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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概况

资料来源:中国外交部

国家概况

(最近更新时间:2006年03月21日)

  国名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Die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面积 357030平方公里(2003年12月31日,2005年《德国统计年鉴》)。

  人口 8250.1万(2004年12月31日)。主要是德意志人,有少数丹麦人和索布族人。有728.8万外籍人,占人口总数的8.8%。通用德语。居民中31.75%的人信奉基督教,32.06%的人信奉罗马天主教(2002年12月31日)。

  首都 柏林(Berlin),人口338.8万(2004年12月31日),年平均气温约8.6℃。

  国家元首 联邦总统霍斯特•克勒(Horst Köhler),2004年7月1日就任,任期5年。

  重要节日 新年:1月1日;纳粹受害者纪念日:1月27日;复活节:每年春分月圆之后第一个周日(3月21日至4月25日间);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德国统一日(国庆节):10月3日;圣诞节:12月25日。

  简况 位于欧洲中部。东邻波兰、捷克,南毗奥地利、瑞士,西界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北接丹麦,濒临北海和波罗的海。海岸线长1333公里。西北部海洋性气候较明显,往东、南部逐渐向大陆性气候过渡。平均气温1月-5~1℃,7月14~19℃。

  公元962年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1871年建立统一的德意志帝国。1914年挑起第一次世界大战。1919年建立魏玛共和国。1939年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被美、英、法、苏四国占领。1949年5月23日西部颁布《基本法》,建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同年10月7日东部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德国实现统一。

  政治 2005年,德国内政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政府实现更迭,默克尔领导的“黑红”大联合政府取代执政7年的“红绿政府”。由于施罗德领导的“红绿政府”推行劳动市场和社会福利等改革引发较大争议,并触及社会中下层利益,社民党和绿党接连在2月石荷州选和5月北威州选中丧失执政地位,“红绿政府”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受到削弱,被迫宣布提前举行大选。9月18日大选结果揭晓后,联盟党与自民党组成的中右阵营、社民党与绿党组成的中左阵营均未能获得稳定的执政多数,联盟党和社民党势均力敌,争相牵头组阁,导致新政府一度“难产”。经过艰难谈判和一系列波折,联盟党和社民党最终决定联手,于11月22日正式组成“大联合政府”,基民盟主席默克尔出任德历史上第一位女总理。默克尔政府开局总体顺利,已按计划在年底前通过了废除新建私人住房补贴及其它税收优惠、延长就业市场紧急措施等法案,受到各方好评。

  2005年,德经济仍未摆脱增长乏力的困境,但复苏趋势更加明显。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2440亿欧元,名义增长1.3%,扣除价格等因素实际增长0.9%,低于2004年的1.6%。全年平均失业人数486.3万人,失业率为11.7%,德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对外贸易和设备投资。在欧元汇率和能源价格维持高位的情况下,德企业仍保持较强国际竞争力,2005年德外贸总额达14117亿欧元,同比增长8.0%,其中进口6256亿欧元,出口7861亿欧元,继续保持世界头号商品出口大国地位。全年设备投资增长4%。物价继续保持稳定,全年通货膨胀率约为2%,略高于2004年。预计2006年德经济有望增长1.5%左右。

  社会总体保持稳定。伦敦恐怖爆炸案后,德强化反恐措施,修改有关遣返非法移民等方面的法规,加强对在德伊斯兰教极端组织的监控和打击。

  【宪法】《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于1949年5月23日生效。1956、1968年曾作过较大修改。1990年8月两德统一条约对《基本法》某些条款又作了适应性修订,10月3日起适用于全德国。《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

  【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每届任期4年。参加联邦议院的各党议员分别组成议会党团。本届(第16届)联邦议院于2005年10月18日组成,共有614席。各党席位分配为:联盟党(基民盟/基社盟)226席,社民党222席,自民党61席,民社党54席,联盟90/绿党51席。议长诺贝特•拉默特(Norbert Lammert,基民盟)。

  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立法并对联邦的行政管理施加影响,维护各州的利益。按各州人口比例由各州政府指派3至6名州政府成员组成参议院,共69席。议长由各州州长轮流担任,任期1年,总统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代行总统职务。现任议长为彼得•哈里•卡斯滕森(Peter Harry Carstensen),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州长,基民盟),2005年11月1日就任,任期至2006年10月31日。

  【政府】现政府由联盟党和社民党2005年11月22日组成。基民盟主席默克尔(Angela Merkel)任总理。其他政府主要成员有:副总理兼劳动部长明特费林(Franz Müntefering,社民党),总理府部长德梅齐埃(Thomas de Maiziere,基民盟),内政部长朔伊布勒(Wolfgang Schäuble,基民盟),国防部长容(Franz Josef Jung,基民盟), 经济和技术部长格洛斯(Michael Glos,基社盟),外交部长施泰因迈尔(Frank-Walter Steinmeier,社民党),财政部长施泰因布吕克(Peer Steinbrück,社民党),司法部长居普里斯(Brigitte Zypries,女,社民党)等。

  【行政区划】德国行政区划分为联邦、州、市镇三级,共有16个州,13552个市镇。各州的名称是:巴登-符腾堡州、巴伐利亚州、柏林市、勃兰登堡州、不来梅市、汉堡市、黑森州、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州、下萨克森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莱茵兰-法耳茨州、萨尔州、萨克森州、萨克森-安哈特州、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和图林根州。其中柏林、不来梅和汉堡是市州。

  【司法机构】联邦宪法法院是德国宪法机构之一,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并对是否违宪作出裁定。共有16名法官,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各推选一半,由总统任命,任期12年。正、副院长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轮流推举。现任院长汉斯•约尔根•帕皮尔(Prof.Hans-Juergen Papier),2002年4月10日就任。

  此外还设有联邦法院(负责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行政法院(负责一般行政司法案件)、联邦财政法院(负责财政案件)、联邦劳工法院(审理劳工案件)、联邦社会法院(审理社会福利纠纷)等。

  各级法院相应设有检察机关,但不受法院的管辖,不干预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任务主要是领导刑事案件的侦查并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受联邦或州政府司法部门的领导,在行使职权时相对独立。联邦检察院由联邦检察长和若干名联邦检察官组成,现任联邦检察长凯依•聂姆(Kay Nehm),1994年2月7日就任。

  【政党】德国实行多党制,主要有以下政党:

  (1)基督教民主联盟(Christlich-Demokratische Union Deutschlands),简称基民盟。主要执政党。1945年6月成立。曾于1949~1969年,1982~1998年执政。现有党员约60万人,党主席安格拉•默克尔(Angela Merkel,女)。

  (2)基督教社会联盟(Christlich-Soziale Union in Bayern e.V.),简称基社盟。主要执政党。根据与基民盟达成的协议,该党只在巴伐利亚州发展组织并开展活动,在联邦议院与基民盟组成联盟党议会党团。现有党员约17.4万人,党主席埃德蒙特•施托伊伯(Edmund Stoiber)。

  (3)德国社会民主党(Sozialdemokratische Partei Deutschlands),简称社民党。主要执政党。成立于1863年,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工人党之一。1878年,被俾斯麦政府宣布为非法,1890年重新获得合法地位。1933年,社民党被纳粹政权取缔,战后重建。1990年9月,东、西德社民党合并。现有超过60万党员,党主席马蒂亚斯•普拉泽克(Matthias Platzeck)。

  (4)自由民主党(Freie Demokratische Partei),简称自民党。最大在野党。成立于1948年12月。现有党员约6.5万人,党主席基多•威斯特威勒(Guido Westerwelle)。

  (5)左翼党-民社党(Demokratische Linke-PDS),简称左翼党。在野党。原名民社党,2005年7月17日改为现名,前身是民主德国统一社会党。现有党员约6.1万人,党主席洛塔•毕斯基(Lothar Bisky)。

  (6)联盟90/绿党(Bündnis 90/Die Grünen),简称绿党。在野党。德国西部的绿党成立于1980年1月。1993年5月与东部的联盟90/绿党合并。现有党员约4.5万人,党主席克劳迪娅•罗特 (Claudia Roth,女)和莱恩哈特•比蒂科费尔(Reinhard Bütikofer)。

  (7)德国的共产党(Deutsche Kommunistische Partei),1968年成立,前身为1956年被禁止的德国共产党,目前党员约4500多人,主席海因茨•施蒂尔(Heinz Steher)。

  【重要人物】霍斯特•克勒,联邦总统,1943年2月22日出生。图宾根大学经济学硕士和政治学博士。曾在联邦经济部、石荷州州长办公室任职,1990年任联邦财政部国务秘书,1993年任德国储蓄与汇划银行联合会主席。1998年任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行长。2000年3月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2004年7月就任总统。已婚,有一子一女。

  安格拉•默克尔,联邦总理,1954年7月生于汉堡。物理学博士。1978年至1990年在民主德国科学院物理化学中心研究所工作。1990年8月加入基民盟。1991年任基民盟联邦副主席。1991年至1994年任联邦妇女和青年部部长。1994年至1998年任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部长。1998年至2000年任基民盟总书记。2000年4月起任基民盟主席,2002年9月至2005年11月兼任联盟党议会党团主席。2005年11月22日出任德国第一位女总理。已婚。

  经济 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经济总量位居欧洲首位,世界第三,连续三年保持世界头号出口大国地位。2005年外贸总额为14117亿欧元,其中出口7861亿欧元,增长7.5%,进口6256亿欧元,增长8.7%,盈余1605亿欧元。国内资产投资增加4.0%,家庭可支配收入增加1.5%,私人消费支出增长1.4%,公共消费支出下降0.4%。劳动生产率较上年提高1.2%。国家财政赤字745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3%。全年共有36843家企业破产,比2004年下降了6%。通胀率和失业率分别为2.0%和10.5%。国民收入16850亿欧元,增长1.6%,人均约为20400欧元。2003年社会福利总支出为7328.86亿欧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3.88%。2004年国家负债总额达13950亿欧元(人均16908欧元)。

  2005年德国经济主要数字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22440亿欧元。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7200欧元。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0.9%。

  货币名称:欧元,1欧元=100欧分。

  2005年平均汇率:1欧元=1.2520美元

  通货膨胀率:2.0%。

  失业率:11.1%

  (资料主要来源:联邦统计局)

  【资源】德国是自然资源较为贫乏的国家,除硬煤、褐煤和盐的储量丰富之外,在原料供应和能源方面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2/3的初级能源需进口。天然气储量约3820亿立方米,能满足国内需求量的1/4。硬煤探明储量约2300亿吨,褐煤约800亿吨;其他矿藏的探明储量为:钾盐约130亿吨,铁矿石16亿吨,石油5000万吨,天然气约5000亿立方米。东南部有少量铀矿。森林覆盖面积为1110万公顷,占全国面积约三分之一。水域占2%。

  【工业】2004年,工业总产值(含建筑业)5898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1%。工业就业人数约1127万,占国内总就业人数的31.2%。工业结构及特点:(1)侧重重工业。汽车和机械制造、化工、电气等部门是支柱产业,占全部工业产值的40%以上。其他如食品、纺织与服装、钢铁加工、采矿、精密仪器、光学、以及航空与航天工业也很发达。(2)外向型。主要工业部门的产品一半或一半以上销往国外。(3)工业主要由中小企业组成。大约2/3的工业企业雇员不到100名。众多的中小企业专业化程度较强,技术水平较高。(4)垄断程度高。占工业企业总数2.5%的1000人以上的大企业占有工业就业人数40%和营业额的一半以上。

  近几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单位:万吨):

  2001 2002 2003

  天然气(亿兆瓦小时) 1.97 1.96 2.04

  无烟煤 2736 2636 2587

  碣煤 17893 18171 17906

  汽油 2478 2498 2466

  柴油 2482 2770 2944

  取暖油 2965 3021

  小轿车(万辆) 549 551 560

  水泥 3046 3224

  纸 139.9 133.5 133.1

  塑料 1353 1520 1487

  电视机(百万台) 19.4 14.9 16.4

  啤酒(亿升) 106 102 98.9

  (资料来源:2004年《德国统计年鉴》)

  【农牧业】农业发达,机械化程度很高。2003年共有农业用地1701万公顷,约占德国土面积的一半,其中农田面积1183万公顷。2003年农林渔业产值为218.1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2%。农业就业人口92.8万,占国内总就业人数的2.4%。

  2003年有农业企业42.1万个,以中小企业为主,平均占有土地40.4公顷。2003年森林面积904.5万公顷,有林业企业24.5万家。

  近几年德国主要农牧渔业产品产量如下(单位:万吨):

  2001 2002 2003

  谷物 4971 4339 3955

  马铃薯 1150 1114 981

  甜菜 2473 2679

  水果 119 104 109

  葡萄酒(亿升) 9.08 10.14 8.29

  蔬菜 253 255 260

  猪存栏数(万头) 2595.8 2625.2 2649.5

  牛存栏数(万头) 1422.7 1373.2 1338.6

  羊存栏数(万头) 277.1 272.2 269.7

  牛奶 2819.1 2787.4 2853.3

  鸡蛋(百万个) 10122 9937 9374

  (资料来源:2004年《德国统计年鉴》)

  【服务业】包括商业、交通运输、电信、银行、保险、房屋出租、旅游、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部门。2004年,服务业就业人数为2470.6万,占总就业人口的71.3%。

  近几年德国服务业产值及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如下(单位:亿欧元):

  2001 2002 2003

  服务业总产值 13439.1 13791.2 13873.5

  商业、饭店业、交通 3598.2 3650.0 3553.4

  金融、租赁、企业服务 5723.2 5899.7 6028.9

  其他公共及私人服务 4117.7 4241.5 4291.2

  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64.9% 65.4% 65.2%

  (资料来源:2004年《德国统计年鉴》)

  【旅游业】旅游业发达。每年有大量国内外游客在德国旅游,2003年旅游过夜人次共3.15亿,其中国内游客入住约2.76亿人次,外国游客约0.39亿人次。2003年德国有各种旅馆5.38万家,床位252万个,旅游业收入203.18亿欧元。著名景点有科隆大教堂,柏林国会大厦,波恩文化艺术展览馆,罗滕堡,慕尼黑德意志博物馆,海德堡古城堡,巴伐利亚新天鹅石宫,德累斯顿画廊等。

  (资料主要来源:2004年《德国统计年鉴》)

  【交通运输】德国交通运输业十分发达。公路、水路和航空运输全面发展。特别是公路密度为世界之冠。2003年,德国货运总量36.07亿吨,其中公路运输总量27.44亿吨,铁路2.97亿吨,内河2.2亿吨,海运2.51亿吨,管道9230万吨,航空230万吨。客运总量103.71亿人次,其中铁路20.28亿人次,公路81.11亿人次,航空1.21亿人次。

  铁路:2002年铁路总长44324公里,其中电气化铁路长约19751公里;有机车13628辆,客运车厢11945节,货运车皮约18.7万节(包括铁路自有及租用车皮);2003年客运量20.28亿人次,货运量2.97亿吨,国内运量1.96亿吨,约785亿吨公里。

  公路:2003年各类公路总长约46.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0万公里,高速公路长度居世界第四。2003年全国注册机动车共5408.2万辆,其中小轿车4502.3万辆,卡车258.6万辆。公路货运量为27.44亿吨,国内货运量26.19亿吨,2909亿吨公里;客运量为81.11亿人次(包括公共和私人交通工具)。

  水运:2003年,德国拥有远洋商船482艘,总吨位579万吨,货运量2.55亿吨。2002年全国海港吞吐量为2.46亿吨,2003年2.55亿吨,其中汉堡港区两年吞吐量分别为8672.4万吨和9356.2万吨。2003年内河航道总长7472公里,可运营船舶4720艘,货运总量2.525亿吨,582亿吨公里。国内货运量5340万吨,内河港口吞吐量2.55亿吨。

  民航:民航运输业发达。2002年共有各类民航企业347家,各种商用飞机1876架。2003年民航客运量1.21亿人次,货运量233.3万吨,其中国内货运量10万吨。2002年民航运输业的营业额167.26亿欧元。法兰克福机场是世界主要航空港之一,2003年进出港旅客和货物吞吐量分别为4827.2万人次和154.1万吨。

  管道:输油管道总长约2370公里,2003年输送原油9231万吨,国内输送量2100万吨,154亿吨公里。

  (资料来源:2004年《德国统计年鉴》)

  【财政金融】2004年德公共财政总赤字为651.31亿欧元,公共债务总额高达13949.54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63.78%。2004年公共财政(包括联邦、州、市镇三级政府财政、欧盟分摊份额及社会保险)总收入9248.67亿欧元,总支出9901.03亿欧元。

  近三年联邦政府财政状况如下(单位:亿欧元):

  2001 2002 2003

  收入 2918.98 2466.83 2415.32

  支出 2649.72 2793.44 2807.06

  余额 269.26 -326.61 -391.74

  (注:余额部分包括财政统计时的技术性误差)

  (资料来源:2004年《德国统计年鉴》)

  2003年12月,德国联邦银行黄金储备及黄金债权约合365.33亿欧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及特别提款权为76.09亿欧元,截止2004年2月,德国联邦银行的外汇储备为334.23亿欧元,外债29699.85亿欧元,债权31770亿欧元。

  德国主要银行:(1)德国联邦银行,1948年成立,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决定国家货币政策、负责货币发行并管理外汇黄金储备,2004年底总资产额为2930亿欧元。(2)德意志银行,1870年成立,德国最大的商业银行。1998年11月,该行收购资产总额在美国占第八位的信孚银行后,资产总额高达8200亿美元,超过瑞士联合银行,一度成为全球最大的商业银行。2004年底资产总额为8525亿美元。(3)德累斯顿银行,1872年成立。2001年7月,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增持其股份到96%。2004年底资产总额为5240亿欧元。(4)巴伐利亚抵押联合银行(又称德国裕宝联合银行),1997年7月,巴伐利亚联合银行和巴伐利亚抵押和汇兑银行宣布进行合并后,总资产达7430亿马克。2004年底资产总额达4674亿欧元。(5)商业银行,1870年成立,2004年底资产总额约为4200亿欧元。

  【对外贸易】德国是世界贸易大国,同世界上23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持贸易关系,全国近1/3的就业人员为出口行业工作。1986~1990年,德国的出口额曾为世界第一,从1991年起次于美国。继2004年之后,2005年连续第三年保持世界第一大出大国的地位。外贸长期顺差,2005年德国出口7861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35.0%),进口6256亿欧元,外贸盈余1605亿欧元。近几年来外贸情况如下(单位:亿欧元):

  2002 2003 2004

  出口额 6513 6645 7861

  进口额 5185 5345 6256

  差额 1327.88 1299.21 1605

  德国出口业素以质量高、服务周到、交货准时而享誉世界。主要出口产品有汽车、机械产品、化学品、通讯技术、供配电设备和医学及化学设备。主要进口产品有化学品、汽车、石油天然气、机械、通讯技术和钢铁产品。主要贸易对象是西方工业国,其中进出口一半以上来自或销往欧盟国家。

  2003年同主要贸易伙伴国出口和进口情况(单位:亿欧元):

  出口额 进口额  差额

  法国 753.01 522.04 230.97

  美国 648.02 402.65 245.37

  英国 610.58 343.13 267.45

  意大利 524.42 349.64 174.78

  荷兰 454.91 478.65 -23.74

  比利时 411.64 285.00 126.64

  奥地利 394.34 242.37 152.97

  西班牙 368.10 173.13 194.97

  瑞士 279.53 214.15 65.38

  中国 209.96 324.56 -114.60

  (资料来源:2004《德国统计年鉴》)

  【对外投资】2002年,德国在外国直接投资累计6515.05亿欧元,较上年减少495.85亿欧元,减少7.08%。海外投资主要集中在西方工业国家,为5585.71亿欧元,占对外投资总额的85.7%;其中在欧盟国家投资2766.43亿欧元,占对外投资总额的42.46%,在发展中国家投资489.70亿欧元(不含中国及波兰、匈牙利等中东欧国家),占对外投资总额的7.5%。

  (资料来源:2004年《德国统计年鉴》)

  【对外援助】官方对外援助主要以财政合作(提供优惠贷款)和技术合作(免费派遣专家、提供设备及培训人员等)方式进行。2002年德官方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发展援助为56.50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0.27%,其中62.5%用于双边援助项目,最大的受援国依次是塞尔维亚和黑山(5.64亿欧元),中国(1.59亿欧元),阿富汗(9820万欧元), 印度尼西亚(8320万欧元),巴基斯坦(8080万欧元),喀麦隆(7110万欧元),埃及(6570万欧元), 约旦(5420万欧元), 赞比亚(4690万欧元)和越南(4420万欧元)。双边发展援助为35.31亿欧元,亚洲及大洋洲9.598亿,占27.2%;非洲为10.69亿,占30.0%;中南美洲3.77亿,占10.7%;东南欧及前苏联地区6.02亿,占17.0%。

  资料来源:2004年《德国统计年鉴》

  【外国资本】2003年,外国在德国直接投资额累计为3060.42亿欧元,较上年减少220.74亿欧元,增长7.77%。投资主要来自荷兰(580.47亿欧元)、法国(452.01亿欧元)、美国(420.64亿欧元)、英国(348.09亿欧元)、瑞士(231.96亿欧元)、日本(102.28亿欧元)和比利时(70.81亿欧元)。外国投资主要集中在商业、化工、金融等部门。

  资料来源:2005年《德国统计年鉴》

  【著名公司】(1)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公司(Daimler-Chrysler AG),1998年由戴姆勒-奔驰公司与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合并而成,主要生产各种车辆、飞机发动机和内燃机等。2004年公司雇员总数38.5万,年产汽车472万辆,总销售额1421亿欧元。董事长蔡澈(Dieter Zetsche)。通讯处:Daimler-Chrysler AG 70546 Stuttgart 。(2)西门子股份公司(Siemens):1847年成立,主要生产经营各类电气设备、电子元件等,2004年公司雇员总数43万,销售额752亿欧元,董事长柯菲德(Klaus Kleinfeld)。通讯处:Siemens AG 80333 Muenchen。(3)大众汽车股份公司(Volkswagen),成立于1938年,主要生产销售各式汽车、发动机和有关配件,2004年雇员总数34.25万,年产汽车509万辆,销售额为889.63亿欧元,现任董事长毕睿德(Bernd Pischetsrieder)。通讯处:Volkswagen AG 38436 Wolfsburg。(4)巴斯夫集团(BASF):又称巴登苯胺苏打公司,1865年建立,主要经营石油、化工产品和药品等,2004年公司雇员总数8.2万人,2004年销售额375亿欧元,董事长于尔根•汉姆布莱希特Juergen Hambrecht)。通讯处:BASF AG 67056 Ludwigshafen 。(5) 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 Group),成立于1890年,主要提供保险、风险管理咨询及投资理财服务,2004年公司雇员16.2万人,保费总收入969亿欧元,年赢利为22亿欧元,董事长米夏埃尔•迪克曼(Michael Diekmann)。通讯处:ALLIANZ AG Koeniginstrasse D-80802 Muenchen。

  人民生活 2005年德国国民收入16850亿欧元,人均约20400欧元。工人平均月工资收入为2460欧元,每小时平均工资为15欧元。生活费用价格全年涨幅为1.6%。

  2003年,每100个家庭拥有耐用消费品数字如下:轿车102.0辆,移动电话114.2部,录像机81.4台,卫星电视接收器38.9部,有线电视接口54.5个,电脑84.9台,固定电话120.5部,电视机145.5部,冰箱115.3台。2002年,德国共有住房3793.1万套(所),人均居住面积42平方米。2001年共有医院2240所,病床55.27万张,平均每千人有病床6.7张;共有医生29.8万人,平均每千人有医生3.6人。

  军事 德国联邦国防军成立于1955年11月。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是联邦安全委员会,联邦总理任主席。军队和平时期由国防部长领导,战时由联邦总理任最高统帅。联邦国防军总监为军队最高指挥官,现任总监沃尔夫冈•施奈德汉(Wolfgang Schneiderhan,2002年7月上任)。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9个月。2003年5月,德国公布新的《国防政策方针》,明确界定德军的最主要任务不再是国土防御,而是在全球范围内“预防和处理危机”,包括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必要时可协助警方在国内执行反恐任务。

  德军现有25.09万人,其中陆军10.65万人,海军约1.89万人,空军约4.6万人,其余为技术服务人员等。2005年度国防预算为239亿欧元。北约在德国驻军中美国约7.3万人,英国1.67万人。

  2004年,国防预算总额约240亿欧元,占联邦政府财政年度预算的9.6%,较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北约在德驻军中美国约73000人,英国16700人。德军目前参加海外行动的人数约为7000多人。

  文化教育 教育和文化艺术事业主要由各州负责,联邦政府主要负责教育规划和职业教育,并通过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协调全国的教育工作,在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以及成人教育和进修方面,主要立法和行政管理权属于各州。全国性的文化艺术活动由联邦政府予以资助。对外文化交流由外交部负责协调。

  【教育】大、中、小学和职业教育发达。实行12年制的义务教育,公立学校学费全免,教科书等学习用品部分减免。小学学制4~6年,中学学制5~9年,高等学校享有一定自主权,对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实行自由入学,对部分学科规定名额限制。职业教育实行双元制,即职业学校理论学习和企业中的实践相结合。成人教育和业余教育相当普及。教师为终身公务员,必须受过高等教育。2004年公共财政用于教育的开支为919.10亿欧元,占财政总支出19.65%,国内生产总值4.22%。

  2003/04年度德国有各类学校及学生、教师数字如下:

  学校(所) 学生(万人) 教师(万人)

  各类中小学

  及学前班 40464(2002)978.0 67.6(2002)

  职业学校 9580(2002) 271.2 11.7(2002)

  大专院校 366 140.9 43.1(2002)

  2003/2004年度德国著名高等学校情况如下:

  高等学校 建校年份 学生数 留学生数

  科隆大学 1388 59719 6117

  慕尼黑大学 1472 46203 7405

  明斯特大学 1780 43273 3367

  法兰克福大学 1914 42575 7252

  柏林自由大学 1948 40840 5722

  洪堡大学 1810 36423 4859

  柏林工业大学 1799 29783 5849

  海德堡大学 1386 24745 4934

  (资料来源:2004年《德国统计年鉴》)

  【新闻出版】新闻出版事业十分发达,报刊种类繁多。2004年出版日报345种,2004年第三季度日报发行量2602万份。发行量最大的日报是《图片报》,2004年第四季度发行量为374万份,其它全国性大报发行量如下:《南德意志报》,43.7万份;《法兰克福汇报》,37.7万份;《时代》周报,47.2万份;《世界报》,20万份。最大的地方性报纸是《西德意志汇报》,发行量108.7万份。2004年有各类杂志近万种,总发行量12448万份;各种专业刊物约3600种,总发行量1545万份。最重要的时事政治周刊《明镜》2004年第四季度发行量约100万份,《焦点》81万份。

  通讯社:(1)德意志新闻社,1949年成立,为私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设报纸、广播和电视新闻200多个部门,属于世界大通讯社之一。总社在汉堡,图片新闻编辑总部在法兰克福,在德国内其它50多个城市设有分社或编辑部,在80多个国家派驻记者或聘用撰稿人。是德国大众传媒的主要消息来源,其客户包括500余家国内的和750余家国外的新闻单位及大量非新闻机构。德新社通过卫星、电传等通讯手段用德语、英语、西班牙语和阿拉伯语发稿,每天约发6万字,内容包括国内外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在德国日报中的采用率达99%。(2)德意志电讯社:1971年成立,总社在波恩,主要向国内报纸提供新闻稿,对外只用德文向瑞士、卢森堡发消息。德统一后,该社与前民德的德通社合并。此外还有一些专业性通讯社:福音教新闻社、体育新闻社、联合经济新闻社等。

  全国主要广播电台:(1)德国广播电台,由联邦政府和州广播电台出资兴办,主要负责对国内广播;(2)德国之声电台,1960年成立,总部设在科隆,由联邦出资兴办,用包括中文在内的31种语言向全世界广播,并用德、汉、英等语言播放电视新闻节目。此外还有11家州电台。

  全国主要电视台:(1)德国电视一台(ARD),由各州电台、德国广播电台和德国之声电台组成德国广播协会,共同经营,播放全国性的第一套节目及地方性的第三套节目;(2)德国电视二台(ZDF),是德国最大的电视台,1961年由各州共同组建,总部设在美因兹,播放第二套节目。另外一些卫星电视节目如德国电视台的1 PLUS和私营电视台如SAT 1、RTL、PRO 7也拥有大量观众。

  (资料来源:www.bdzv.de, www.vdz.de )

  对外关系 2005年,施罗德政府继续谋求德政治大国地位,在大选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仍对外交保持一定投入,积极谋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但有关努力受挫。11月德政府发生更迭后,默克尔政府在总体保持对外政策连续性的同时,着手对德外交政策,特别是对欧盟、跨大西洋关系及对俄政策进行初步调整,并为欧盟12月首脑会议就中期预算等问题达成妥协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当前重大国际问题的态度】

  关于总体形势:德国认为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发展,使国际投资、资金和信息流密切交织。新的非对称威胁取代了冷战时期的对称威胁。国家结构受到侵蚀、恐怖主义、不受信任的政权掌握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成为当前世界面临的主要挑战,贫困、社会不公正现象、传染病和环境破坏等问题凸显,威胁到世界的安全与繁荣。世界变得更加透明,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对其他地区发生的冲突视而不见。世界各国只有在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框架内紧密合作,才能应对这些威胁。主张加强预防外交和多边合作,实现民主、法治、人权并促进全球化的公正发展。

  关于国际反恐:德国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呼吁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和情报交流,认为反恐应遵循国际法,军事手段应是在联合国框架内使用的最后手段,重在消除滋生恐怖主义的根源,切实解决发展问题,并与伊斯兰国家加强对话。默克尔政府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国际恐怖主义的打击力度。赞成尽快制定并实施《全面反恐公约》,以便更有效地打击恐怖主义。

  关于欧盟建设:德国认为欧盟是德国和欧洲稳定、安全与繁荣的保证。视欧盟当前的挑战为机遇。支持欧盟宪法条约,认为欧宪是扩充欧洲统一对外和安全政策的基础,批约需要欧洲民众对欧盟行动能力的信任。德在去年底欧盟峰会上成功斡旋中期预算谈判,支持维护《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努力在2007年前使德财政赤字水平重新达标。认为欧盟扩大进程应保证稳定性外流和接纳能力的平衡。德愿做欧盟内部的“调解人”,不忽视任何一方的利益,与各方共同应对欧盟当前面临的问题。支持欧盟与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克罗地亚进行入盟谈判。认为欧盟与土耳其开始的入盟谈判需要一个过程,结果未定,如欧盟缺乏接纳能力或土不能满足入盟条件,应继续使土向欧盟靠拢并发展优先伙伴关系。

  关于联合国改革:施罗德政府支持联合国改革并谋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与印(度)、日、巴(西)组成“四国集团”,相互支持“入常”,但“四国集团”提案提交联大表决的努力受挫。默克尔政府上台后仍未放弃“入常”的目标,表示仍愿意承担更多国际责任,包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同时认为去年的联大会议就此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安理会改革仍停滞不前。今年1月,德与印、巴再次提出有关安理会改革的决议草案,并表示再提草案的目的不是要求尽快表决,而是希望联大继续就安理会改革问题进行讨论。

  关于伊拉克问题:德国反对美对伊动武,伊战后支持伊重建,强调联合国应发挥主导作用。坚持不向伊派兵,主张尽早建立伊军队和警察机构,不同意以北约名义介入伊事务。已承诺向伊提供总额为1.93亿欧元的援助,并表示将在巴黎俱乐部的框架内减免伊欠德80%的债务。默克尔政府继续坚持不向伊派兵的立场。今年1月,德政府宣布将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供1000万美元伊拉克重建资金,用于为伊建立职业学校,并在年内协助伊方在埃及培训350名水电技术工程师。

  关于阿富汗维和问题:目前,德在阿驻军2500人参与维和任务,在国际安全援助部队(ISAF)中出兵人数最多,并负责该部队在阿北部的协调。德军除进行日常治安巡逻外,还协助美培训阿警察。在阿设立了2个地区重建小组。曾3次分别在波恩和柏林举办阿富汗问题国际会议,是欧盟成员国中最大的对阿援助国,在伦敦阿富汗问题国际会议上,德承诺未来5年再向阿提供4亿欧元援助,并于2006年2月宣布开始免除阿所欠德的全部4400万美元债务。阿富汗重建是德履行国际义务的重点之一,德将继续支持阿重建。今年2月起,德外交部官员科尼希斯担任联合国驻阿富汗代表团团长兼安南秘书长的阿富汗问题特别代表。

  关于中东问题:德国积极介入中东问题,发挥自身作用和影响。主张欧盟应在中东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强调美的作用不可替代。认为解决中东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巴以冲突。希望以巴在“路线图”基础上解决冲突,为以巴作为两个主权国家和平共处创造条件。认为当前巴以局势令人担忧,强调德尊重哈马斯在巴勒斯坦自治区议会选举中获胜的事实,但哈马斯必须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放弃暴力、承认和平进程中所有步骤和协议,这是欧盟向巴继续提供经济援助的三个必要条件。

  关于伊朗核问题:德认为伊核问题是当前国际核不扩散机制面临的重大挑战,承认伊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但国际社会必须阻止伊朗发展核武器。国际原子能机构将伊朗核问题报告联合国安理会有利于促使伊朗重回谈判桌。伊朗领导人应尽快停止辩解,接受欧方提出的谈判方案。欧美将在此问题上密切合作,俄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中国、印度和巴西应共同对伊朗施压。对伊领导人扬言要把以色列“从地图上抹掉”并否认纳粹屠杀犹太人的历史,德予以强烈谴责,并要求伊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

  关于朝核问题:德朝于2001年3月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后,双边往来不断增多。认为朝鲜半岛局势是影响东亚和平与稳定的关键,积极鼓励朝推行缓和与对外开放政策,希望朝与美、日、韩改善关系。主张朝鲜半岛无核化,认为应以和平手段解决朝核问题,反对过早将朝核问题提交安理会讨论。对六方会谈达成《共同声明》表示欢迎,高度评价中国在朝核问题上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希我继续对朝施加影响。

  关于苏丹达尔富尔问题:德国认为苏丹政治权力争夺愈演愈烈,是国内外各种势力影响的结果。支持非洲联盟的和平努力,主张维护苏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希望看到苏分裂,支持对苏进行“人道干预”。2005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做出向苏丹派遣维和部队的决议,德对此表示支持,并称这是国际社会为维护苏丹全面和平协议作出的重要贡献。对2005年9月苏丹建立民族统一政府表示欢迎,称其为落实内罗毕协议的重要步骤和坚实基础。同时对当地武装冲突再度升级表示不安,呼吁各派遵守停火协议,并以建设性的态度参加和谈。

  【同欧盟国家的关系】德国视法国为在欧盟内最重要和最密切的伙伴,德法关系是德欧盟政策的核心和德对外政策的基石之一。二战后,德主动与法和解,共同推动欧洲联合进程,“德法轴心”成为欧洲一体化的发动机。2003年初,德法借庆祝《爱丽舍条约》签订40周年之机重新启动“德法轴心”。2005年6月,诺曼底登陆战役60周年之际,时任总理的施罗德应邀作为首位德政府首脑与二战战胜国领导人共同庆祝登陆纪念活动。德法联手反对美对伊拉克动武,两国关系更加紧密。默克尔总理将法作为上任后出访的第一个国家,表示将继续发挥德法关系的“发动机”作用,同时强调加强德与英以及其他欧盟国家,特别是与波兰等新入盟国家的关系。

  德国重视英国在跨大西洋关系中的特殊作用和英国在欧盟的实力和影响,努力拉拢英与德、法加强合作。2003年9月,德法英三国首脑就推动欧盟独立防务达成共识并促成欧盟作出共同决定。2004年11月,英女王应德总统克勒邀请对德进行第4次国事访问。2005年7月7日伦敦系列爆炸案发生后,施罗德总理立即发表声明,表示强烈谴责。默克尔政府强调,将进一步加强对英关系。11月24日,默克尔总理赴英会晤布莱尔,双方商定将重新启动1998年后被搁置的德英政府磋商机制。

  德与其它西欧国家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往来频繁,就欧盟制宪等问题的沟通十分密切。2005年11月,默克尔总理赴西班牙参加欧盟-地中海国家峰会,并与西班牙首相萨帕特罗举行会谈。12月,克勒总统访问西班牙,默克尔总理访问意大利。12月,比利时首相伏思达访德。2006年元旦,默克尔总理在奥地利接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第一天对奥进行了访问。

  德新政府成立后,继续重视同中东欧国家关系,积极支持欧盟东扩,不断加强与该地区国家的双边合作。同时也利用北约东扩以及德、法、波三国的魏玛三角合作机制加强在中东欧的传统影响。默克尔担任总理不到两周即访问了波兰,表示愿在欧盟框架下继续德波和解进程。

  【同美国的关系】对美关系是德对外关系两大支柱之一。重视维系和发展与美的盟友关系。施罗德政府曾坚决反对美对伊动武,导致德美关系一度陷入低谷。德新政府上台后,将重新改善德美关系作为其外交政策的一个主要目标,德美交往明显增强。2005年底,德外长和国防部长先后访美,美国务卿赖斯访德并会见默克尔总理。2006年1月,默克尔总理访美并与布什总统举行会晤,双方均刻意突出共同点、淡化分歧,强调德美关系得到改善。美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及多名议员赴德出席今年2月举行的慕尼黑安全政策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德及欧方的安全政策协调。

  【同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关系】默克尔政府基本保持对俄政策的连续性,坚持两国政府磋商、民间对话等各种合作机制,致力于继续发展和深化与俄的战略伙伴关系。希望俄能成功转型为稳定和实行市场经济的民主国家,认为一个面向西方的俄罗斯是德在解决全球与地区冲突、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以及处理与其邻国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伙伴,也是欧洲及邻近地区和平与稳定不可或缺的伙伴。2006年1月,默克尔总理访俄,表示将继续推动双方在经贸和能源领域的合作,支持俄作为“八国集团”主席国的工作,但同时突出对俄民主、人权等问题的关注。

  德重视发展同与其他独联体国家的发展,积极利用双边合作以及波罗的海理事会等多边合作机制,加强在该地区的存在。2006年2月,施泰因迈尔外长访问乌克兰。3月,施泰因迈尔会见了亚美尼亚外长奥斯卡尼扬。

  【同亚洲国家的关系】德国认为亚洲在世界政治和经济舞台上迅速崛起,在未来政治、安全政策和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重视全面加强与亚洲国家,特别是与日本、中国、印度和东盟的合作关系。认为德日长期友好,愿保持双方良好合作势头,并加强与日在安全政策方面的协调。认为德印保持着紧密的伙伴关系,双方合作还有很大潜力。德外长施泰因迈尔今年2月访问日本、韩国和中国。德欢迎在吉隆坡举行的东亚峰会明确声明欧盟和美国是亚洲的伙伴,并愿与东盟扩大这种伙伴关系。

  【同非洲、拉美国家的关系】德重视发展与非洲关系,努力扩大影响。2005年11月,在德总统克勒倡议下,德举办第一届“德与非洲国家伙伴关系”会议,非盟委员会主席科纳雷、南非总统姆贝基等领导人出席。德看好拉美地区经济发展的潜力,积极致力于加强与拉美国家在多边体系中的合作。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
BLOG:http://marcojiang.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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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赴德国须知

资料更新:2006年10月11日

  一、签证、入境和海关

  (一)签证种类

  德国签证分为短期签证(申根签证)和中长期签证两类。

  短期签证又可分为过境签证与短期入境签证两类:持过境签证者有权一次、两次或在例外情况下多次通过申根国前往非申根国,每次过境停留不得超过5天;持短期入境签证者,自入境之日起,半年内一次(或多次)总停留期不超过90天,具体可分为旅游、探亲访友和商务签证。此类签证由德国驻外外交或领事机构审发。

  中长期签证为德国签证。在签证有效期内,自入境之日起,签发给半年内一次(或多次)总停留期超过90天或欲在德从事工作者。此类签证须由当事人前往地的德国移民局审批,同意后才能发给。如涉及在德工作问题,还须经德国劳动局签发工作许可。具体又分为:工作、实习、学习、进修、家庭团聚和结婚等不同种类。

  (二)入境注意事项

  1.签证有效期。通常情况下,应注意德国短期签证的有效期与停留期一致,即签证到期日即为最后离境日期,停留期限并非自入境之日起计算。简言之,持短期签证来德者,必须在其签证有效期内入、出境。否则,就是超期滞留。

  2.签证种类。签证种类与实际入境目的必须一致。德国边防在入境检查时,对此审核较严。不少中国因公团组皆因签证种类与实际入境目的不符而屡屡受阻。如某市一考察团组持商务考察签证来德,因实际行程并无商务活动,纯系旅游,被德国边防吊销签证,并遭拒绝入境及罚款处理。在此,德国使馆特别提醒访德团组,严格遵守德方“签证种类与入境目的必须一致”的有关规定,以免对内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三)海关规定

  来自欧盟国家的旅客,个人自用品可免税带进德国;非欧盟国家的旅客,其带入德国的免税品价值不得超逾58.8欧元。

  入境免税品数量不逾以下规定:

  烟草产品方面:200支香烟或100支小雪茄;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

  酒精产品方面:1公升含22度以上酒精的酒;或2公升含22度以下酒精的酒;或2公升有汽或加酒精的葡萄酒;或2公升普通葡萄酒。500克咖啡或200克浓缩咖啡精。100克茶或40克浓缩茶精。50克香水或0.25公升花露水(Eau de toilette)尤其要注意的是,每个人的烟酒要分开携带,不然将被视为是其中一个人携带的物品。

  注:年满17岁人士方可携带免税烟草及酒精饮品入境,咖啡亦须由年满15岁人士携带。

  二、安全形势与治安状况

  德国总体安全形势较好,目前尚未发生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事件,但不排除遭受恐怖袭击威胁的可能。 德国国内政局稳定,大部分地区治安状况良好,是世界上安全系数较高的国家之一。

  (一)常见案件

  1.同欧洲多数国家一样,盗窃犯罪也是德国治安中的一大顽症,盗窃类案件占各类案件总数的近一半,且呈上升趋势。扒窃、拎包案件是对我短期来德公民构成较大危害的治安问题,通常发生在繁华的商业区、人员复杂的机场、火车站和旅馆大堂。窃贼流动性较大,多为团伙作案,因此此类案件破案率非常低,失窃物品一般无法找回。

  2.在德国,针对行人或游客的抢劫案件的发案率较欧洲其他旅游国家低,但近年来此类案件也常有发生。公共场所的暴力伤人案件数量虽不多,但需注意德国青少年暴力犯罪倾向。近来,德国东部地区屡次发生以“新纳粹”为代表的仇外排外势力袭击外国人(包括中国公民)事件。

  3.德国有大量合法和非法的外来移民,外国人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在赌博、盗窃、组织偷渡、非法走私毒品和有组织诈骗等案件中,外籍嫌疑犯占犯罪嫌疑人总数的半数以上,其中又以土耳其籍及原东欧国家移民为主。通常在外国移民的聚居区,治安问题相对较多。

  (二)防范性措施:

  1.加强防范。在外旅行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证件和其他贵重物品,特别是在人员复杂、窃案高发场所,注意防盗。

  2.勿带现金。提倡携带支票或信用卡。如有现金,应尽量存入银行或旅馆保险柜,以防被盗被抢。

  3.注意安全。旅行时,避免到窄巷或昏暗的街道等偏僻处,晚上最好不要单独外出,注意回避不友善分子和喝醉的酒鬼,以防止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

  4.增强法律意识。在德居住和学习的中国公民须遵守当地的法律和秩序,应主动了解和学习有关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当合法权宜受到损害时,应向专业律师咨询,寻求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个人权益。

  (三)发生意外须知

  1.如不幸遭窃,请务必马上向案发地的警局报案,并请其出具一份较为详细的遗失证明,以便在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补发证件及出境时能说明情况;如短期来德人员确因护照遗失无法在签证到期前离境,须凭警方的报失证明及时向当地移民或签证主管部门说明,以免离境或再次申办签证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2.如在居住国因涉嫌犯罪而被羁押或判刑,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我驻德使领馆取得联系,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和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

  3.如家人在德国失踪或遭绑架,应尽快将详情通知我驻德使、领馆,包括失踪或被绑架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相貌特征和在国外住址等,以便寻找失踪者或解救被绑架者;

  4.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警方缉拿罪犯或提供保护,如有必要可向我驻德使领馆反映情况,请求协助。

  三、常见疾病与医疗状况

  (一)常见疾病

  德国是世界上非常重视环境保护的国家之一,空气及水源污染较少,加之德国食品卫生措施严格,恶性传染疾病较为少见。流感、花粉过敏(多发生在春天)是德国最为常见的疾病。德国对禽流感的防范非常严格,目前尚无发现人类患禽流感病例。

  (二)医疗状况

  德国医疗设施非常健全,医疗条件及水平较高。各地分布有数量众多的各类专科门诊和私人诊所,在德国看病通常去上述诊所,看病需要事先预约(急诊除外),大中型的综合性医院通常只接待重症患者或急诊病人。德国的药品管理较为规范,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界定清楚。医院和诊所均不出售药品,病人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去药店购药。德国的诊疗费用和药费价格昂贵,如无医疗保险,个人将很难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因此特别提醒短期赴德中国公民,出国前务必办妥相关医疗保险手续。

  (三)医疗保险

  德国的医疗保险由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两大系统组成。这两个系统是这样运作的:所有的有工作的人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没有工作的家属、孩子可以随有工作的家长一方保险。靠社会福利生活的人,由社会福利局给他们交保险金。工人和雇员月工资在6300马克(现在是3500欧元)以下的都必须在法定医疗保险公司保险。超过这个限度可以自己选择。

  德国法律规定,法定医疗保险的参加者分为义务保险者和自由保险者。义务保险者是指月税前收入不超过法定义务界限的就业者、失业者、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大学生和就业前的实习生等,这些人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投保者的配偶及其子女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自由保险者是指月税前收入高于法定义务界限的就业者、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律师、军人等,这些人可以在社会医疗保险公司或私人医疗保险公司之间进行选择。选择了私人保险公司的自由保险者,不得随意退出而转入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但参加了法定医疗保险的义务保险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改为参加私人医疗保险。

  法定医疗保险的内容主要包括:(1)疾病的预防和疾病的早期诊断;(2)疾病的治疗;(3)病愈后的身体康复;(4)生病期间的护理;(5)丧葬待遇;(6)妇女孕期及哺乳期间的有关待遇;(7)当病假超过6周时,投保者可以从医疗保险机构领取相当于基本工资80%的病假补贴,最长为78周等。不管是义务保险者还是自由保险者,都离不开社会医疗保险公司。目前德国法定医疗保险的平均费率为投保人税前收入的13.4%,由雇主、雇员双方各承担一半。

  德国法定医疗保险有他自身的特点:

  1.互助调剂。目前德国的法定医疗保险平均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13.4%,具体每个人缴费额不一样,但都可同样享受同等质量的法定医疗保险待遇。

  2.社会自治。所有医疗保险机构者不隶属于政府的某一部门,而是实行自我管理的社会自治机构。

  3.政事分开。在德国法定医疗保险运行中,实行的是政事分开,政府卫生部门不参与医疗保险的操作。德国卫生部主要负责医疗保险法律的起草,经议会通过后颁布实施。此外,还负责全国医疗保险事业一些重要问题的宏观调控工作。

  4.合同管理。医疗保险机构对医院和诊所医生实行合同管理,但其合同在性质上类似于行政合同,一旦出现纠纷,由公法法院(社会法院)进行处理,而非民事法院解决。此外,医疗保险机构对合同的履行负有监督检查职能,一旦发现问题可以采取必要措施。

  德国的社会保险系统包括:医疗保险、护理保险、事故保险、失业救济金保险、退休金保险。再加上社会福利系统,德国变成了一个全保险的社会。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疾病预防,疾病的治疗、护理,住院,看牙医,病假工资,家庭补助金,孕妇补助金和死亡补助金。

  所有被保险的人,都持有一张保险公司发给的医疗保险卡。病人拿着这张卡片就可以看医生了。德国的医生都是与保险公司有合同的,医生直接与保险公司结账,病人不需要为这些事情操心。德国是家庭医生制,差不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医生,有了病就去看这个医生。如果病重、或者需要检查,家庭医生就开转诊单,让病人去看专科医生,或者去医院。

  四、当地的风俗与法规

  (一)宗教及节日

  德国的主要宗教信仰是基督教,约有5500多万人教徒, 其中约2760万人信福音新教,2750万人信罗马天主教。新教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东部,天主教主要在南部和西部。

  德国的主要节日有:

  1.元旦(1月1日)

  2.耶稣受难日(周五,具体日期不固定)

  3.复活节 (星期一,春分月圆后第一个星期天)

  4.劳动节(5月1日)

  5.耶稣升天节(复活节后40日,具体日期不固定)

  6.圣灵降临节(升天节后10日,具体日期不固定)

  7.德国统一日 (10月3日)

  8.圣诞节(12月25日、26日)

  (二)风俗及交往注意事项

  1.守时。德国人非常守时,约定好的时间,无特殊情况,绝不轻易变动。应邀到德国人家中做客,应按时到达,早到或迟到都是不礼貌的。邀请客人,通常需提前发邀请信或打电话通知被邀请者,受邀请者不管接受与否,应尽早回复,以便主人做准备。如果不能赴约,应客气地说明理由。既不赴约,又不说明理由是很不礼貌的。在德国,官方或半官方的邀请信,往往还注明衣着要求。在德国私人宴请的场合,等候迟到客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如因临时原因,可能迟到10分钟以上,则应电话通知主人。客人迟到,要向主人和其他客人表示歉意。 忌参加音乐会迟到,如迟到最好等到一幕或一个乐章结束后再入座。

  2.遵纪守法,注重整洁。德国人非常注重规则和纪律,凡是有明文规定的,德国人都会自觉遵守。例如过马路,即时路上没有车辆,行人也很少会闯红灯。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德国人很讲究清洁和整齐,随地乱扔纸屑或随地吐痰都被认为是不文明的行为。只要有客来访或外出活动,就一定会穿戴整洁。

  3.喜欢清静。德国人多喜欢清静的生活,除特殊场合外,不喜欢大声喧闹。例如,晚上8时至第二天早晨8时或周日不可以演奏乐器、大声喧哗。如果晚上要搞聚会活动,尽可能不大声喧闹,最好事先向邻居讲明情况,请求他们谅解,并尽可能安排在周末。否则,受干扰的邻居会十分恼怒,可能会当面提出抗议,个别人甚至会请警察出面干预。

  4.注重礼仪。在德国,朋友见面以握手礼为主,告别时亦如此。十分要好的、长时间未见的朋友相见或长期分开时可以相互拥抱。在交往过程中,大多数人往往用"您"以及姓氏之前冠以"先生"或"女士"(也作"夫人"讲)作为尊称。只有亲朋好友和年轻人之间互相用"你"以及名字称呼。对女性,不管其婚否或长幼,都可以称"某女士",但对已婚妇女应以其夫姓称之。与人交谈时应避免涉及如年龄、收入等私人问题。应邀去别人家做客时,应备鲜花、画册或书等礼物,所送礼物要事先用礼品纸包好。德国人不习惯送重礼,所送礼物多为价钱不贵、但有纪念意义的物品,以此来表示慰问、致贺或感谢之情。在收到礼后应打开观看,并向送礼人表示感谢。

  5.注意着装。出席晚宴、舞会、音乐会等正式活动,应着正装。出席葬礼最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尽可能穿黑色的衣服,男子要系黑色无花图案的领带,如果没有黑衣服就穿颜色暗淡、深沉的衣服,切忌鲜丽的服装。

  五、物价与供应

  德国是世界上消费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现行货币为欧元,与人民币汇率比价基本上为1:10。但与瑞士、英国、北欧各国相比,德国的总体物价水平还是相对较低的,吃穿等基本生活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比重并不大。

  德国商业发达,货品种类齐全,物资供应充足。连锁超市遍布各个居民区,生活方便。但需注意的是,德国的大多数商店周日和假日是不营业的,平时营业时间一般为10:00-20:00,周六营业至16:00,在圣诞节前的4个周六则营业至18点。银行、邮局最迟于18点关门。商店内单样货品的上架量是有限的,如客人所购商品数量较大,需向商家预订。

  六、交通与出行

  (一)德国气候特点及德国的旅游淡、旺季

  德国处于温湿的西风带,属于西欧海洋性与东欧大陆性气候间的过渡性气候。西北部主要呈海洋性气候,夏季较为凉爽,冬季较为温和。东部和东南部的大陆性气候特征显著,冬冷夏热,最冷时气温可达-10度,最热时超过30度,近年来随着全球气温的升高,德国一些城市也出现了罕见的高温天气,最高时可达40摄氏度。平稳温和是德国气候的总体特征,温度大起大落的情况很少。冬季平均温度在1.5度(低地)和-6度(山区)之间,夏季平均温度为18度(平原)至20度(南部谷地)左右。

  通常4月份是德国气候变化最无常的月份,暴雨、飓风、雪雹交替而至,因此在这个月出门最好携带雨具。5月、6月和9月、10月、11月是德国人从事各种交流活动的好时节,各种活动一般都安排在这五个月内进行;7月、8月是德国人休假的季节,也是德国境内的旅游高峰期;德国的冬季日落时间较早,多雨雪,夏季日落时间较晚,通常为21-22点。

  (二)交通状况及相关出行建议

  德国的城市公共交通非常发达,特别是在一些主要城市如法兰克福,由地铁(U-Bahn)、轻轨(S-Bahn)、巴士(Bus)、有轨电车(Straßenbahn)及出租车(Taxi)构成一套高效的城市立体交通网,可以到达城市的各个角落。车站上都有行车的时刻表和交通线路图表,而且可以到车站的咨询处免费领取专为游人准备的交通线路图册。所有公共交通的车票是通用的,而且车上没有售票员,车票通常可在车站旁或车上的自动售票机上购买。大部分自动售票机只收硬币,部分售票机也收取纸币。上车后不要忘记将票插入打票机打票,不打票视同逃票。为防止逃票现象,德国的公交系统采用的是抽查做法,所以要保管好车票备查,逃票将会受到数倍的罚款。乘坐出租车通常须事先电话叫车,只有在饭店前、出租车站、机场、火车站才可能直接乘坐。

  德国人近距离出行时,常选择汽车。德国市内的行车速度较快,很多路段可达50公里每小时,路的两边通常都停有车辆,在超车和拐弯时须特别注意行人及自行车动向。德国拥有世界上最为发达的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建议行车速度为130公里/小时,部分路段不限速,大部分德国人都有开快车的习惯,因此超车或在快车线行驶时一定要多加小心,为了安全乘车务必系好安全带(无论是前排座位还是后排座位)。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道,切勿贪图捷径,以免发生危险。德国人一般较为遵守交通规则,很少有闯红灯的情况。过路口时要看人行道的红绿灯指示,即使在没车时也不要闯红灯。如发生车祸可播打110或112急救电话,或与距离最近的我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

  (三)与国内的直达航线以及通往国际机场的交通方式

  1.柏林目前尚无直飞国内的航班。从国内前往柏林需从法兰克福或慕尼黑转机。

  2.法兰克福机场是欧洲乃至世界最重要的客货运枢纽,也是德国最大的航空港。目前法兰克福至中国(包括国航、汉莎)的航线已由10多年前的每周4班发展到现在的每周42班。其中,法兰克福-北京每天客运3班(国航2班、汉莎1班);法兰克福-上海客运每天2班(国航、汉莎各1班);广州-法兰克福每天客运1班(汉莎)。

  法兰克福机场位于法兰克福市西南16公里,紧邻3号和5号高速公路。整体建筑呈恐龙形状。机场的两个候机搂由高架轻轨列车(Skyline)连接,旅客可借助该列车免费往返于1、2号候机楼之间。在法兰克福机场着陆后,无论您是在那里转机或转乘火车,需要首先通过入境关卡(Passport Control)的检查。持中国护照、香港特区护照旅客,请于非欧盟国(NON-EU Nations)的入境关卡排队办理手续,无须填写入境表,但请准备好转接航班的登机卡或机票。

  旅客可借助近程(Regionalzug)或远程火车(Fernzug)从机场前往旅行目的地,在一号候机楼下建有火车站台。若乘S-Bahn(轻轨列车)从法兰克福机场至法兰克福火车总站途中需11分钟车程。此外在一号和二号候机楼下都设有出租车站,从机场到法兰克福市中心需大约25分钟车程。

  3.慕尼黑机场与中国上海浦东机场与北京首都机场均有直飞航班。其中慕尼黑-上海客运每天一班(汉莎);慕尼黑-北京客运每周一、三、五、六各两班(国航、汉莎),周二、四、日各一班(汉莎)。慕尼黑机场位于慕尼黑市东北,离市中心27公里,紧临92号高速公路,交通便利。从市区前往机场,可搭乘轻轨S1或S8(20分钟一班)前往,40分钟可抵达机场。

  (四)领区内主要旅游城市和景点

  1.柏林 (Berlin) 主要景点:勃兰登堡门、国会大厦、菩提树下大街、柏林墙、尼古拉小区、博物馆岛及夏洛腾堡宫等

  2.波茨坦 (Potsdam) 主要景点:无忧宫、波茨坦公告纪念馆(采齐琳宫)等

  3.德累斯顿(Dresden)主要景点:塞姆帕尔歌剧院、茨温格宫、女子教堂及萨克森小瑞士风景区等

  4.莱比锡(Leipzig)主要景点:巴赫博物馆、旧时政厅、托马斯教堂

  5.魏玛(Weimar)主要景点:歌德故居、席勒故居、布痕瓦尔德集中营

  6.吕根岛(Rügen)著名度假圣地、海水浴场

  七、工作与学习

  (一)赴德工作

  目前,华侨华人在德主要从事餐饮及外贸业,也有不少留学生毕业后进入西门子、宝马等德国大中型企业。由于近年来德国国内失业率居高不下,外国人在德申请工作许可具有一定的难度。严格限制外籍劳工的政策对经济发展的阻碍日趋明显,德国各界纷纷要求开放高素质外籍劳务市场,为此德国政府从今年起已逐步放宽移民政策,吸引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来德工作。

  外国人在德工作必须持有德国劳动局颁发的工作许可,但欧盟成员国公民、拥有无限期居留许可或定居许可的外国人及根据国家间协议或有关法律规定可在德国工作的外国人免办工作许可。工作许可须在就业前申请。工作许可在期限、企业、职业、或区域等方面可附带限制条件,一般一年延长一次,五年后可获得工作权。

  ※申请赴德工作签证的有关手续可查阅德国驻华使馆网站相关网页:

  http://www.deutschebotschaft-china.org/cn/home/index.html

  (二)赴德学习

  德国的高校体制与中国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留学者在决定留学前,应全面了解一下相关问题,并办妥学习签证来德国。驻德国使馆提醒广大希赴德留学人员注意,持旅游、商务或语言签证或没有签证是绝对不可能在德国延长或变更居留许可,即使得到了大学入学通知书,也必须返回中国重新申办学习签证。德国驻外机构在其留德人员审核部审核通过并得到其国内移民局的批准后,才能签发留学签证。

  在德就读大学,仅仅拿到留学签证是不够的,语言是通往德国大学的一道门槛,有不少留学生就是因为迟迟未能通过德语语言考试而无法继续获得在德居留许可。在德国就读德语语言班的费用较为昂贵,从经济角度和尽快入学角度考虑,建议留学申请者在出国前掌握一定的德语语言知识。

  ※具体申请赴德留学签证的手续及相关注意事项可查阅德国驻华使馆网页:

  http://www.deutschebotschaft-china.org/cn/kultur/studieren/cIS_InformationzumStudiuminDeutschland.htm

  (三)特别提醒

  中国公民在德留学和工作常遇问题有:在德的部分华人勾结国内某些非法留学中介机构,利用国内部分家长不了解德国情况的条件,进行留学欺诈;当前有大量中国学生由于种种原因滞留在德学习语言,在德的部分华人和中国籍移民抓住这部分学生急于留下而又缺乏法律意识的弱点,以介绍学校或者代办居留为旗号,通过签订欺诈性合同,骗取巨额中介费;国内部分劳务中介在办理厨师劳务输出时,收取高额中介费,但却不对劳务厨师在外权利给予保障,导致因工资及待遇问题发生的劳资纠纷案件频发。

  1.建议欲来德留学的学生及家长慎重选择留学服务机构,签订留学协议要防范欺诈性条款,并注意收集并保存有关材料作为证据;提醒在德的部分留学生,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代办学校或居留的中介机构和个人,防止上当受骗。

  2.出国务工要慎重选择劳务中介,签订劳务合同时最好向专业人士咨询,防止上当受骗。如果在居住国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应聘请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初步法律咨询等必要协助,但不能要求领事官员替您出面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八、移民及国籍政策

  德国移民政策

  德国一直以来都推行较为严格的移民政策,但随着长期以来出生率低下,老年人口逐渐增多,德国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引进外资开始重新审视现行移民政策。2005年1月1日德国新《移民法》生效,德国逐步放宽移民政策:

  1.简化居留形式。居留种类由以前的五类(居留权、无限期居留许可、有限期居留许可、学生居留、容忍居留)简化为两类(定居许可和居留许可)。

  2.鼓励外籍高级专业人才及外国投资者来德工作、投资。向德国所需的高精尖专业人才颁发长期居留许可,并给予家属在德就业权;独立经营的外国投资人只要在德投资100万欧元并创造10个以上就业岗位便可获得居留许可。

  3.为在德毕业的外国留学生提供继续留在德国深造和工作的机会。 允许在德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在德居留一年,只要在此期间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便可获得在德工作居留。

  4.采取措施促进外国人融入德国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开设融入课程,要求在德长期定居的外国移民学习德语语言知识、德国法律及文化,了解并融入德国社会。

  5.修改避难条文,严格限制非法移民,并增加驱逐恐怖分子、“蛇头”及其他危害德国社会危险分子的条款。

  德国《移民法》具体内容可查看德国司法部相关网页:

  http://bundesrecht.juris.de/aufenthg_2004/index.html

  德国国籍政策

  自2000年1月1日起德国《新国籍法》实施生效,对原国籍法做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改变了过去单一根据血统原则确定国籍的做法,引入了出生地原则,有限度地承认双重国籍,进一步简化外国人入籍的手续,表明了德现政府在对待外国移民问题上采取了较为开放和宽容的态度。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血统及出生地原则

  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拥有德国国籍,则他们的孩子也将得到德国国籍。对于非婚生子女,如果母亲是德国籍,则孩子为德国国籍;如果只有父亲拥有德国籍,则在确认他们的父子或父女血缘关系后方可获得德国籍。这种确认必须在小孩未满23岁之前进行。在德国境内出生的外籍儿童,如其父母双方中有一方在德国连续居住满八年以上,并且持有定居许可或持无限期居留许可满三年以上,则他们亲生的子女即可自动获得德国国籍。

  2.选籍原则

  在德国,原则上是不容许出现双重国籍的,因此外国人加入德籍都要求先退出原国籍。但在根据出生地原则获得德国国籍的情况下,则存在出现双重国籍的可能性,即当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国籍时,新生儿童根据德国国籍法获得德国籍,但同时又根据血统原则拥有外国国籍。根据德国国籍法,无论是根据出生原则还是通过入籍手续获得了德国国籍,只要他还同时拥有其他国籍,则他在成年时(23周岁)要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以书面声明的形式就是否继续持有德国国籍作出选择,如果保留外国国籍则意味着德国国籍的丧失,如保留德国国籍则须递交已失去或放弃外国国籍的证明,如果超过23周岁尚未做出选籍声明则将自动丧失德国国籍,在此之前持有双重国籍是被允许的。同时新国籍法允许在特殊情况下保留双重国籍,但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3.简化入籍手续

  办理入籍手续是获得德国国籍的一种重要途径。如申请者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入籍:

  ※居留年限:要求合法在德连续居住满八年(原规定为15年)

  ※居留种类:要求持有定居许可或居留许可

  ※放弃或丧失原国籍

  ※经济方面:要求生活来源有保障(不含社会或失业救济金)

  ※政治方面:要求申请人认同自由民主制度原则和基本法、无犯罪判刑记录

  ※文化方面:要求有足够的德语知识,须通过德语语言测试,还须参加学习德国宪法和国家政治制度等内容广泛的入籍知识培训班。

  九、驻德使领馆联系方式(国家号:0049)

  1.中国驻德国使馆

  地址:Maerkisches Ufer 54, 10179 Berlin

  电话:030-27588555

  传真:030-27588221

  领事事务咨询电话:030-27588572

  领事应急电话:01736171052

  2.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

  地址:Mainzer Landstrasse 175

  电话:069-75085548(护照事务)069-75085534(签证事务)

  传真:069-75085520

  领事应急电话:015117129745

  4.中国驻汉堡总领馆

  地址:Elbchaussee 268,22605 Hamburg

  电话:040-8227 6013

  传真:040-8226231

  5.中国驻慕尼黑总领馆

  地址:Romanstr. 107,80639 München

  电话:089-1730 1625

  传真:089-1709 4506

  十、领区内政府部门及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德国铁路查询台:11861

  德国汉莎航空咨询:0180 58384267

  中国国航法兰克福机场办事处:069-69075141

  德国海关信息中心:Tel:069-46997600Fax: 069/469976-99

  柏林机场信息查询台:0180 5000 186

  柏林警察总局:030-46640(总机)110(紧急求助电话)

  柏林外国人管理局:Tel: 030-902690(总机) Fax: 030 90269 4099

  柏林劳动局:030-55555

  有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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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
BLOG:http://marcojiang.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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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详细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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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我最爱的欧洲国家!棒!
Email:MITTENWALD@163.COM

QQ:470409149

mitt und mitt

明年会去四川或是新疆!一定得买双合适的好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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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同学在德国,说是一个很不错的国家
昆明登山探险协会
协会论坛: http://kmdx.8264.com
协会网站: http://www.cnco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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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德国还是不错的
旅游登山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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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口还没咱们一个省多啊~~~怪不得经济不错.
八百里秦川尘土飞扬,三千万儿女怒吼秦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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