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都习惯叫我小模特,也正是我的工作让我能够在各种各样的T台上感受着工作带给我的那份乐趣。 行走在布满聚光灯的T台上,看见台下专注的人们,我享受这种聚光灯与T台给我带来的感觉,也喜欢这样的自己。 |
本帖最后由 lang8356 于 2014-9-24 22:48 编辑 我在19岁的时候遇见大叔,22岁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大叔比我大一轮,朋友们会问他,为什么不早点追我,大叔会笑笑说等我长大。如果问我的话。。。为什么呢?或许是过马路时永远挡在有车的方向,或许是蹲下帮我系好的鞋带,又或许是那杯每天早上泡好送来的蜂蜜水。 大叔爱用他的春风650带我去各处兜风,带我吃好吃的。大叔的世界想的永远不是常规的人做的事,几年前他一个人登上只可远观不可独自攀登的西藏米堆雪山,骑行了西藏还在藏民家住过,不过这也多亏他部队几年的体能锻炼。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叔曾经干过一件傻事,连夜开着他的春风650跑了400多公里来看我,感动归感动,为了这事我没少说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