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七星虫 于 2015-5-11 19:32 编辑 May罗马神话中的女神玛雅,专门司管春天和生命。为了纪念这位女神,罗马人便用她的名字——拉丁文Maius命名5月,英文5月May便由这位女神的名字演变而来。 子胥湖 中国子胥湖生态新区地处郧县城关镇西部,滨临汉江。总体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总投资150亿元。辖原大堰乡牧公沟、红桥、后店子、堰河、金岗、响耳河、马场关、洞耳河、桃花沟、桑树垭、黄土梁、翻山堰等12个行政村。核心区规划面积45平方公里,总投资56亿元。范围内有牧场沟、红桥、后店子、堰河、金岗等5个行政村。区域内拥有子胥堰、子胥渠、茶马古道、梨花寨等遗址。 文化背景 白垩纪:地球霸主恐龙依汉水、傍森林繁衍生息,1992年以来,考古专家在郧县柳陂、梅铺、刘洞等乡镇先后发掘出土恐龙蛋化石达数万枚。在郧县发现了恐龙蛋化石和恐龙骨骼化石,这是中国唯一一个同地发现这两种化石的地方。 远古时期:郧县发现的两块古人类头骨距今约一百万年,在这个化石被发现以前,全球各国所发现的古人类化石中,最古老的是非洲发现的非洲人化石,早于我国北京人化石,所以有人类起源于非洲的说法。但郧县人头盖骨化石比非洲人的更古老,颠覆了人类起源非洲一源说。郧县才是人类的老家,这一发现也具有巨大的学术与伦理价值。 春秋时期:伍子胥,春秋时期楚国人,父亲伍奢,为楚平王子建太傅,其兄伍尚。后因为楚平王听信谗言,将伍子胥家满门抄斩,只有伍子胥逃亡吴国,后被吴国重用,几年后带兵攻打楚国,但可惜楚平王已经死了,所以就留下了伍子胥鞭尸三百的典故。因为伍子胥当年在郧县屯过兵,屯兵时采取军民合作的方式修建了水渠和水堰,促进了郧阳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子胥渠、子胥堰也象征着泽被百姓。屈原《渔父》:“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屈原被放逐汉水,足迹沿沧浪之水踏遍沧浪山”。 青曲梁子:演绎浪漫的爱情故事,使郧县青曲成为中国性文化的发源地。 大唐盛世,郧县地处汉江中上游,自古就有“鄂之屏障、豫之门户、陕之咽喉、蜀之外局”之称,作为南北通衢之地,这里发现的文物不仅数量多而且价值高,这里发现的文物具有不断代性,说明它曾是人类活动比较频繁、活跃的地方。郧县是汉江流域的文化重地。 明朝末年,明庭势如危卵,李自成出商洛经由子胥湖茶马古道与张献安双雄会于谷城。 活动详情 2015年五月,气温转暖正是户外活动好时节!我带上你们,你们带上钱!一定要带上钱啊!到野外肆意烧烤,游戏,尽情呼吸大自然赐予的新鲜空气,放下手机,电脑,工作和烦恼,充分释放激情!来吧! 一、集合时间:2015年5月17日(周日)早8:00 二、集合地点:十堰市北京路探路者户外店门口。 三、活动内容:烧烤、吊锅,拓展游戏、钓鱼、戏水等。 四、活动费用:AA约50元/人(食材+车费。租车或者拼车,费用AA,多退少补) 五、报名截止:2015年5月16日(周六)下午18:00(提前报名预定车位餐位,不接受空降)1.4米以下小孩半价(需监护人陪同) 六、报名方式:在本文下方跟帖报名,或者短信 领队: 七星虫13872823202 毕维斯柯15172291060 收队: 过路人15071593838 报名格式:网名或真名+参加人数+电话号码 装备要求:户外休闲服饰鞋子,相机,吊床等,做好防晒措施,自带1l左右饮水少量零食。 活动流程: 1. 8:30-9:30 点名集合乘车至郧阳区子胥湖 2. 9:30-10:30 熟悉场地。人员分组团队建设 3. 10:30-11:30 团队游戏PK(夹球传递,急速60秒等) 4. 11:30-13:30 分工协作、烧烤吊锅享受美食 5. 13:30-14:00 简单休息,自由活动 6. 14:00-15:00 团队游戏PK 7. 15:00-15:20 活动总结,分享。 8. 15:00-15:20 清理场地卫生,结束活动离开。 活动个人装备要求:一定要穿休闲运动鞋 活动要求: 1.爱护环境,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除了照片什么都不带走. 2.集体活动大家要合群,不要独自行动.很多队友都是第一次见面,通过游戏可以很快认识。 3.互帮互助,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4.不要做危险动作,不要单独离队. 5.垃圾要装入袋中,集中销毁. 6.不能醉酒,身体有疾病的不能参加(有心脏病、哮喘病、恐高症、手腿脚扭伤未过康复期的等等报名时请注明)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免责声明:一旦报名则视已阅读并认同以下声明: 免责声明 1. 本免责声明仅适用于本次活动。 2.本次活动性质为AA相约。凡报名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本网站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4.为保证本次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活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本次活动,将自行承担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