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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莒溪案宣判 其母担主责 4名驴友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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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21:44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温州网6月18日讯(记者 戴玮 实习记者 陈克力) 6月18日上午,温州苍南莒溪大峡谷失踪案在苍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死者小温的父母承担事件的主要责任,其余6位被告的驴友中4人被判赔偿总计20余万。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小温父母因监护不力承担事件责任的75%,与小温共同走水路的徐某某a(最后一个和小温分开的人),因临时监护责任,承担13%责任,赔偿107519元;活动组织者吴某某,承担8%责任,赔偿66165元;另2名驴友李某某和徐某某b各承担2%责任,赔偿16541元;另外,与小温母亲走山路的被告陆某某与姜某某对没有临时监护职责和义务,故不承担责任。
  原定于10点30开始的庭审延迟了1个多小时,被告席上只有两位徐姓被告,和吴某的代理律师出席。据小金家属透露,小温的母亲陈某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位于原告席上的小温父亲温某,神情憔悴,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一直沉默不语。
  2013年6月,14岁男孩小温在穿越苍南莒溪大峡谷时,意外失踪死亡。小温父母状告同行的徐某等6驴友,认为他们对小温在莒溪大峡谷遇难一事存在责任,要求索赔经济损失115万余元。原告要求的赔偿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757020元,丧葬费2004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0元,家属参加搜救交通误工等费用262800元。
  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家属参加搜救交通误工等费用因未能出示相关证据,法院不予以支持。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
  一、徐某某a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死者父母107519元;
  吴某某、李某某、徐某某b判决生效十日内分别赔偿死者父母66165、16541、16541元
  同时,法院驳回死者父母的其他诉讼请求。
  另外,案件受理费15239元,由死者父母和上述4位被告按责任比例支付。
  庭审现场,当审判长宣判完毕时,坐在旁听席的小温家属一片哗然,在审判结束闭庭后,两位家属不愿离去,言辞激烈表示抗议。
  两位被告在庭审后均表示,尚能接受判决结果,至于会不会上诉,还需看接下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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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81049374
  • 青山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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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21:49 2 只看该作者
户外游风险,组织需谨慎。
发表于 2014-6-18 22:11 3 只看该作者
这个判决会打击一大片户外活动的组织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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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23:05 4 只看该作者
这又是一个典型的对户外事故理不清的案例,相信这样的判决肯定是对户外组织和活动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当地法院一定没有参考其它相关的户外案例来做判断,这对于以后国内再出现类似的事故时,会有一个影响力,也会激化户外组织活动的矛盾。总之,这样的判决,对户外没有什么好处。当然,对于死者家属来说,任何的赔偿都无法弥补那份心中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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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23:22 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太行阿娃 于 2014-6-18 23:59 编辑

刚才看到这个消息 生命已逝不可逆转 教训啊!
家长和组织者切记:不带未成年人户外探险!
温州苍南莒溪案宣判 其母担主责 4名驴友赔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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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23:41 6 只看该作者
判决有好处,组织者会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包括线路、人员、组织等等,不是简单的喊一句安全第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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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uyan50603 就一个好处,以后AA没人会去当领队! 2014-6-20 10:42
  • 南太行阿娃 无论是商业活动还是AA活动,大自然是一样严酷的!存在同样的风险! 走探险线路都要挑选队员,男女比例等,并且根据队员的户外经验和体能等策划线路,不是一条线路适合所有的人。 领队走新线路,如果没有向导就完 ... 2014-6-19 18:02
  • 宣化蜗牛 严重不支持。 AA户外不是商业队,线路安全需要个人自己评价,自己采取安全措施,永远不要自己的安全靠给别人。 组织者仅仅是一个活动发起人,不挣一分钱,如果出了事故都去找组织者,组织者除非脑袋被驴踢了才会 ... 2014-6-19 09:42
  • 南太行阿娃 说的好 严重支持! 2014-6-18 23:51
发表于 2014-6-18 23:51 7 只看该作者
观山 发表于 2014-6-18 23:41 判决有好处,组织者会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包括线路、人员、组织等等,不是简单的喊一句安全第一就可以了。 ...

说的好 严重支持!
发表于 2014-6-19 06:36 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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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9 09:16 9 只看该作者
户外需谨慎
发表于 2014-6-19 09:42 10 只看该作者
观山 发表于 2014-6-18 23:41 判决有好处,组织者会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包括线路、人员、组织等等,不是简单的喊一句安全第一就可以了。 ...

严重不支持。
AA户外不是商业队,线路安全需要个人自己评价,自己采取安全措施,永远不要自己的安全靠给别人。
组织者仅仅是一个活动发起人,不挣一分钱,如果出了事故都去找组织者,组织者除非脑袋被驴踢了才会不挣一分钱的组织活动。
AA不仅是一个费用的AA,更是安全、措施、装备、团队的分担。
户外有风险,登珠峰的队员可以说筛选了又筛选了吧。
风险是户外的魅力之一,出来玩,就要接受这个事实。自己尽最大可能防范和采取安全措施,自己安全,也不给别人添麻烦。有条件的情况下帮助别人,共同把风险降到最低,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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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uanchuan 组织者同样应该评价参与者的能力是否适应所选择线路!组织者有权利,有义务拒绝户外能力和风险意识不达标的参与者。 2014-11-14 13:37
  • 苏噜叮 嗯,你说的对!户外活动本身就含有一定的风险!法院的法官显然不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否则不会这样的! 2014-11-1 22:06
  • 铁血上进者 非常支持。 2014-9-6 17:42
  • skywolf2012 组织者真的没有利益吗?没发现坛子里的很多领队,一个星期至少一次活动,甚至都发好几个活动,基本天天都在外面,他们的费用从何处来的?别说死的是孩子,就是成年人,组织者一样要承担责任的,不是一句aa就可以无 ... 2014-6-23 13:22
  • 水中的鱼! 你带人家小孩走,却能半路不管? 2014-6-21 15:00
  • 野猫A 支持蜗牛,户外有风险,出行需谨慎。 2014-6-20 15:36
  • shrrma 同意蜗牛同学的意见,这个判决结果对纯AA队伍的组织者打击太大了。 2014-6-20 08:18
  • haiminbd 可能 纯AA 才是真正不挣一分钱。户外圈也像社会一样复杂 2014-6-19 20:58
  • 观山 严重不支持没问题,出了事故就是对事故者及家人、组织者、队员共同伤害,组织者难道就不多该考虑一下对自身的伤害吗?难道你组织出行危险线路的时候,就什么都不考虑? 2014-6-19 16:52
  • 身动心远的大帅 我也支持,户外活动本来就是有风险的,领队只是组织者,这么多人一起走,唯独就他摔死了,只能说明他自己没有注意安全。 2014-6-1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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