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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石

2015年天津“极客探游”杯夏季攀石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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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8 09:30 显示全部帖子 | 只看本帖大图
本帖最后由 胭脂爱美丽 于 2015-7-28 12:19 编辑

今年立秋,咱们不抢秋膘!!!
来大天津抱个石,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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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目的:推动天津攀岩活动和岩友间的交流,提倡快乐安全的攀爬理念。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7日
比赛时间:2015年8月8日


比赛组别:男子A组    男子B组 女子组
比赛规则:依据IFSC攀石比赛规则执行
比赛地点:七加二总部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与迎水道交口)鑫茂科技园民营园C2座AB单元6层
报名方式:

1:本次比赛采用个人报名方式。
2:本次比赛推荐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报名 cli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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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https://eqxiu.com/s/FZ3musbh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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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点评 收起
发表于 2015-7-28 09:33 显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后由 胭脂爱美丽 于 2015-7-28 09:42 编辑

赞助品牌:
极客探游 (独家冠名)
美拓利斯(Metolius)(独家赞助比赛用镁粉)
七加二驴友商城
遇青鸟
科隆登山学校

更多赞助持续增加
联系人:晓彤

发表于 2015-7-28 09:35 显示全部帖子
报名费用:10元(含保险费用,其余收入全权交给岩友基金会负责)
报名费需提前缴纳,不接受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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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日程:

9:00-10:00:运动员检录
10:00~14:00:预赛,采取开放式攀爬,共6条线路,三组参赛人员攀爬相同的线路。依据比赛成绩,男子取1-6名进入男子A组决赛,7-12名进入男子B组决赛,女子取1-6名进入女子组决赛。
14:00~15:00:统计成绩,确定决赛分组;决赛线路设置。

决赛采取速度争霸方式,每组两条路线,每条线路攀爬时间为3分钟,取每人完攀两条线路之和进行排名,取用时最少的前三名。每次两名选手攀爬时,其他选手隔离,不能观看。

15:00~15:30:女子组决赛。
15:30~16:00:男子B组决赛
16:30~17:00:男子A组决赛
17:00~18:00:成绩统计和颁奖合影仪式
18:30~21:00:赛后聚餐

中间穿插抽奖环节。

以上日程根据报名人数和现场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发表于 2015-7-28 09:36 显示全部帖子
本帖最后由 胭脂爱美丽 于 2015-7-28 09:37 编辑

报名条件:
1:比赛队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2:爱好攀岩,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熟练掌握了攀岩技巧,并有良好的攀岩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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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须知:

1、为了安全以及岩友水平的发挥,岩友参加比赛时必须穿攀岩鞋,否则组织者有权拒绝其进行比赛。其他装备酌情自理。
2、参加比赛的选手请缴纳报名费到以下账户,并注明参赛选手姓名:
农业银行:6228230020015756811,户名:何羽时,
支付宝帐号:13662100857,
联系电话:13662100857。
未提交者不得参与比赛
3、参赛选手须听从安排,按时按序参加比赛。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发表于 2015-7-28 09:39 显示全部帖子
比赛组委会:
组长:晓彤
电话:13602111387    QQ:51785180
财务人员:胭脂
裁判长:晓彤
裁判员:姚栋 三木 邦邦
定线员:姚栋 三木 邦邦
成绩统计: 慕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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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8 09:44 显示全部帖子
附免责申明:
注:本免责申明由专业律师网站推荐,专业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提供。

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攀岩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活动中发生由于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人身损害后果,活动的组织者及其他参与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活动者并签订活动免责声明的队员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1、本次活动遵循“自愿、互助、AA、环保”的原则,为业余性、非营利性活动。活动性质属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2、攀岩运动具有一定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自行承担活动的危险和风险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参加者知晓可能经受的所有损失、财产损毁或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相关的一切风险。
3、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年龄为18—60周岁之间。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活动的组织者及其他参与人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活动的组织者及其他参与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4、所有参与活动的运动者必须购买商业保险后方可参加赛事活动,为了保证所有参赛人员方便、及时购买保险,组织者协调、联系保险公司为参赛运动者购买保险提供便利,保险费由购买者自负,组织者并无义务为参加者购买保险。
5、活动中组织者对本次活动进行协调、联络、指引,并不从活动组织中盈利,亦不构成组织者的经营行为,组织者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本人了解参加赛事活动需要具备相当的身体条件。本人声明,本人具备参赛的身体条件,并为赛事进行了充分的训练,本人了解在我参赛时,没有可能造成自己受伤或者死亡的任何疾病、损伤或者任何其他身体残疾。本人证明,我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具有参加赛事的能力,并对赛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7、本人在赛事活动中,自觉保管自己的个人物品,个人物品遗失或丢失,将自负其责;注意饮食卫生和保持健康生活作风,食物中毒、醉酒、打架后果等责任自负。
8、本人代表我自己以及获得我授权代表我的任何人或者其他方同意放弃对于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管理者、批准机关、以及所有它们各自的代理人、管理人员、志愿者在现在或者将来对于由于本人参加赛事而对自己造成的无论是否与以上人员的疏忽有关的任何损伤、死亡、或者对我自己的财物造成的任何损害或者损失提出任何索赔要求。本人代表我自己以及获得我授权代表我的任何人或者其他方同意放弃要求他们承担责任,予以赔偿的权利,并免除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
9、本人同意,如果我受伤了或者需要医疗服务,赛事组织者可以在它们认为必须时为我安排医疗治疗和紧急撤离,并由我支付相应的费用。本人同意,我对我自己的医疗保险和救护保险负责。
10、该免责声明必须参加者自己签名,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本声明。此免责条款对活动者本人及其继承人亦具有法律约束力。
11、本次活动的组织者、活动场地的提供者组织的相关联络、协调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对服务管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不构成对防范制止侵权行为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

12、本人允许赛事活动组织者在进行赛事的组织、营销和推广活动中,无偿地使用我在报名表中提供的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本人在赛事中的肖像、姓名、声音、生物数据、照片、视频、多媒体或者影像等,并且将使用它们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转让给了赛事组织者,包括但是不限于在广播、报纸、宣传册、推广资料和其他媒体中以任何形式出现。本人授权赛事组织者将我的上述权利授予赛事的赞助人。
应急预案

为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活动的管理,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事件、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央及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次活动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组织机构
组长:晓彤
副组长:邦邦
二、事故防范
1.举行活动前做好安全纪律教育,定岗、定位、定责。
2.活动前针对本次活动具体情况,做好活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3.熟知活动的场地、设施安全要求,活动场地出入和通道要畅通,便于疏散,停电时要有应急措施。
4.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避免在活动中产生危险时,不知所措。
5.对组织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活动前的协调以及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确保活动进行有序。
6.如遇突发事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运用相应的对策尽快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三、造成人员伤害时:
1.当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安全委员会成员负责报120、110、119和引导救护车,立即组织抢救。
2.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3.伤员送最近的医院急救,组委会负责通知伤员家人。
4.组委会:组织善后工作四、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承办双方工作组要立即报告双方各自最高领导,不得迟报瞒报!
发表于 2015-7-28 09:55 显示全部帖子
攀岩比赛
发表于 2015-7-28 13:10 显示全部帖子
胭脂爱美丽 发表于 2015-7-28 09:30 今年立秋,咱们不抢秋膘!!!来大天津抱个石,可好??? ...

支持精彩户外活动.
1人点评 收起
发表于 2015-7-28 13:14 显示全部帖子
精彩户外,希望有机会能同行同走,支持活动。
发表于 2015-7-28 14:28 显示全部帖子
胭脂爱美丽 发表于 2015-7-28 09:30 今年立秋,咱们不抢秋膘!!!来大天津抱个石,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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