP等相应处理。

违规贴的标准
1、明令禁止类
色情、反动,颠覆国家以及其它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帖子。
一切政治话题。
社会敏感度较高的话题。

2、图片违规类:
人体暴露照片及人体艺术图片。
反复贴过很多次的图片。
色情的以及打擦边球的图片。
偷拍他人图片照片。
暴力、恐怖、**。
引起人视觉反感的图片。

3、水贴
主题过于简单、模糊、文不达意,无实质内容的。
跟贴与主题明显不符的。
跟贴仅使用单纯的表情符号、数字、字母和引用等无意义语言的,如“……”、“。。。”等
对置顶、精华贴子回复无关的内容。
在同一板块或不同板块重复发同一个贴的。
大量转贴,影响其他会员浏览的
针对某一事件、问题反复开贴的。

4、广告贴
个人闲置交易贴不发在二手交易板块中的。
简单从字面上便可判定为广告的。
为某个商家、某个公司、某种产品做隐性广告的
在ID、昵称、来自、签名档、头像等发贴时可以显示的个人信息的;在主帖和跟帖中,表明自己商家身份、团购信息、公布群信息或者群号码、公布联系方式的。
为其他任何网站进行广告宣传的。
给会员群发广告短信的。
一位或多位版主认定为广告贴的。

5、损坏社区形象类:
内容低级不健康。
过分的性话题或太过隐私不宜在公开场合讨论的话题。
帖子内含有粗言滥语的。
含有病毒连接或恶意代码的。
低俗、无聊的新闻。

6、危害社区稳定类:
侮辱、中伤、恐吓他人的。
未经他人许可,公开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的。
相互谩骂、进行人身攻击的。
对论坛恶意分裂的。
可能会引起其他会员情绪激动的。
在帖子内双方进行争执的。
批评性内容或评语必须给出详细理由,否则将视为故意捣乱。

7、浪费社区资源类
社区反复转贴过的内容
重复发出的标题或内容相同的帖子。
用户用于测试功能的帖子。
不能正确显示图片(显示成×)的。
内容空洞的
帖子中含大量空白或某种其他效果影响其他用户阅读的。
老、旧、长时间无人回复或浏览的帖子

8、其它类:
询问社区功能使用方法没有发在网站事务版块的。
任何讨论、建议、质疑、投诉社区版主管理方法而没有发在网站事务的。
恶意攻击或者变相侮辱社区版主的。
不符合相关版面分版规的。
对其它网站、产品进行宣传的广告、链接。
其他认定不宜在本社区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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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版版主接受所有车友的监督
13人 评分 查看全部评分
22人点评 收起
发表于 2009-5-5 19:32 显示全部帖子
沙发  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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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点评 收起
发表于 2009-5-5 19:37 显示全部帖子
严格监督版主的言行规范
发表于 2009-5-5 19:50 显示全部帖子
支持!
在遵守“骑行版规”的前提下,
努力为广大单车爱好者提供一个和谐的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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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1:10 显示全部帖子
拥护党,拥护人命~拥护可爱的两位斑竹..

认真贯彻党的思想~~{:5_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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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2:22 显示全部帖子
留下一个印记,带来一份承诺。
认真执行版规。
{:4_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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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22:30 显示全部帖子
我就一句话:我是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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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0:26 显示全部帖子
俺也是良民哈!~~~
1人点评 收起
发表于 2009-5-6 10:30 显示全部帖子
我也来表个态:支持!
1人 评分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5-6 15:05 显示全部帖子
支持斑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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