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去溯溪,清早出门去坐火车,工具折dao被收了,也没有其他的更好的办法能带着工具刀去短途野外活动。这已是遇到的第二次被没收工具刀了。很郁闷,我们玩户外的,无害人之心,但确实有很多需要用到工具小 dao的时候。 从治安的角度来说,条例是为了治安问题而出台。我们既然纳了税,且严格遵守了相关法规条例,放弃了使用工具小 dao,也削弱了自我防卫的能力,ZF是否一定能确保我们的安全呢?若我们受到了来自于管制dao具而造成的伤害,ZF是否该担责?是否给予应有的赔偿并给出合理的解释呢? 如果只有权利,而避开责任,权利就会被滥用。由此逻辑,今后登山杖,冰镐,冰爪都属于能致伤的装备,严格限制。。。。。。 菜刀实名制的荒诞,不正印证着这样的逻辑吗? 可惜户外的驴子,户外用的工具刀连实名制的机会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