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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的遗嘱》——谨将此书献给所有爱狗的人




谨将此书献给所有爱狗的人





这个世界若是少了它们,


将会变得多么孤寂和冷清啊!


——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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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犬的礼赞


(美)佛斯特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的好友可能和他作对,变成敌人;他用慈爱培养起来的儿女也可能变得不忠不孝;那些我们最感密切和亲近的人,那些我们用全部幸福和名誉所痴信的人,都可能会舍弃忠诚而成叛逆。一个人所拥有的金钱可能失去,很可能在最需要的时候它却插翅飞走;一个人的声誉可能断送在考虑欠周的一瞬间。那些惯会在我们成功时来屈膝奉承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失败的阴云笼罩在我们头上时投掷第一块阴险恶毒之石的人。
  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唯一毫不自私的朋友,唯一不抛弃他的朋友,唯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
  不管主人是否穷困或富贵,健康或病弱,狗都会守在主人的身旁。只要能靠近主人,不管地面冰凉坚硬,寒风凛冽,大雪纷飞,它会全然不顾地躺在主人身边。哪怕主人无食喂养,它仍会舐主人的手和主人手上因抵御这个冷酷的世界而受的创伤。纵然主人是乞丐,它也象守护王子一样伴随着他。当他所有的朋友都掉头而去,它却义无反顾。当财富消失,声誉扫地时,它对主人的爱依如天空运行不息的太阳一样永恒不变。假若因命运的捉弄,它的主人变成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只忠诚的狗只求陪伴主人,有难同当,对抗敌人,此外毫无奢求。当万物共同的结局来临,死神夺去了主人的生命,尸体埋葬在寒冷的地下时,纵使所有的亲友都各奔前程,而这只高贵的狗却会独自守卫在墓旁。它仰首于两足之间,眼睛里虽然充满悲伤,却仍机警地守护墓地,忠贞不渝,直到死亡。
 


关于《狗的礼赞》


  这是一篇辩护词。
  事情发生在1870年的美国密苏里州的沃伦斯堡。波登与杭斯贝两位先生是邻居又是朋友。一天晚上,波登养的一只名叫“老鼓”的狗跑到隔壁杭斯贝家的后院中,不幸被杭斯贝开枪打死,波登悲愤难平,提起控告。这桩狗的官司由地方法院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终审时,参议员佛斯特代表波登向陪审团朗诵了一篇名为《狗的礼赞》的辩护词。陪审团的法官们被这篇千古难寻的奇文深深地感动,最终宣判波登胜诉,以被告赔偿500美元而结案。由于此案在当时引起了轰动,影响面很广,而成为世界著名的法律案件。同样,佛斯特的这篇《狗的礼赞》,把犬对主人最朴素、最纯真、最珍贵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感人肺腑,因而以其强烈的感染力成为全球养狗爱好者喜爱的经典篇章,倍受推崇,万人争颂,其影响力至今不衰。当地还把此文刻在了为“老鼓”建立的纪念碑上,闻名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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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只狗的遗嘱/尤金·奥尼尔


伯莱明以微笑和喜乐,冲淡了主人因为无法忘怀与它共度的美好回忆所带来的悲伤和痛苦。而这种关爱和信任,也是忠诚的狗最后所能留给主人的。


●一只狗的生活自白/彼得·梅尔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在回想自己的一生,你知道年纪大了就爱犯这毛病,这也是一种怀旧心理吧。如果有来生,我想我还是做一只狗吧,上帝的安排永远是完美的。


●狗姐姐和狗弟弟/理查德·沃克米尔


每逢月光皎洁,我们便会听到由一只狗独吠的合唱曲从饭厅传来。此外,当山姆兴致来了,它便会践踏那些紫罗兰——一种纪念性的罪行。


●米其和玛莉的故事/伊莉莎白·汤玛士


与人类许多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相比较,它们的爱情毫不逊色。从它们的故事显示出,罗曼蒂克的爱情具有非凡的价值,也可能发生在人类之外的动物身上。


●木木/屠格涅夫


读一个哑奴和一只狗生死相依,无言而又至深交流的故事,感觉狗不仅是看家护院的恶犬或贵妇膝上的宠物,它同样可以是穷人和奴隶的朋友,毫无势利的义士,甚至是上帝的信徒。


●对狗狗们的忠告/伦德·里尔斯


对涉世未深的狗儿,我不得不对你提出良言忠告,牢记这些忠告,你才能明哲保身,进退始终,并享受安逸的一生。


●读懂狗心/编者


解析狗的意识、心理和情感也是人类对这个世界的进一步解读和沟通。读懂了狗心,便洞悉了这个世界上被我们忘却了的忠诚和仁爱,便也学会了接受别人或被别人接受。




☆“生命是一种历程,我想用我的生命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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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的遗嘱(美)尤金·奥尼尔



我叫席尔维丹·安伯伦·欧尼尔,而家人、朋友和熟识我的人,都叫我伯莱明。


衰老给我带来的负担,以及恶魔般的疾病让我承受的痛苦,都让我认识到自己已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因此,我将把最后的情感和遗嘱埋葬于主人的心中。直到我死了之后,他才会摹然发现,这些情感和遗嘱就埋藏在他心灵的一隅,当他孤寂时,或许会想起我,然而就在那一瞬间,他会突然感受到这份遗嘱的内容,我期望他能将此铭记于心,当做是对我的纪念。


我可以遗留下来的实质东西少得可怜。其实我们比人类更聪明,我们不会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收藏在一个大仓库里,也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储藏金钱上,更不会为了保持现有的或者得到没有的东西,而扰乱自己的睡眠。


除了爱和信赖,我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留给他人。我将这些留给所有爱过我的人,尤其是我的男主人和女主人,我知道他们会为我的离去献上最深切的哀悼。


希望我的男主人和女主人能将我牢记在心,但并不要为我悲伤太久。在我的有生之年里,我会竭尽所能为他们孤寂而悲伤的生活增添一些欢欣和喜悦,但一想到我的死将会给他们带来悲伤,便让我痛苦不已。


我要让他们知道,没有任何狗曾像我这样快乐地生活,而这全都得归功于他们对我的关爱。如今我已经老得又瞎又聋又瘸,连昔日灵敏的嗅觉也已丧失殆尽。现在,即使是一只兔子在我的鼻子底下恣意走动,我也浑然不觉,我的尊严在病痛和衰老中已经消失,这是一种莫名的耻辱,生命似乎也在嘲弄我的无力。我知道,我应该在病到成了自己以及所有爱我的人的负担之前与大家道别。


我的悲伤来自于即将离开自己所爱的人,而非死亡。狗并不像人一样惧怕死亡,我们接受死亡为生命的一部分,并非认为那是一种毁掉生命的恐怖灵异。有谁能够知道死亡之后会是什么呢?


我宁愿相信那里是天堂。在那里,每个人都青春永驻,美食饱腹。那里每天都有精彩和有趣的事情发生。我们在任何时刻都可以享受到美味食物。


在每个漫长的夜晚,都有无数永不熄灭的壁炉,那些燃烧的木柴一根根卷曲起来,闪烁着火焰的光芒,我们倦怠地打着盹,进入甜蜜的梦乡。梦中会再现我们在人世间的英勇时光,以及对男主人和女主人的无限爱怜。


对我们来说,要预知死亡的日期,的确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是死亡前的平静和安详却一定是有的。给予衰老疲倦的身心一个安详而长久的休憩之所,让我在人世间得以长眠。我已享受到充裕的爱,这里,将是我最完美的归宿。


我最后还有一个诚挚的祈求。我曾听到女主人说:“伯莱明死后,我再也不会养别的狗了。我是如此地爱它,这种感情无法倾注到别的狗身上。”


如今我要恳求她,再养一只狗吧!把对我的那些爱给它。永不再饲养别的狗,并不会加重她对我的回忆之情。


我希望能够感受到,这个家庭一旦有了我之后,便无法再生活在没有狗的日子里。


我绝不是那种心胸狭窄、嫉妒心强的狗。我一直认为大部分的狗都是善良的。


我的接班人应该像我年轻时一样,有着旺盛的繁殖能力和良好的行为举止,而且又是那样的杰出和帅气。我的男主人和女主人千万不要勉强它做无法办到的事情。


但它会尽力把一切事情做到最好,一定会的!当然它也会有一些无法避免的缺陷,别人总会拿这些缺陷跟我做比较,但这反而有助于他们对我的回忆常葆如新。


把我的颈圈、皮带、外套和雨衣遗留给它。以往大家总会带着赞叹的眼光看着我穿戴这些东西,虽然它穿戴起来绝对无法像我那样英姿飒爽,但我深信,它一定会竭尽所能地不要把自己表现得像个笨拙、没见过世面的狗。


在这个牧场上,它也许会在某些方面,证明自己是值得和我媲美的。我想,至少在追逐长耳大野兔这件事上,它一定会表现得比我衰老时优秀。虽然它有许多无法弥补的缺点,但我依然希望它在我的老家过得幸福快乐。


亲爱的男主人和女主人,这是我道别的最后一个请求。


无论在什么时候,如果你们到我的坟前看我,借助我与你们相伴一生长久、快乐的回忆,请以满怀哀伤而欢欣的口吻对你们自己说:“这里埋葬着爱着我们和我们所爱的朋友。”


不管我睡得多沉,依旧可以听到你们的呼唤,所有的死神都无法阻止我对你们欢快地摇摆尾巴的心意。
☆“生命是一种历程,我想用我的生命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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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的生活自白(英)彼得·梅尔



生活真是不公平——这点大家都知道,不过,也有好的一面。作为一条狗,我没有感到什么后悔,这都是造物主的安排。如果一切按照上帝的计划,我该是一条被绑在农舍外头的狗,每天只能分到一丁点儿的食物,对风狂吠,感到四面苍凉。然而,我们当中不乏得以摆脱卑微的出身,在竞争的世界中出人头地的。


我的一生充满坎坷,回想起来感慨万千,那些在荒野流浪的日子,被人追赶、巧遇贵人、生命中的里程碑和转折点等可歌可泣的遭遇,至今记忆犹新。


大体而言,我虽出身贫贱,但这一生看起来仍是多彩多姿。


我出生那天真是乱哄哄的。一下子我就添了13个兄弟姊妹,而我的母亲显然没有做好准备,它毫无经验,老是抱怨睡眠不足、长疹子,还得了产后忧郁症。过了不久,在我们刚刚能够站立,对这个世界眨眼时,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就是我初次体验到生命的黑暗面。


我的第一位主人是个穿靴子的家伙。每次,当这个可耻的骗子来到我的视线范围,我就开始摇头摆尾地巴结了。当年的技巧和今天相比,实在逊色多了,但我还是死命地摇着尾巴,并发出快乐的尖叫声。


我有一种错觉,以为自己小有所获,想像在他那讨厌的相貌下,有一个慈爱的灵魂,一定会对我伸出欢迎的双臂。但是,我错了!你或许听过有人描述人生:险恶、残酷,而且出奇地短。这些形容词套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此外,更令人愤恨的是他那双无法无天的靴子,从那时起,我对人类的脚便抱着深深的恐惧。


那天,我从破轮胎中爬出,伸了个懒腰,吸了一口早晨的空气,等待另一个无聊的日子。那个穿靴子的家伙穿一身漂亮的迷彩装:一顶棕绿色的帽子、行军夹克、一排子弹,肩膀一边挂着袋子,另一边扛着枪,活像是圣经中神勇的猎人再度出现。他居然大发慈悲,替我松绑,让我上了一辆破旧的货车。


我们来到一片林子的空地上,那里已经停了三四辆车,每辆车里都有一条狗。主人和他的朋友昂首阔步,拍着彼此的背,称兄道弟,并炫耀随身携带的枪械弹药。


突然间,我感觉到有人在抓我的颈背,把我拉下车,而且命令我进林子里去。我快步向前一看,在灌木丛下有一只兔子,吓得屁滚尿流,全没了主意,不知要在地上打滚、装死,还是要逃之夭夭。后面整队人马为之兴高采烈,下达了不少命令,我却当做耳边风。你知道,我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生平看到那么多枪在我脑袋上面几寸之处挥来摆去,真叫人害怕。在本能的驱使下,我逃得比那只兔子还快,以免被不长眼睛的子弹打到了。


在回家的路上,气氛凝重。我知道自己没有猎狗的技术和灵巧。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出门啊!我怎么晓得狩猎的规则?然而,为了日后生活得和谐与平静,我还是主动表示歉意,但是主人的回应却是拳打脚踢和一连串的臭骂。


几天后,主人决定看看我是否真是“朽木不可雕也”,于是准备给我一点野外追猎的基本训练。他将一团东西放在我的鼻子下让我嗅嗅,咕哝地说着什么,然后把那团东西丢到20公尺外的杂草丛里,双手下垂,做出阻挡我冲出去的手势。我才不想动呢,我干脆躺下来了——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主人一下子变得怒不可遏……


后面的情形也许你能想像得到,他把我抓起来,丢到货车后面,然后发疯似地飞驰。在树林旁,他把一块小香肠掷到灌木丛里。我追逐那根香肠,心想,这就是我的猎物了,于是一头钻进小树丛里,简直把整个树林搞得天翻地覆,可是仍一无所获,约莫过了10多分钟,我向后一看,天啊,什么都不见了!


我成了一只流浪狗。我想这是我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点,现在,我自由自在,可以到处逍遥了。当然,我不得不考虑三餐温饱,以及一个栖身之地。


接下来的流浪生活中充满了艰难困苦,我想这是对我的磨炼,不必过于宣传,“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当然,我对于今后的生活抱有极大的希望。


在去往乡村的路上,我一直有种预感:新的生活即将开始。一位驾车的女士下来热情地向我问候,我有些受宠若惊,当她邀请我上车时,我简直是感激涕零了。


在女士的房舍前,我认识了未来的两个伙伴,一只是邋遢的老母狗,像是一头猎犬;另一只则是黑色、跛足的拉布拉多犬。在“家庭管理会议”讨论之后,女主人执意将我留下,使我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我舒服地躺在新家里,阳光照在我的肚子上。这个世界真是美好,浪迹天涯,好几个礼貌三餐不继的日子恍如昨日。


在我以正式的家庭成员登堂入室后,主人对我进行了重新包装,这也符合时代精神。但是当我被抬进澡缸“行刑”时,仍然不知所措,只有“创痛”一词足以形容以下发生的事:全身浸湿、涂抹肥皂、冲水、再抹肥皂,又冲一次水。然后他们拿出迷你“除草机”,修理我的耳朵、胡子、尾巴还有其他敏感部位。接下来的礼遇又让我忘记了这些羞辱——有好多小甜饼可吃,有人不断地轻抚我,兴奋和赞许的呼声、合照,好像欢迎英雄凯旋归来。


在我的命名大典上,显然主人们费尽了脑筋,最后他们还是简洁至上,叫我“仔仔”。不管叫什么名字,对我来说都意义不大,我所关心的是,每天都有美食,以及舒服的腹部按摩,这就足够了。


“英雄不问出处”,虽然我出身低贱,但自认为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玉,天资聪明,有着无穷的潜力,只是缺乏社交礼仪的薰陶而已。从今以后,我要修的学分还真多。


我从来没有用碗吃过东西,用碗吃饭有点窍门——你越猴急,一头扑上去,碗就滑得越远。因此,我学会把碗推到墙角,这样就不会滑走。后来,我的技巧又更上一层楼了,我用一只爪子放在碗中央,这样碗就固定不动了。另外,我还知道吠叫要看对象、时机——如误闯进来的邻家狗,每月来访的杂志推销员,或是站在门口的陌生人。但不可每次电话一响就叫个不停,或是对好心到家中修理的水电工吠叫。当然,半夜三更,在睡觉的枕头上看到蜈蚣,也不可以大声嚷嚷。此外,咆哮或咬牙切齿也是不当的举动,更不可在花园里大肆挖掘。


我很快就学到了受人宠爱的秘诀,积累他们对我的好感,以防哪天意外或误解发生时,得以派上用场。我算是机灵的狗,家居生活的这些技巧对我来说不过是雕虫小技,我很快就全部掌握了。当然,如果我要走向外面的世界,就必须依靠我的主人。


我的主人和一般的夫妇不一样,他们好像从来不去上班,总是热中于在厨房忙碌。还有就是他们有很多身份不明的朋友,而且都有一样的毛病,喜欢大声喧哗,喜欢喝酒,而且为此编出许多理由,比如,生日、婚礼、新年,或者岳母辞世,我还见过有人以看到第一只杜鹃为由,饮酒作乐。


人类一方面刻意地弃绝享受,另一方面却对酒爱不释手,真是太虚伪了。在酒桌上,人显示出了他真实的一面,那些彬彬有礼、道貌岸然的家伙在酒桌上风度尽失。刚开始声音不大,后来,客厅简直成了动物园,他们大杯大杯地喝,有的开始骂人,骂公司的领导,骂他们不友好的邻居,包括那些正在竞选的议员们,也成了他们发泄的对象,被不停地非常尖刻的抨击。有的人甚至哭了,大概说到伤心的事情。有的人借着酒劲,说了很不得体的话,连在场的朋友都得罪了,结果第二天他清醒后不得不来道歉。


他们总是在偷偷议论别人的隐私,对别人取得的成就表示眼红。只要躺在桌子底下,你就可以了解到很多社会新闻,人的丑恶的一面,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在我成名之前,总是感觉自己的生活太平淡,想要寻找一些刺激,或者搞些恶作剧、闯祸什么的,我甚至还差点谈了恋爱,幸亏我悬崖勒马,我觉得这些生活经历与大家分享也未尝不可。


我曾经闯过多次祸,这也不是什么太令人难为情的事,古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是狗呢?不过每次我都能逢凶化吉,安然无恙。


那天我突发奇想,跑到楼上去了。我也知道,我的生活太枯燥乏味了。那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去过,因此有种神秘感。浴室和我们的大同小异,关键是卧室里的那张床,真是好床,高度适中,光是枕头就有好几个,上面还铺着高级古典床单。我打量了很久,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还是决定到上面试一试,你知道我是富有冒险精神的。我跳上大床欢呼雀跃,并把头靠在柔软的枕头上享受难得的温存。我以为这件事神不知鬼不觉,然而晚上事情就败露了。


我低估了自己脚印的大小,也忘记了晨间散步后脚掌间犹有泥巴。铁证如山,我百口难辩,当然我得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开始我想让那两只老母狗做替罪羔羊,后来我决定发扬风格,非常坦诚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可怜楚楚地表示愿受处罚,我甚至还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最后的结果是我得到了一顿丰盛的美餐。


据我观察,人类最经不起情感的诱惑。不管是露骨的表白,深深的鞠躬,脉脉含情的凝视,还是一大早拼命摇尾示意,直至较复杂的表现,如欢喜、信赖、忠诚、谄媚等。有一回,我做了件很没有教养的错事,为了弥补我的过失,只好把珍藏已久的死老鼠献给女主人,她居然感激得热泪盈眶。于是不费吹灰之力,我的罪过就被赦免了。


后来我总结出谄媚七技:①四脚朝天功;②全身打颤术;③抬爪功;④靠膝招;⑤触手法;⑥抱腿功;⑦耍宝招。因为篇幅有限,只能简言之,如果你有特别的兴趣,可以专门来找我,进行具体切磋。


善于我的那场恋爱,我想对年轻一代有借鉴作用,不妨一起来分享。当我开始有意关注那些异性时,曾感到十分羞愧,但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青春期就是这样容易冲动,特别是看到邻家那娇羞可人的小宝贝后,我更加魂不守舍。


我一有机会就溜去看它,而且乐此不疲。真爱的道路坎坷难行,但我深信凭借着一番巧思,最后必能化险为夷。你也许无法想像,我不知花了多久的时间,藏身在农舍上方的草丛中仔细观看,等待最好的时机。


每天早上农舍的女主人总带着我爱慕的“芬芬”(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像是大家闺秀般,在田野中漫步,之后,再把它系在后门。这时我就会从草丛中发出缠绵的呼唤,芬芬也似乎朝我这个方向,给我一个飞吻。然而正当我奋勇向前时,农舍男主人就如同一个老怪物,挥舞菜刀,凶神恶煞地对我咆哮。但这并不能让我退却。


真正让我心灰意冷的是这样一件事。一天,米文教授到邻家作客,他有一只肥肥胖胖、四脚短小、吻部狭窄,看了教人退避三舍的狗,我想你该在狂犬病的防治海报上看过这种狗。芬芬显然和这只小肥狗交情匪浅,邻家男主人和米文教授开始把酒言欢,芬芬就和那只小肥狗在草丛间玩耍、嬉戏,这使我的大脑轰轰作响。


然而,更惨不忍睹的还在后头,芬芬像个迫不及待的荡妇,把它的情郎拉到房子的一侧——猛然冲向它,在它身上跳上跳下,四脚朝天地滚来滚去。我恨得牙痒痒的,对于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我已经没有勇气来叙述了,同时我的心也碎了,带着破碎的美梦,柔肠寸断地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


自此,我那张梦中情人的名单,已没叫芬芬的狗。“天涯何处无芳草”,也许星期天早晨我遇见的那两只哈巴狗姊妹,才是我理想的伴侣。


这就是我的爱情悲剧。
☆“生命是一种历程,我想用我的生命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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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发迹纯属巧合。
有位摄影师来到我住的地方要杯水喝,顺便研究一下屋前美丽的薰衣草。我只是好奇地嗅了一下,并不太想搭理他。然而,他却把镜头拉下,对着我拍了几张即兴之作。


几个礼拜后,乖乖,我居然上了杂志:哇!全彩的,鬃毛林立、尾巴上翘——一只大无畏的看门狗跃然纸上。有人说,镜头后不撒谎。真是天晓得。


之后,就开始没完没了——其他杂志和星探接踵而来;新闻记者、电视工作人员、四面八方的仰慕者前仆后继,其中还有一对鬼鬼祟祟,想要贩卖过期狗食的夫妻。我都一一搞定了。


在以后的生活中,我做过模特,参加过体育比赛,欺侮过邻居的母鸡,也和可恶的猫打过架,不过总算没出什么大事。我待人接物的水平也越来越高,频频出入高级社交场合,颇有绅士风度。而且我的心态也渐渐平和了。时间会慢慢地改变人,这话说得一点也不错。


对于人,我虽然观察了这么久,但似乎还摸不透。我想,要搞清楚人性这个问题,大概得花一生的时间来研究。此外,一天到晚沉思生存的意义对健康实在没有好处。哲学家就是最好的借鉴,到后来不是像疯狗一样乱叫,就是嗜酒成癖,或是在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学里教授存在主义。


我的生活经历说起来可以写一本书,而且我也有了这种打算,已经开始构思,目前正在搜集资料。成名之后,各种纷扰令人心烦意乱,我常常到郊外的青草地上散步。每当看到那些幼小、纯真、不知人心险恶的小狗们,我就会想起自己的青年时代,少不更事,血气方刚,曾经有过美丽的梦想;面对屈辱、坎坷与挫折,曾经不屈不挠地奋斗。这些往事都会使我心潮澎湃,浮想联翩。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在回想自己的一生,你知道年纪大了就爱犯这种毛病,这也是一种怀旧心理吧!


如果有来生,我想我还是做一只狗吧,上帝的安排永远是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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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姐姐和狗弟弟(美)理查德·沃克米尔


在动物庇护所里,我们一眼就看出那只小狗将会是我们的。


其他伙伴只顾在阳光下打瞌睡,它却热情地向我们走过来。这只小东西身上有棕白两种颜色,脸蛋漂亮得像三色紫罗兰,背上的一片棕色毛像个小神仙坐的小鞍。它用后腿站了起来,挥动着前爪,像个愉快的小明星在向我们微笑。


“就叫它莎莎吧。”我建议说。妻子乔伊斯抱起了这只混种小狗,把它搂在怀里。


就在这时,我发现在一个小棚下面有一对黄色的眼睛盯着我。我伸手把它——这窝小狗中惟一的雄狗拉了出来。它除了焦黄色的眼睛、粉红色的舌尖和胸前的一片白毛以外,全身乌黑。它的身体纤小,耳朵却大得出奇,看起来很滑稽。


“山姆。”我建议用我第一个想到的名字给它命名。


“但我们只打算要一只小狗。”乔伊斯提醒我说。


“它样子这么古怪,我们不要它,谁会要呢?”我争辩说。


于是,我们把莎莎和山姆都带回了家。我们住在维蒙特州的青山地区,四周全是树林和草地。对于小狗来说,似乎是个理想的环境。


莎莎一开始便显得活泼可爱,任何它可以接触到的脸,包括山姆的脸,它都会热切地扑上去。相反,它弟弟的性格和它迥然不同。如果有只蝴蝶拍着翅膀飞向它,它会汪汪大叫,缩作一团;如果天上打雷,它会立即躲到床底下去。不过,对于真正的危险它反而懵然不觉。我们屋前的马路是一条弯曲的郊区大道,路上的汽车风驰电掣,就算发现有小狗挡路也来不及刹车。莎莎很快便明白那条路是不可进入的禁区,但山姆对它却如蚁附膻,就像软弱的灵魂无法抗拒魔鬼的诱惑一样。于是我们决定不再让山姆自由走动。


可是,我把它拴起来10分钟之后,它便急躁地用爪子拼命抓门,而且脖圈上吊着一截咬断了的绳子。莎莎垂着头趴在草地上,似乎因有这么个弟弟而感到羞愧。


我们改用一条钢链扣在山姆脖圈上,但这位魔术师很快便从束缚中挣脱出来了。于是我们筑起了差不多两米高的铁栅栏,我确信这牢狱可以困得住山姆。几天后,我们正在举行晚宴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汪!汪!”的叫声,把我们的兴致打断了。原来是山姆从栏里逃了出来。它满身污泥,而且密密麻麻插了不少豪猪刺。我惶恐地看着这突然出现的怪物踉跄地走进饭厅并成了众人注视的对象。


又过了几天,我把山姆锁进栏里后,才15分钟便发现它不是在池塘里用爪子逗青蛙,就是踏着轻松的步伐走向大路。于是我们躲在窗帘后面看它是如何逃脱。只见山姆迅速地向四周扫视一下,确定了没有人看守之后,便像猴子一样爬上栅栏,先在栅栏顶上摇摇晃晃地走几步,然后跳到地面,一溜烟儿地跑掉了。山姆不但不是莎莎的良伴,而且根本就是它命里的煞星。如果我们给每只狗一块骨头,山姆很快就会把两块都据为己有。它还独占了它们在饭厅一角的卧床,四条腿伸开趴在床的中央,不肯蜷着身体在自己的那一边睡觉。要是莎莎在它的那一边睡着了,山姆便会到窗前大声吠叫。莎莎闻声当在会走过去,于是它便立即冲回卧室,趴在床的中央,而且心满意足地舒口气。


不过,山姆在大部分时间对莎莎都是不理不睬的——认定它是犬中的弱者。其实莎莎只有一点美中不足。我家后院种了一圃紫罗兰,莎莎很喜欢在花圃上践踏。被我们发现时,它会内疚地把头垂下,像个鄙视自己软弱但又不能戒毒瘾的吸毒者。


山姆虽然漠视家中各项禁令,但从不碰那些紫罗兰。在山姆眼中,莎莎所犯的错误都太微不足道了,以它的才干,当然不屑去犯。当我们谴责莎莎不该践踏紫罗兰时,山姆似乎觉得很可笑,就像一个火车大盗,看到法官给予违反“不准践踏草地”规则的小学生最重的刑罚。


莎莎对山姆的一些古怪行为似乎十分欣赏。有一次,我们看见它歪着头坐在饭厅里,如痴如醉地看着山姆:山姆用窗帘裹着头,像个包着头巾的阿拉伯人,斜着眼摆出了一个顾盼自雄的姿式。从那以后,每当山姆想引起莎莎的注意,便把窗帘围在头上,摇身一变成为一个酋长。


山姆只在一种情况下会真正视莎莎为良伴。那就是在皓月高照的晚上,两只狗会并肩坐在饭厅的窗前一起吠叫,和声共谱犬之歌。一个寒冷的秋夜,它们合唱后不久,我放莎莎出去散步,山姆留在屋里。由于莎莎久久未回,于是我打开门,向对面那些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覆霜落叶找去。我看见有样东西躺在路上。


“莎莎!”我大叫一声,冲出了家门。我一抱起它那软巴巴的身体,便知道它已经死了——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撞死的。它当明13岁。


以后一连几个星期,我们夫妇一见到莎莎的坟墓,都会禁不住泪涌于睫。但山姆对莎莎的死却无动于衷,真让人生气。可是有一天晚上,山姆走到饭厅的窗前,发出一种幽婉颤抖的声音,似乎在设法追忆一首已忘怀的曲子。突然,它向着窗外吠叫,而且像以前那样,每叫一声之后都停一停,以倾听莎莎的应和声。可是,这次它听的却是一种只有它才能听到的声音。


第二天早晨,山姆心有所思地绕过房子,然后,有生以来第一次践踏了那些紫罗兰。


这些都已经是5年前的事了。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山姆正躺在阳光下用已经模糊的眼睛看着我。它现在快18岁了——相当于人类百岁以上——听觉已失去一大半,眼睛也已半瞎。


从某方面来说,莎莎一直没有离开我们。因为每逢月光皎洁,我们便会听到由一只狗独吠的合唱曲从饭厅传来。


此外,当姆兴致来时,它便会践踏那些紫罗兰——一种纪念性的罪行。
☆“生命是一种历程,我想用我的生命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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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其和玛莉的故事(美)伊莉莎白·汤玛士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几乎都很渴望多了解一些各种动物的生活情况,我也不例外,总是想进入一些非人类的生物的意识之中。


我家的玛莉端庄、秀丽,身体健康,精力旺盛。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称得上是一位亭亭玉立的美少女。邻居家那脏兮兮的一味地抛媚送眼的巴哥,每天都到我家门口,焦躁地期待亲近玛莉的机会,但是玛莉的擦身而过总是那么潇洒,那个傻瓜枯坐在那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玛莉走出家门,在玛莉的眼里,它和空气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那天,我在街头看到了米其。当时它在和几个无所事事、整日在街头闲逛的混球打架,米其浑身精亮的肌肉在搏击中,发出了只有在健美运动员身上才能看到的色泽。“真是个棒小伙。”我从心里由衷地发出了一声赞叹。但是它因为寡不敌众,渐渐地落了下风,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忍不住上去把围在它周围的家伙赶走。但是米其却一点都不领情,好像我的帮助叫它很没有面子似的。


它冲着那帮渐行渐远的家伙尿了一泡——腹部向上倾斜,同时踮着脚,以致它的尿液都洒到了一根路灯杆上离地面1米高的位置,好像不这么做,就不足以表示它对敌人的藐视与轻蔑!


“真有个性!”我想,“我来我家吧。”我喜欢上了这家伙,它现在和那群在街市上如孤魂野鬼一样飘荡的家伙混在一起,真的是辱没了它自己。所以我决定,把它带回家过好点的生活。


米其来我家的时候,在门口看到了巴哥,它还在等我家的玛莉。米其的到来,使巴哥吃了一惊:这家伙比巴哥大两倍!


米其对巴哥视而不见,目光越过了巴哥的头,脚下三步并做两步,轻滑向前,准确地在玛莉面前立定停下。玛莉这个丫头竟然忘记了女孩子应该恪守的矜持传统,它屈身向前,表现出了欢迎的姿态。


很快,这对快乐的伙伴风一样地绕着房间迅速移动,从沙发跳到了阳台的矮桌,又从矮桌跳到了卧室的地板上。所有的动作都是那么轻盈翩翩,脚与地板如蜻蜓点水般地接触。它们一见面就跳起了欢快的舞蹈,眼波流转,眉目传情,身上充满了活力,沉醉在无比欢欣的情绪里。我在一边都看呆了,如此美好的景象,真是前所未见,叫我大开眼界。


巴哥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溜进了我家,它试图引起它们的注意,稳重地、昂首挺胸地穿梭在米其的长腿之间,它看米其的时候,表现出一种庄重的神情,似乎要告诉米其他的邻居的身份。但是米其与玛莉正在追逐玩耍,它们深深相互吸引,眼里只有彼此。


这以后,巴哥就很少来我家,它好像是死了心了。


从它们认识的这天开始,米其和玛莉食同钵、行同路,连睡觉都在一起,耳鬓厮磨。米其经常带着玛莉去它以前呆过的地方漫游旅行,有时候它们会在外面流连终日,甚至彻夜不归,所以我经常会在清晨的前廊台阶上发现这对倦游归来、蜷曲而虑的夫妻。


它们在城市里各处游玩。米其在它还是流浪者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个小城市摸熟了,它闭上眼睛,只靠鼻子就可以把我们居住的这个地方走个遍。米其一般都会把路线事先设计好,但是却很难照原订计划执行,因为它太宠爱它的爱妻了。玛莉年轻、体力充沛,而且总爱跑到米其的前面,一副娇小女生淘气撒娇的样子。它在跑的时候还不时地回头看看米其,好像在说:“米其,我虽然不比你强壮,至少可以比你跑得快!”但是玛莉毕竟没有米其这个老江湖经验多,它常常跑错方向。米其必须不时地追上它,它会刻意地去撞一下玛莉的肩膀,试着叫它调头,如果米其无法使它回头,它就干脆不理它,自己走自己的路。


玛莉喜欢随兴所至,米其则让它尽情享乐,它就这样被米其宠坏了。米其明知道它会犯错误,仍鼓励它任性而为,也就是因为这样,玛莉单独出门的时候,万一落单,就会找不到路回家。玛莉虽然在旅行技能上不怎么样,但是它一点都不笨,有的时候,它们俩跑得太远了,玛莉会找一家人的门口坐下来。无一例外的是:这户人家都会看看它身上所挂的识别牌,然后打电话给我,当我开车来接它们的时候,玛莉就好像一位上街购物逛累了的贵妇,毫不惭愧地跳到车里。


它们在外面游玩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打斗。在一个从我的阳台可以看到的拥挤路口,我家的这对狗遭遇了这个街区上恶名远扬的超大狗——鲍曼,它看到了我家的狗儿,就冲了出来,张嘴狂吠,俨然挑逗。


它比米其还要大许多,米其与玛莉合起来也不是它的对手,米其不给鲍曼一个正眼,目光看着远方,昂首阔步,自信满满,尾巴像旗杆一样高高举起,好像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鲍曼的存在,与狂叫着的鲍曼擦“声”而过。此举令在阳台上偷看它们郊游的我都为之自豪、高兴。但是玛莉没有米其这个老江湖有经验,它被鲍曼的气势给吓倒了,被逼到街角,缩着尾巴,伏在地上。


米其当然不允许别人这样对待自己的爱妻,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米其飞快地折返回来,强劲的爆发力加上它奔跑中的惯性,使它一下就把鲍曼扑到一边,玛莉赶忙爬起身,与丈夫肩并肩地站在一起,冲着鲍曼怒目以对,大声吠叫。鲍曼被米其势大力沉的一击镇住了,慢慢地回过身来,吃惊地看着对面的这对夫妻,喉咙里发出低沉的示威声,却已不敢贸然对它们发动进攻了。


玛莉转过身,想要继续它的旅行,就在这个时候,鲍曼以为它要攻击它了,抢先扑了过来,就是在这一瞬间,米其也扑向了鲍曼。身法敏捷的玛莉躲开了鲍曼,但是鲍曼还是被米其咬住了脖子。鲍曼疯一般地跳了起来,试图把米其摔开,玛莉这时也上来帮助夫君,咬住了鲍曼的腿。


鲍曼仓皇逃跑了,我们家的狗儿赢了!


从此以后,每次米其与玛莉漫游经过这个街口的时候,都是那样的轻松潇洒,而凶狠的鲍曼再也没有敢对它们嚣张。


一般来说,大多数的母狗都有好几个性伴侣,但是玛莉却不是这样的,终其一生,也只有米其一个!如果说狗也有这样浪漫的感情的话,许多人一定会不相信,并且嗤之以鼻,但是我的米其和玛莉就不是这样的。与人类许多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相比较,它们的爱情毫不逊色。从它们的故事显示出,罗曼蒂克的爱情具有非凡的价值,也可能发生在人类之外的动物身上。


它们的交配是在米其到我家不久之后,玛莉含情脉脉地凝视着米其,它轻轻地移开了尾巴,直到尾巴紧紧地贴在了身体的一侧。米其走上前,把前脚放到它的肩上。不久,它们就紧密结合在一起,在这一刻,它们的耳朵松缓下垂,脸部的表情透露出无限的温柔,不语含笑,嘴巴微微地张开,呼吸越来越急促。


不知道什么时候,巴哥来了,它尽弃前嫌参加邻居的新婚大礼。巴哥满面的柔和神情自始自至都保留着,我当时也在旁边,巴哥不时看看我,好像想印证我是不是乐见这桩终身大事,与它一样有成人之美。


好一会儿,这对爱侣终于分开,然后回过头来看着对方,开始卿卿我我,在房间里欢呼雀跃,房间的门是开着的,它们很快就从屋里跑了出去,跳跃、追逐着,何其美满幸福!


它们爱情的结晶就是后来的4个狗宝宝,依次唤做:西蒙、菲戈、诺曼、莎莉。前3个都是小子,而且长得和米其一样,最后是它们的妹妹,有点像玛莉。产下孩子的玛莉把小狗身上的脐带和胎膜都吃掉,这样每个小狗都变得干干净净了。玛莉还把后腿合拢,靠紧腹部,紧紧地蜷曲成一个毛球——母亲都是用自己的双臂来保护自己的子女,我的玛莉是用它的四肢把小狗紧紧地藏起来,紧到叫人觉得小狗好像根本不存在。


玛莉甚至不叫我去碰一下它的宝贝孩子,我想看看小狗狗,但是它脸上的表情是防备的、冷冷的,还蜷曲得更紧。直到我第三次去探望它的时候,它才叫我看了看:所有的小狗都是很干净的、粉扑扑的、温暖柔软,玛莉把它们都堆成了一堆。


米其也很快地找到了做父亲的感觉,小狗在学步的阶段,它不喜欢叫它们跟在身后转。它跳到椅子或沙发上,看小家伙在地板上玩耍,如果小狗们打架斗狠起来,它有的时候会去把它们叼开。当小狗有四个月大的时候,米其开始带它们出去玩。


它们有了4个小宝宝后,米其经常带3个儿子去玩,玛莉就在家陪伴着它们的女儿。每逢玛莉独自在家的时候,它都会守在门口,痴痴盼郎归。只要是一听见米其回来了,它就会立刻一个箭步走向前,把鼻子埋入它的长毛,仔仔细细地盘查一番,而米其也耐心地一动不动地站着,叫老婆检查个够。后来我看了一些描述动物习性的书才知道:这是狗的一种本能,身为社会性的动物,某只狗回来时,身上会带着某种气味,代表着某种信息——比如,曾经去过什么地方,让别的狗闻它,其实也是与它的同伴在分享所带来的讯息。


米其可能把自己所有的江湖本领都教给了自己的孩子们,以致它们在所居住的这个街区所向披靡,但并不称王称霸,它们继承了米其和玛莉的优秀基因,然后又学习了它们的生存技巧,这点以老大西蒙最为出色。西蒙在5岁的时候,征服了郊外农场里数目繁多的野生土狼家族,并且娶了其中美丽的土狼小姐为妻,这个母土狼和西蒙留下了3只混血后代,所以现在郊外的土狼群体里有我家西蒙的血统。18年后,苍老的西蒙得了老年痴呆症,却依然蹒跚着走进郊外农场的树林,或许是思念先它而去的土狼伴侣了。我非常担心它的安全,就去搜寻它,我看到虚弱的西蒙面对呼啸的北风,顶着飞舞的雪花,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不是朝我走,因为它已经痴呆到不知道我是谁了——直直地往家的方向走。这或许要感谢它父亲米其给它的良好训练,老年痴呆没有影响它的方向感,它仍然记得回家的路。



米其是在一次车祸中偶然丧失生命的。那天下午,它为了追捕一只土狼而狂奔、跳跃,对于迎面而来的汽车不是不知道,但是因为下过雨的草地特别滑,它虽然停住了脚步,但是止不住惯性的作用。车驰来的时候,它处于本能卧下了身子,湿滑的草地和它光滑的皮毛之间的摩擦太小,它还是撞到了车上,飞了出去。


我一下就从阳台的窗户跳了出来,奔向可怜的米其,与此同时,叫妻子去车库开车。玛莉和西蒙也都跑出来,焦虑地看着躺在地上气息奄奄的米其。我抱起米其放到车上,它的前腿有血,痛苦地呻吟着。玛莉也跳上了车,紧张地看着它,舔它的伤口。我把肇事司机拉出来,往他身上使劲地踹了几脚就没再理他,然后就飞速地往兽医那里驶去。我后悔那些年为什么住在离市中心那么远的郊区,或许是为了给我的狗儿一个更大更自由的生活空间吧!


兽医尽了力,也仅能止住米其的流血,米其还是命若游丝。那夜,我抚摩着它的脑袋、脊背,渴望能够减轻一些它的痛苦,但是它还是慢慢地凉了。从我在街口遇到它开始,我们一起生活了3年,它给我带来了4个后代,还有无穷的快乐。


玛莉在车后跟着跑了几英里,透过后视镜,我看见它在我的身后,在遥远的道路尽头打转,像秋天里的一片落叶,慢慢地从我的视野里消失。后来妻子在路边找到迷路回不了家,蜷曲等候我们的玛莉,她说:“玛莉一脸的泪水。”我也是满眼的泪水。我把米其的后事安置好后,把它的项圈取下来拿回家,远远地我看到玛莉的头伸出窗外,看着门口的公路。我还没有走到家,玛莉就从窗户里跳了出来,跑向我的车,但是车里只有我,没有米其。玛莉把鼻子伸到我的衣服上、我的裤管里试图探询一些讯息,我不知道怎么告诉它米其已经走了,我泪水涟涟,心痛如焚。


那段时间,玛莉每天就呆在窗户边的椅子上,头伸到窗外,痴痴地盼着、等着米其的归来——但是米其再也没有回来。



终于有一天,玛莉不得不承认米其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在这个时候,它身上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活力风采尽失,变得郁郁寡欢,行动迟缓,对外界环境不闻不问,但是有时候又很敏感,暴躁易怒,对孩子也不如以前那么关注,好在孩子也长得差不多大了。


玛莉后来也是死在了这家医院里,它因为肾功能衰竭进了医院,一进来它就焦躁不安起来,是这里的气味曾经出现在我的裤脚上的原因呢,还是觉得这个气味里会有米其的消息呢?


玛莉死后,我所能保存的也只它的项圈。回到家里,我把它的项圈给其他的狗闻,当时它们正好站在我工作室——一间空旷、没有开暖气的房间。它们闻完了项圈,慢慢地把鼻子凑向我,仔细检查仍然留在我身上的气味。


检查完毕,它们后退,抬起头,看着我,好像在思考,就这样,我们一起站在一间阴冷光亮的房子里,眼睛默默地相互注视着。忽然它们身上开始散发出了一种气味——狗的气味——身上湿漉漉的狗发出的气味,这气味从它们的皮肤里渗了出来,整个工作室都弥漫着这种味道。我意识到:这气味是与死亡有关系的,不是我们理解的尸体腐烂的味道,而是一种思念的味道。就如同我们,虽然不能和订人一起去天国,但是我们知道哭泣、祭奠,狗们虽然不能去另一个世界对玛莉倾诉怀念,只好请可以飘散到远方的气味代劳了。


而我所期盼的是,玛莉和米其又能够在一起了。


这就是我家的米其和玛莉的故事。
☆“生命是一种历程,我想用我的生命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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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俄)屠格涅夫



天将黄昏,哑巴盖拉辛送别了达吉亚娜,沿着河边慢慢走着。


突然,他发现靠近河岸的泥潭里有一只斑点狗在拼命挣扎,它用力想爬出来,幼小的身子在不住地发抖。


盖拉辛用手托起这只不幸的小狗,把它揣在怀里,急急忙忙地往回赶。


他回到自己住的顶楼上,把小狗放在床上,用自己的厚大衣把它盖好,先取了一些稻草,又到厨房要来了一杯牛奶。他小心翼翼地展开大衣,铺好稻草,最后把牛奶放在床上。


这只可怜的小狗生下来才几个星期,眼睛刚刚能睁开,还不知道从杯子里舔牛奶,只是一个劲地发抖和眨眼。盖拉辛轻轻地抚摸着小狗的头,把它的嘴巴贴近牛奶。小狗突然嘴馋地舔起来,一面响着鼻子,一面抖动小小的身体,有时还让奶呛住了。


整个晚上,盖拉辛一直照顾着它,一次又一次地给它铺稻草,擦干身体,最后他紧挨着小狗睡着了,睡得安静、快活而又香甜。


可以说,世界上无论哪个母亲照顾婴儿,也没有像盖拉辛照顾这个小狗那样仔细。开始它的身体软弱无力,模样也难看,但是它渐渐强壮起来,样子也好看多了。8个月之后,这只小狗就变成了一只非常漂亮的西班牙种的狗。它长着一对长耳朵,一条毛茸茸、喇叭似的尾巴和一双晶莹的大眼睛。


这只小狗和盖拉辛结下了不解之缘,彼此相依为舍,形影不离。盖拉辛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木木。其他仆人也都很喜欢木木。


木木聪明伶俐,无论跟谁都很要好,但是它最喜欢的还是盖拉辛。盖拉辛也是如此,如果别人逗木木玩,他就会不高兴,这其中既有替它担心的原因,也有嫉妒的成分。


每天早上,木木就会扯盖拉辛的衣服,把他弄醒,它和大院里的老马关系也不错,还常常用嘴衔着缰绳,把马带到盖拉辛的身边。


它总爱摆着一副神气的派头,陪着他到河边去。它还时常为他看护各种劳动工具,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擅自闯入他的顶楼。


为了方便它的出入,盖拉辛在门上开了一个小洞,它也似乎感到惟有在顶楼上,才可以自由自在地当家做主,它一进来就会心满意足地跳到床上。晚上,它似乎从来不睡觉,也说不出到底是为了什么。它从来不会无故地乱吠,除非有什么生人走近围墙,或者听到有可疑的响动。它真是一只了不起的看家狗。


木木从来不进女主人的房间,盖拉辛送木柴到女主人的房中去时,它就会留在外面,在台阶上等着他,只要稍有一点开门的响动,它就会竖起耳朵来,把头转来转去。


在一个晴朗的夏天,老太太正和客人在客厅里来回走着。她的兴致很高,有说有笑。当她走到窗前时,一眼就看见木木正忙着啃一块骨头。


“哎呀呀,那是只什么狗!”女主人突然惊叫着。“这只小狗倒是怪好玩的,让人把它弄进来吧,让我看看。”


女仆立刻跑到外边大声说:“快来人,把木木弄进来。快点儿呀,斯杰班!”


这时盖拉辛正在厨房里,敲打着一只水桶里面的污垢,就像儿童玩弄小鼓一样。斯杰班用手势告诉盖拉辛,女主人叫自己把这只狗抓住给她送去。盖拉辛未免有些吃惊,但还是把木木叫过来,亲热地抱起来,把它交给斯杰班。


斯杰班将木木抱到客厅里,轻轻地放在地板上。老太太开始用讨好的声音,叫小狗到她的面前去。


木木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豪华的房间,因此显得十分害怕,它向门口冲着,试图逃跑,但是斯杰班站在门口挡住了退路,于是它只有颤抖着缩成一团。


“木木,过来,别担心。”女主人高兴地叫道。


但是木木还是局促不安地向四处张望,一点也不敢动。斯杰班拿来一块点心,放在木木的面前,但是它却不敢靠近,用恐惧的目光四处张望。“你怎么能不吃东西呢?”女主人伸出手来想摸它的头,没有想到,木木突然回过头来,并露出了牙齿。女主人慌忙把手又缩回去了。


她发怒了:“把这只小知好歹的狗轰出去,它真是太讨厌了。”


第二天早晨,女主人把管家叫了过来。“那只狗整夜汪汪乱叫,还让我睡觉吗?我们不是有一只狗看院子吗?怎么还要这么多的狗呢?谁允许哑巴在院子里养狗的?我昨天就看见那条肮脏的狗,在那里啃什么脏东西,我的玫瑰花就栽在那里啊!今天就把那条狗弄走,听见了吗?”


“是,太太。”管家点着头,一点不敢怠慢。于是管家对斯杰班吩咐了几句,斯杰班笑着去了。


一会儿,盖拉辛肩上扛着一大捆木柴过来了,身边还是跟着形影不离的木木。他走到门口,侧过身子,扛着木柴走进去了。木木还是照常在外边等候自己的主人。斯杰班就是趁这个机会,突然向木木扑去,像老鹰抓小鸡似地把它按在草地上,双手抱了起来,一溜烟地跑向家禽市场,在那里,他很快就将木木以半个卢布卖了出去,并叮嘱买主一定将木木看管好,或者弄到远的地方。


而可怜的盖拉辛从屋中出来,就马上发现木木不见了。在他的印象中,木木从来都是在屋外等着他的,怎么这次却不见了!于是他四处乱撞,那种神情就如同自己的孩子丢了一样。他冲到楼顶,又跑到放干草的地方,还到街上四处张望。


木木不见了,木木失踪了!


他向别的仆人打听木木的消息,并做出非常沮丧的样子,那种悲痛的样子,简直无法形容。最后,他看在院子里找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就跑了出去。当他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从他那踉跄的脚步,疲惫不堪的神态和满身的灰尘来看,他可能已经跑遍了半个莫斯科了。


人们望着他的背影,没有人说一句话,也没有人发出笑声。第二天,与他毗邻而居的马车夫告诉大家:“哑巴整整一夜都在唉声叹气啊!”


盖拉辛从顶楼里出来,已经是第三天的早晨了。在吃饭的时候,他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本来毫无生气的脸,现在就更像一块冷峻的石头了。吃完饭,他又出去了一次,但很快就回来了。


夜晚,皎洁的月光洒下来,盖拉辛哀伤地躺在草堆上叹气,还不时地翻身。


突然,他感觉有个什么东西在扯动他的衣服,他吃了一惊,但并没有起来看,而是把眼睛闭得更紧了,但是那个东西又扯了他一下,而且比上一次的劲头更大了,盖拉辛惊愕地跳了起来。


他清楚地看到,木木在他面前打着转,脖子上还留着一段绳子,面对木木,他那不能说话的胸膛里,长长地发出了一声深沉的欢呼。他万分激动地将木木紧紧搂在怀里,并亲吻着它的鼻子和眼睛。之后,他站在那里想了一会儿,又向四处张望了一阵,当确信没有任何人看见后,才抱住木木回到顶楼上。


其实,盖拉辛也已经猜到,木木决不是因为迷路而失踪,一定是女主人让人把木木送人了,因为她曾为木木而发了很大的脾气。


盖拉辛打定主意,要想尽办法来对付这个麻烦。他先拿了一块面包喂了木木,又抚爱了它一阵,才把它放在床上睡觉。


这一夜盖拉辛又没能睡觉,因为他要考虑如何将木木隐藏起来。


后来他决定白天让木木就呆在顶楼上,他可以利用空闲的时间给它带去食物,到了晚上再把它带出去嬉戏。


天还没亮,他就起来了,用旧大衣把门上的洞塞得紧紧的,然后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似地走到院子里去了。


木木回来之后,盖拉辛干起活来更卖力了,他把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并亲手将杂草一根根拔光。就连女主人也夸奖他如何能干,是个好人。


就这样,他白天偷偷地到顶楼上去看木木,到了晚上,就和它一起睡觉。只有到了深夜,才带着它出去,在新鲜的空气里散步。但这个可怜的哑巴却根本没有想到,木木的叫声泄露了天机。


那天,他领着木木走了很久,正打算回去的时候,木木被一阵响声惊动而发出了尖利的吠声。也就在这时候,女主人刚刚睡着,突然的狗叫声把她惊醒了,她大叫起来:“又是那只狗,你们听听,那狗还在叫呢。”


管家大吃一惊,他恼羞成怒,立即吩咐人把全院的人都叫起来,来处理这件事情。


这时,那不幸的木木还在继续叫着,盖拉辛一直叫它离开,可它就是不听。盖拉辛感到出了大事,大祸来临了。于是抱起木木跑到楼顶上,把自己和木木反锁在屋里。


在通往盖拉辛顶楼的狭窄楼梯上,坐着一个守卫,门口还有两个,手中拿着棍子。他们用拳头砸门,并叫嚷道:“开门!”


突然,门一下子敞开了,盖拉辛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望着他们。管家开始用手解释,说明是女主人坚持要把那狗弄走,叫哑巴立刻把狗交出来,否则他就要倒霉。盖拉辛用手指了指小狗,用手比画着,在自己的脖子上绕了一圈,好像是把一根绳索勒紧似的。这是声名他愿意,自己承担处死木木的任务。管家一面看,一面点着头,表示同意他的做法。


盖拉辛轻蔑地笑了笑,又拍了拍胸膛,然后“砰”地一声把门关上了。木木一直都在他身边站着,天真地摇着尾巴,露出一种询问的表情。


过了一个钟头,盖拉辛出来了,他穿上了最好的衣服,用一根绳子牵着木木。院子里所有的人,都默默地看着他。


盖拉辛带着木木,走进了一个小饭馆,要了一份带肉的菜汤,支着胳膊在桌子跟前坐下。木木在他的椅子旁边站着,用它那双精灵的眼睛,安安静静地望着自己的主人。它身上的毛是光溜溜的,谁都能看出,盖拉辛刚给它梳过了一遍。他捏了一点面包放在汤里,把肉切碎,然后将盘子放在地上。


木木还是用它往常的那种姿势开始吃东西,它的嘴刚好只挨到食物。盖拉辛深情地望着它,望了很久,突然,他的眼泪滑落下来,一颗掉在木木的额头上,一颗掉在汤里,他用手痛苦地挡住了脸。


盖拉辛仍用绳子牵着木木,不慌不忙地走着。在半路上,他捡了两块砖头挟在腋下。


到了河边,他带着木木跳到一条船上,然后就开始拼命地划,一会儿就划出了几百米远,远远地将莫斯科甩在了后边。


他丢下桨,低头去靠拢木木,木木也面对着他,坐在一块横板上。


最后,盖拉辛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一种痛苦而愤怒的神色,将两块砖用绳子拴上,又打了一个活结,套在木木的脖子上,然后抱起木木,举到河面上,最后望了它一眼。木木信任地望着自己最亲近的主人,不但没有畏惧,还轻轻地摇着尾巴。


他把脸转过去,痛苦地皱着眉头,放开了手……


他既听不见木木掉入水中时那短促的惨叫,也听不见河水溅起的声音,对于他,所有的世界都是寂静无声的。


当他把眼睛睁开时,只见小小的浪花在河面上奔腾,碰在船弦上,飞溅开来,只有在船后面很远的地方,才有一个大圆圈,快速地岸边移动。


监视盖拉辛的园丁跑回家,向管家报告了所看到的一切。“他果然把它淹死了,太好了,现在可以放心了。”管家说。


深夜,一个高大的人影,背上扛着一个包袱,手里拿着一根棍子,匆匆往城外走去,他就是哑巴盖拉辛。


他挺起胸膛迈着大步,一双眼睛忧怨地注视着前方……
☆“生命是一种历程,我想用我的生命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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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狗狗们的忠告(美)伦德·里尔斯



● 小心陌生客的诱惑


一次,我悠闲地游荡到一家咖啡馆,有对年轻的男女看到了我,他们对我笑着,发出有点滑稽的声音,并递上一块方糖给我。我注意到,他们对婴儿也是如此,我感觉他们相当友善,因为一只友谊的手要比无情的靴子好得多了,我决定讨好他们。
两人不断地轻拍我的头,方糖一块块地丢给我。不经世事的我,还以为这是邀请我成为伙伴的姿态,于是在他们离开咖啡馆时,便亦步亦趋地尾随其后。然而,我不仅表错了情,还会错了意。快到车子前的时候,他们开始尴尬地甩着脚,并在我试图上车的时候,奋力地踹了我一脚,猛然关上车门,差点夹住我的鼻子。
我又从中学到了一课:只看表面的友谊,麻烦必定随后就到。



● 不要带异性朋友回家


如果你带异性朋友回家,那么你就很容易遭到非议,说你图谋不轨。如果你的主人不理解的话,你还有可能被囚禁起来。
最好的办法是到没有人涉足的地方营造自己的罗曼史。



● 不可对兽医无礼


要知道,兽医永远是为了我们的健康而存在,他们并不会伤害我们。我们有的同类对待兽医像敌人一样,这真是愚蠢。



● 人类是我们最可靠的饭票


我们被誉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们之间的确有友谊存在,同时也有功利关系。是的,我们有自己的技巧和才能,但这些并不能保证三餐温饱,我们也不能为自己建造一个温暖舒适、可以避风雨的窝,这一切我们必须依赖人类。
人类最经不起诌媚了,把我们的摇头摆尾当做是友谊、手足之情、真爱的誓约……有关吾等狗族的迷思油然而生。这样,我们就轻松愉快了,不但工作时间相当有弹性,且食宿无忧,而这一切只要一些运气和一丁点儿阿谀奉承的功夫即可。



● 不要为节日而庆幸


当你期盼着节日的美食时,我却要警告你,不要为节日而庆幸。
因为凭着我的经验知道,人们常常会把小狗作为节日礼物互相馈赠。就是在这个时候,很多小狗不得不进入一个新的生活环境,以前与主人建立起来的感情都会付诸流水,更可怕的是,新主人并不一定宠爱你,在最初的阶段你要忍受寒冷、饥饿,甚至脚踢的痛苦。



● 小心面对窃贼


或许你会在某个夜晚发现有一个鬼祟的身影在窗外徘徊,注意了,这就是窃贼!为主人警卫当然是我们的天职,但是,我也不得不告诉你,这些窃贼不仅不尊重动物,而且还有暴力倾向。所以,如何完成自己的职责,又能全身而退是你必须三思的事情。



● 分清敌友


我认为有两种人可以作为我们的朋友:一种是牙齿不好的人,这样的人见到小甜饼或者稍微硬一点的食物就皱眉头,他们会把这些食物毫不吝惜地甩给我们。第二种是吃东西笨手笨脚的人,这样的人或许是故意把这种缺点当成贿赂,让我们为其解决善后问题,当然啦,这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
我们要小心提防这样一些人:外表诡异,试图以食物诱惑我们,却又居心叵测地另有打算者,这样的人对我们的安全最有威胁。另外,对没有怜悯心,而且脾气暴躁的所谓绅士也要提防,这样的人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往往会以很粗鲁的方式对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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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狗心(后记)



我像一只爱你的小狗一样躺在你的脚下。——尤金·奥尼尔



尤金·奥尼尔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剧作家。我们熟悉他多以那些影响深远的经典剧本,尤其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剧本《毛猿》,但不曾想今天拿在手中的这本感人至深的《一只狗的遗嘱》也是出自尤金·奥尼尔之手,我不由得再次为他的才华而叹服了。


很久以前,读屠格涅夫的小说《木木》,小说中一个哑奴和一只狗的生死相依,无言而又至深的交流,使我在那一刻确信,狗不再是一个低等的动物,它也不仅是看家护院的恶犬或贵妇膝上的宠物,它同样可以是穷人和奴隶的朋友,毫无势利的义士,甚至是上帝的信徒。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在这个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的现代社会里,似乎所有的人都在讲究效率,追求功利。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文明,人们再没有耐性坐下来互诉衷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此时,还有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不嫌你贫穷、不嫌你丑陋、不嫌你疾病、不嫌你衰老呢?还有什么值得你去倾注关怀,甚至喜欢你唠叨,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划你的粗鲁和无礼的对待,并无休止地迁就你呢?是啊,除了狗儿还有谁呢?


狗儿的要求最简单不过了——只求温饱而已。它虽然无法与人交谈,却懂得察颜观色,欢喜时它能与你一起欢呼雀跃,伤心失意时它会舔拭你的涕泣,愤怒时它可以当你的出气筒。


其实,狗从远古开始就伴随着人类成长,并在危机四伏的世界里守护着人的孤独。


在所有的动物中,狗也许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一种,同时它又是最具灵性的尤物。它带着晶亮忧郁的眼睛来到人间,感受人间的苦难和罪恶,也遭遇人的迫害与放逐,但它始终是人类忠诚的朋友,义无反顾地追随着人类的脚步,似乎永远不会背叛人的情感……


狗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是地球生命的一部分,我们虽然没有相同的血缘,却有着相似的生活习性和丰富的情感。对狗类的了解通常也可视为对人本身的反观,解析狗的意识、心理和情感,同时也可以说是人类对这个世界的进一步解读和沟通。


因此,《一只狗的遗嘱》中,蕴藏了无尽的知识和哲思。通过一只濒死的狗的寄语,我仿佛看见另一个沉默的族类,如影随形地追随着人类的脚步,用它们特有的原始而丰富的肢体语言,书写着对人类深刻而真切的情感,而这一切却全是我们所无暇顾及,或根本无视的狗的心理。


狗儿是我们最忠诚的仆人,最可信的朋友,为了巩固我们之间的情感,它们委曲求全,忍受了太多太多的痛苦和哀伤,临死还在感激着我们的收养。(虽然很多时候,我们在收养它们的日子里并没有真心善待它们。)它们难道不正是一些宽容和无私的道士吗?


甚至为了取悦人类,狗还要竭尽所能地模仿人类的笑容。它们笑的时候,脸部表情愉悦而放松,两耳下垂、眼睛半眯、嘴唇柔软微启、双颊高耸。


在人类的面前,它们很不自然地缩紧双唇,露出牙齿,装出人类笑的表情。当它们“笑”的时候,同时还会四脚朝天,柔顺服从地袒露腹部,这表示狗儿不但在笑,而且还在充分表达自己“笑”所代表的含义。我们可以设身处地来想它们的用心良苦,因为这是小狗对大狗表示顺从的动作,它们以此来显示自己的渺小和软弱,希望借此能够得到人类的关爱。


这样的动作不是也存在于我们人类吗?


我们把上帝称为天父,自己则是上帝的臣民,像小孩子一样在上帝面前弯腰屈膝进行礼拜。祈祷时双膝并拢,好像是想把上帝紧紧拥入怀中;双眼抬高仰望,好像是为了迎接上帝垂视我们的慈爱目光。另外,我们也习惯在早晨或者晚上固定的时间向上帝祈祷,而很多狗也会在每天早上主人起床后对主人行礼如仪,露出腹部来道早安,没有人真正知道它为何会这样做。我想,狗这是把我们当成神而已。


我们认为上帝具有神秘而强大的力量,而狗却把人类看成是具有同样威力的自己的上帝,似乎人类所做的一切都具有正当的理由,即使人们不停地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仆人,毫无怨言地陪伴着我们的孤独。正如英国诗人亚历山大·波普(Alexander Pope)的名言:“凡人多犯错误,惟犬能见谅。”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狗儿对人类宽容的心态,读懂了狗心,便洞悉了这个世界上被我们忘却了的忠诚和仁爱,便也学会了接受别人或被别人接受。


那么,做一个快乐的爱狗人不好吗?


我认为,一本关于狗的书必须以人类的观点出发,并以此来解释狗的行为。尤金·奥尼尔的《一只狗的遗嘱》虽只有几千字,但却感人至深,把人与狗之间这种感情的默契阐释得淋漓尽致,难道不正是最完美的答案吗?


翻看本书中各种美丽的狗照,不禁一番爱怜。同时,行走在大街上,时常可见一些富态十足的玲珑小狗,在主人的脚边憨态可掬地闲逛,但想到还有多少失去宠爱的狗儿野居于荒郊野外,忍受着寒冷和饥饿的折磨,心中不禁又是一番感叹。不同的狗有不同的狗命,其间的天壤之别又何异于人类!读一篇优雅的关于狗的文字,反省一回百面人生,相信每个读者都会各有一番见仁见智。


曾经有过狗儿走进你的生命吗?你给了它一个什么样的命运?面对那一双双渴盼的眼神,你我可以只供温饱,可以置之不理,也可以忍心抛弃,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自己成为爱狗族,自己当另一个伯莱明的主人——只要你愿意。


——编者
☆“生命是一种历程,我想用我的生命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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