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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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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311 帖 在线:0 小时 注册:2015-4-9
发表于 2015-4-19 11:09 5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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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17:54 52 只看该作者
挺好的,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15-4-20 13:39 53 只看该作者
很牛啊。太羡慕了。
发表于 2015-4-20 13:41 54 只看该作者
想想东岸的林子里肯定比西岸困难的多,加油!
发表于 2015-4-21 12:42 55 只看该作者
4/17 第十三天 AT第172英里

当晚位置:大烟山国家公园Birch Springs Campgound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大烟山国家公园(Great Smoky Mountains)是AT要穿过的两个国家公园之一。大烟山是美国国家公园体系中年均访问量最高的公园;它常年云雾笼罩,多雨潮湿,在南塔黑拉的土地上孕育了种类纷繁的动植物,是全美生物多样性最高的地区之一。这里的鸟类、植物、大型哺乳动物(如黑熊、麋鹿)、萤火虫、菌类等等都是镇园之宝。AT会在大烟山爬升至6000英尺,并到达全线海拔最高点--克灵曼之顶(Clingman's Dome)。这里没有靠谱的气象观测台,每个山头就是一个气象体系,一天之中晴雨多变。但自从进入北卡之后,每天都会下雨,我已把此当成常态,尽情地享受着。

来徒步之前,室友的资料上都说AT没有景色,全在林间漫步,单调无聊。我倒是很喜欢AT的“绿色长廊”风格。一天之中,绿色是主题:绿叶、藤蔓、青草、苔藓目不暇接。雨中,白色的雾气穿过森林,整个小径仿佛是天空之城的走廊。每到开阔之处,便能看见云海沉入山谷,远方的山峰漂浮着,仿佛白色奶油蛋糕上的巧克力(好吧我是饿了)。

松、柏、杉、橡、桦是山林中的士兵,庄严挺立。脚踩在松软的泥土上,大地发酵着,散发出潮湿的清香。在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的循环中,这片北美大陆上最古老的山林吸纳吞吐着亿万年来日升月落的规律,见证着生命的出生消亡。在山中,饮不尽的是这种沉默的威严。陶潜、李白、王维、苏轼正合适,白居易、李煜、纳兰性德也可乱入,李清照的“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也竟然试用。我眼前的这场大戏,和千百年前在太平洋另一头的土地上出演的剧目,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就安静地听雨吧,如果古人没有抱怨,现在有帐篷和雨衣的我,还能说什么呢?

4/16 第十二天 AT第154英里

当晚位置:Brown Fork Shelter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等了十二天,今天终于睡进了庇护所。

庇护所Shelter是AT沿线的小木屋,三面墙+屋顶,偶尔有前庭和木桌。这些庇护所每六七英里就有一座,大小不一,最大的能睡几十个人,最小的只能睡五六个人。庇护所周围往往有林中厕所Privy, 水源,搭建帐篷的场地。这里是嗨客们睡觉吃饭吹牛聊天嗑药避雨搭讪休息的场所。

我对庇护所又爱又恨,这跟我的徒步风格有关。我在AT上目前这段(佐治亚-北卡)区域一天能走20英里(合32公里),大约能经过2~3个庇护所。每晚七八点钟结束徒步的时候,最后到达的那个庇护所多半都满了,因为有很多人每天只走六七英里,从一个庇护所移动到下一个庇护所,在最早的时间抢占位置。但我又不肯少走一点路,如果让我每天下午一两点就结束徒步还不如要了我的命。我不希望让每天的徒步计划成为庇护所位置的奴隶。

另外,庇护所是公共场所,不像帐篷里那么自由,想啥时候睡觉就啥时候睡觉。有些人在庇护所嗑药、喝酒、大声喧哗,你只能眼睁睁地瞪着。

庇护所也是老鼠的乐园。老鼠对徒步者来说是比熊还恐怖的动物,它们牙尖嘴利,无孔不入,飞檐走壁,攀绳索翻背包样样武功了得。它们在夜里发出叫声,一个屋子的人都没法睡好,生怕自己的食袋被老鼠咬穿。我在华盛顿的PCT见识过鼠哥哥的威力。阿鼠从食袋的口子直接爬进去,把装满trail mix的密封袋咬了一个口,里面的东西被舔得干干净净。我还听说过老鼠咬穿帐篷吃东西的故事。这些山鼠和城里的同伙们品种不同,功力更甚。

但是庇护所有一样东西是让人无法抗拒的:屋顶。在庇护所里睡觉,就意味着不用搭帐篷。试想着在倾盆大雨中走了一天,鞋袜都湿了,在雨里把包里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在雨里搭帐篷......庇护所是雨中的最佳避难所,一到烂天气就人满为患。

今天从南塔黑拉户外中心出来,发现头一天一样二十多个人,在竞争同一个庇护所,让我有点毛。我一天能走的距离,他们要分两天走,因为这样可以天天睡庇护所。但这样就让那些走了更多路的人丧失了机会。雨砸了一天,小径变成了泥河,一步一滑,我是真的不想搭帐篷了。庇护所里有几个哥们在这里休息了一天避雨,其中一个人大概觉得不好意思了,把他自己的位置清出来让给了我。谢天谢地,今夜又将与鼠兄同床共枕。香烟的味道已经熏得我眼镜呛了。

二十分钟之后,闪电和眼镜男出现了。马克“再见哥”在南塔黑拉等包裹,估计我和他无法再见了。马克也是基友,真想把他介绍给奶爸,走长距路线的gay实在是太稀有了。我和闪电讨论了一下,两人都觉得我们应该后来居上,赶超这些“庇护所懒人”,争取走到队伍的最前端。4月5日在AT的出发日期里算是偏晚的,但我们目前周围的人基本都是三月底出发的了,说明我们已经超过了不少人。

明天,我们将会来到大烟山山脚。这将会是新罕布什州之前最难的一段路,我决定不如趁机大干一场,再往前冲。

4/15 第十一天 AT第137英里

当晚位置:Nantahala Outdoor Center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自从最晚目睹大烟山的山脊线之后,我就对接下来的路程充满了期待。我去过19个美国的国家公园,徒步穿越过7个,大烟山却是我一直以来最向往的目的地。在Great Smoky Mountains, AT将会经过栈道最高点--Clingmans Dome, 小径基本保持在两三千米左右的海拔。这里是阿帕拉契亚山脉的精华。

大烟山也是AT全程最困难的部分之一。这里常年被雾气笼罩着,天气变幻莫测,寒冷、阴雨、大风、雷电、暴雪都可能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出现。我当然希望在晴朗的天气目睹群山的真容,但我坚定的认为雨水和云雾是大烟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接下来的几天我在大烟山遭遇了恶劣的天气,这必然是她真正的面貌。大烟山的神秘和庄严,就藏在那些雨水云雾里,所以在雨中徒步大烟山为最佳。

今天上午在泥里滑了6英里,来到了南塔黑拉户外中心,这里是北卡的水上运动重镇,来这里划whitewater rafting的人尤其多。雨砸了整整一天,徒步者相继从山里出现,背包裤脚鞋袜上盖满了泥巴,脸色苍白阴郁。放下背包、在屋檐下享用一顿热餐之后,他们满意地靠在椅背上,点一瓶啤酒,向其他人吹吹牛,感叹一下雨中徒步的不易。一切在路上丢失的,又在路上得到补偿。这就是鼓励着这群人继续向北方前进的动力吧。
发表于 2015-4-21 12:47 56 只看该作者
4/19  第15天 AT第194英里

当晚位置:大烟山国家公园Siler Bald Shelter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半夜狂风骤雨,铁马冰河入梦来。醒来,速速收好东西,把帐篷拆了,跑进庇护所加上一层衣服。庇护所里的人都醒了,十二双迷迷糊糊的眼睛盯着我,准确地说,是瞪着我。大家都觉得这小姑娘疯了,大雨天还这么瞎正经。摩托车老头说:We are signed up for this. 是啊,都是自找的。生命在于折腾,且作且珍惜。

小径变成了一条河,黄色的泥水流成了瀑布,一脚踩下去,陷进泥坑里,再用加倍的力气把脚拽出来。深深浅浅中,我的鞋子湿透了。这已是三年来的家常便饭。遥想去年PCT在加州爬雪山,每天要涉水过几十条河,陷进雪坑里,还拽不出鞋来。半夜气温降到零下,鞋子结冰,第二天早上起来要烧沸一壶热水,浇在鞋子上,才能把脚放进鞋子里。有时候一连好几天,脚都没有干过,每天早上都要鼓起勇气把脚塞进袜子鞋子里......长距徒步的日常,就是湿、冷、汗、热、饿、渴,这些“不爽”都是用来交换美景和奇遇的货币。

正出神,一只熊从我前方跑过。它的毛色很浅,体型较小,从山顶飞奔下山,像是一只回家避雨的小黑熊。昨天我就在栈道上看见了熊脚印,心想着,如果在大烟山还看不见熊,就太遗憾了。我对美洲黑熊的习性比较了解,对它完全没有惧怕,只担心它跑的速度太快,来不及照相。

雨越下越大,我离克灵曼之顶还有八英里,雨衣的内部湿了,打湿了防风衣,我越走越冷。正好前方有一个庇护所。庇护所的前庭是个风口,我可怜地掏出两个能量棒,站在背风的墙后面啃着。房子里传出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很热闹。凑近去一看,整一个小地方堆满了人,花花绿绿的湿衣服挂在各处。“进来吧,我们在生火。” 庇护所的角落有一束小火焰,火苗很小,烟雾浓重,一个小伙子坐在火堆前面折树枝。第二层上的姑娘大声地说着话,眉飞色舞,手中捧着一壶热巧克力,水汽从锅里升起来,看上去真像一碗神仙汤。三三两两的人煮着饭,其他人交谈着,没有人有要离开的意思。看来这一帮人昨晚就睡在这里,今天打算留下来避雨。这么一瞅,我的雄心壮志也没了,毕竟在这样的凄风苦雨里登顶克灵曼也没啥意思,不如留下来跟这帮人吹吹牛,总比再失温一次强。

4/18  第14天 AT第189英里

当晚位置:大烟山国家公园Derrick Knob Shelter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昨天光顾着诗情画意,忘了讲正事儿了。

昨日上午我从庇护所出来,一夜没怎么睡好。半夜有鼠哥哥吱吱叫唤,鼠兄弟们爬上绳索,把谁的食袋给咬穿了,嗤嗤直响。我的食袋放在背包里,但我还是不放心,把食袋塞进了睡袋里,就这样辗转睡着了。

在前往大烟山的路上,AT一路下坡,终于抵达Fontana Dam芳塔娜水坝。芳塔娜是大烟山的南侧入口,有一个度假村,住宿昂贵;不过大多数徒步者都直奔一个地方:芳塔娜“希尔顿酒店”。“希尔顿”其实是一个庇护所,但它不仅有上下两层,还提供热水、淋浴、照明,可以睡二十几个人,是AT上最“豪华”的庇护所之一。闪电兄进了庇护所占位置,我却没有太大兴趣。庇护所把一批批徒步者集中在一起,几十个人簇拥着,以类似的速度前进,抢占下一个庇护所,造成了栈道上的拥堵和滞留。还听说有人在“希尔顿”待上好几天......我决定当晚继续前进,穿过水坝,进入大烟山,在第一个营地扎营。

AT徒步者进入大烟山需要拿一张许可证,而且只能在国家公园内部的庇护所和规定营地睡觉。

在芳塔娜度假村,我居然见到了去年PCT的朋友Tea. 茶姑娘和她的三个朋友比我早一天从墨西哥国境线启程,我们在出发之前一同住在栈道天使鲍勃大叔的家里。茶说她去年十月底才到达加拿大,走完全程用了六个半月,庆幸的是华盛顿没有下雪。

今天我在大烟山走了17英里,这儿和传闻中一样难搞,有许多坡度超过45度,加之连日阴雨,栈道上全是泥。Ridge Runner是大烟山国家公园里的巡逻员体系,一巡逻员检查了我的许可证,还撂给我一个好消息:明天全天下雨。虽说雨已经下了一个星期,但明天却十分关键,因为这是我计划登顶AT最高点--克灵曼之顶的日子。

发表于 2015-4-21 22:03 57 只看该作者
墙裂支持分享
发表于 2015-4-22 08:51 58 只看该作者
在雨雾风雪中学会保护自己,这样才能走的更远。关注你!
发表于 2015-5-4 14:04 59 只看该作者
4/26, 第22天,AT总第292英里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在热泉的日子里,时间过得很慢。在大多数的时间里,我平躺在床上,把脚抬高,床头柜上放着汽水和零食。我左边的床位是得过男孩“波特先生”,右边的是大猩猩。

大猩猩,与我同岁,直男,纽约上州人,德国后裔,牛高马大,轮廓分明。大猩猩的父亲是动物学家,从小教给他各种哺乳动物的叫声;他把猩猩的求偶啼声学得最顺溜,经常跟我们表演,故得此名。

大猩猩是传说中被“家庭教育”培养出来的小孩,18岁之前都是父母当老师,爹地心血来潮了就会拉着他和姐姐俩人进行公路旅行,一出走就是五个月。每次公路旅行都有个主题,内容涉及战争、地质、植物、政治等等,主要“授课地点”在各大国家公园,当然沿途顺带介绍常识,从汽车维修到美国公路系统到各地文化,一并延展开去。大猩猩后来上了大学,纽约州立水牛城分校,说起来还是我半个校友。本科毕业后他去了斯坦福读研(学的居然是EE),八月底就要去洛杉矶工作、过白领生活了。

马克和大猩猩的出身大不相同。马克的父母都是军医,从小驻扎再各个部队,一直颠沛流离。马克的母亲在他10岁时就去世了。他从15岁开始一直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大学也没有念完,但这并不能遮掩他的聪慧和才华。马克和大猩猩都做得一手好菜,而且他俩三观正、情商高,能跨越阶级和性取向(马克是弯男),聊得到一块儿。

另外一个有趣的人是闪电。闪电哥也是精英家族出身,工科男,毕业之后工作了几年,再出来徒步。闪电特别聪明,却有一点痞子气,上能喝酒下能嗑药,和草根们打成了一片。

帆布男是一个有四十岁大叔长相的27岁青年,画家,面容粗犷,性格随和,是闪电的小跟班。加尔文是帆布男的反面:眉清目秀但性格硬朗、沉默寡言。加尔文的最佳损友是大猩猩:对人学历阅历差个十万八千里,这两人的脾性却极其相似,相处不会打架。


4/24和4/25, 第20和21天,AT总第274英里
当晚位置:热泉市Hot Springs, NC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四月底的艳阳里,森林活起来了。当初离开佐治亚时,树枝还是光秃秃的;转瞬间,我已在栈道上整整三个星期,夏天也逼近了家门口。蚊虫开始在林子里转悠,围攻每一个携带“移动沼泽”气息的旅人;叶片从新绿转为嫩绿转为翠绿,阳光从上午九时起就开始撒欢。光影流转,北卡和田纳西的林中漫步,也越发惬意。

在美国的步道体系里,很少有路段会穿越过一个城市。在PCT上,南加州的甜水镇是全线惟一一个在小径上的城市;而AT上,这样的栈道城市有好几座--北卡的热泉市,弗吉尼亚的大马士革,新罕布什的Hanover等等。

在经历了270英里、十几天大雨、大烟山和南塔黑拉的洗礼之后,热泉市的一切都那么惬意--深南爵士乐队再酒吧演出,大得吃不完的披萨饼,度假村的温泉和啤酒,篝火和星空,一队狐朋狗友相伴。我在这里躺了一天,吃了一天,看徒步者从青旅进进出出,与老朋友重逢。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会桃花之芳园,序天伦之乐事。群季俊秀,皆为惠连。吾人咏歌,独惭康乐。幽赏未已,高谈转清。开琼筵以坐花,飞羽觞而醉月。”-- 李白·《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

发表于 2015-5-4 14:05 60 只看该作者
4/28, 第24天,当晚位置:AT第332英里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如果户外运动分三六九等的话,许多人会把徒步放在最低等的一级,因为它门槛低、简单易上手,技术含量不高、危险系数不大。但与多数人的看法不同,长距离徒步在户外运动中被划分为endurance sports(持久性体育项目),和超级马拉松、铁人三项等平起平坐。日本“三重冠”Masa在徒步完成大陆分水岭栈道(全长5000公里)之后,这样对我说:这条线就是一个横着的珠穆朗玛。当然这个说法很有争议性,但长距徒步把人暴露在野外几个月,积累下来的危险系数和技术含量确实很可观。量变引起质变。

我算了一算,自毕业以来这三个夏天,我已经在野外生活了超过200天,目前已经穿越过7个州、爬过几千座山。但这能说明什么呢?我依然是刚入户外门槛的菜鸟,重复做一件事N遍,只能让我在这一个领域成为精英。换言之:不要以为自己很吊,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今天一伙人一起爬了秃头山,路线很难,但收获颇丰:从顶峰远眺,层峦叠嶂,浩宇苍穹,大地之广阔尽收眼底。谁再说美国东部没有山,我跟谁急。

在山顶,“三重冠”杰斯特开起了玩笑。杰斯特走过阿帕拉契亚、太平洋山脊、大陆分水岭三挑线,总里程两万五千公里,在长距徒步方面已经是老兵中的老兵、专家里的专家了。可是他背了10磅重的摄影装备(单反+镜头),背包看上去鸭梨山大。于是杰斯特做起了一个实验:在开始徒步的前几天,他隐瞒身份、藏好腿上“三重冠”的纹身,观察别人对他背包的反应。果然,有许多人看到了他的背包,以为他是新手,都主动上前当起了老师,“教我怎么徒步、怎么减轻负重”。 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这让我想起了徒步圈的一句金玉良言:Hike your own hike, 徒你自己的步,少对别人指指点点。每个人都是一本书,到不到的了卡塔丁,都值得一读。


4/27, 第23天,AT总第309英里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跟着诺娅走AT--徒步女孩的3500公里阿帕拉契亚小径之旅





美国著名作家Bill Bryson曾徒步过AT,后来写了一本回忆录,名叫A Walk in the Woods, 直译过来是“林中漫步”。

小径在一连串的拔高之后升至山顶,脊背竟是一连串陡峭的石群,需要用手攀爬。背后的大叔说:你知道不,有个盲人徒步过AT,真不知道他(遇上了这样的情况)是咋走下来的!

在热泉的青旅,玻璃柜里展出了一双皮靴,那是“小松鼠”的徒步鞋。小松鼠是一个小姑娘,年仅15岁在无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走完了AT,又听见有人说:真不知道她是咋走下来的!

栈道天使Tom向我将该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对好基友,从宾州划船,沿着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南下,之后紧接着从佐治亚开始徒步AT。在划船的时候,他们发现有一只小猫竟然放在船甲板底下。他们把这只猫带上了AT,俩人途经的所有庇护所,从来没有老鼠偷食。小猫防备发行时重4磅,俩兄弟到走到卡塔丁时重17磅。

每当有人问我是不是一个人徒步时,我都难以回答。我只是突然想到, A Walk in the Woods的德文翻译是“与熊野餐”, 中文译名是“偏偏与山过不去”。经过了这么多路、遇见了这么多人、听了这么多故事,我觉得还是那四个字最恰如其分:林中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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