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沉底鱼 于 2015-9-11 04:20 编辑 东盟云南之旅: 行摄东川红土地,忘情抚仙湖,沐浴弥勒温泉 本线路适合各种年龄段,为保证假期旅行的舒适性,全程住宿商务宾馆和温泉度假村。 【出行时间】9月16日晚——20日 【目的地简介】 东川红土地:“上帝遗落的调色板”!是全世界除巴西里约热内卢外最有气势的红土地,而其景象比巴西红土地更为壮美。到红土地摄影最好的季节是9到12月,这个季节一部分红土地翻根待种,另一部分红土地已经种上绿绿的青稞或小麦和其他农作物,油菜、土豆、荞麦正在陆续收获,冬小麦正在发芽拔节,还有路旁、村子旁、树林里的杨树黄了,漆树红了,远远看去,就像上天涂抹的色块,色彩绚丽斑斓,衬以蓝天、白云和那变幻莫测的光线,构成了红土地壮观的景色。 抚仙湖:位于澄江县以南5公里处,距离昆明70多公里,是中国有名的淡水湖,这里的水质极佳,湖水清澈见底,最深处达155米,平均深87米,透明度达7-8米,为云南著名的旅游胜地。 弥勒:彝族民族舞“阿细跳月”的发源地,也是国内著名的温泉胜地。市区的“湖泉生态园”湿地,景致优美,有大量野生水鸟栖息,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典范。 【行程路线】南宁—东川红土地—抚仙湖—弥勒温泉—南宁 【活动主题】休闲旅行,观光摄影 【活动强度】★★ 【风景指数】★★★★★ 【活动资费】 成人990元/人(含包车费,三晚商务酒店一晚温泉度假村标间,泡温泉,抚仙湖景区首道门票,户外保险,领队费),儿童660元/人(不占床位有独立车位) 以上费用不含:餐费(自由组合现A,丰俭由人) 【策划组织及领队】蜗牛旅行俱乐部 国家旅游局、中国登山协会持证领队 【报名方式】 1、短信报名,沉底鱼13737728180。报名格式:云南+网名+真实姓名+手机+身份证号码 2、蜗牛美食摄影旅游超级群181303274,微信oldkey 【集结出发地点】9月16日晚19:30南湖公园正门上车,20:00准时出发 【详细行程】 D1 9月16日:南宁——田林 820KM,13H 集合出发,至田林入住宾馆休息。 D2 9月17日:田林——红土地 早餐后出发,下午到达东川区红土地镇,开始随车游荡在“上帝的调色板”中,途经壮观的月亮田,然后在落霞沟等待绝美的红土地日落,感受强烈的视觉冲击,随时在最佳摄影点停下,把色彩打包塞进进相机。一直到夕阳西下,带着无穷的回味返回住地。天气晴朗的话,晚上可以拍清晰的星轨。 D3 9月18日:红土地——嵩明 为了看到红土地上瑰丽的日出,舍弃温暖的被窝也是值得的。根据当地的日出时间,我们提前出发前往打马坎架好机位,当太阳渐渐升起,光线在红土地上延伸,色彩忽然变亮,那种感觉实在是奇妙,运气好还能看到白色的雾丝丝飘在多种颜色的红土地上(红色的土地,金黄的小麦,青稞,绿色的洋芋苗,白色的毛豆花),宛如仙境。回花石头的路上经过七彩坡,色彩漂亮,适合拍局部光,我们会从此地徒步进入红土地深处,以期看到更多的美景。回到花石头,拍一拍螺蛳湾,下午至乐谱凹,大窝塘观赏日落。之后乘车离开红土地镇,在东川区晚餐后前往嵩明县住宿。 D4 9月19日:嵩明——抚仙湖——弥勒 早晨离开嵩明县,约两个半小时到达抚仙湖。抚仙湖是中国有名的淡水湖,湖面非常辽阔,水质极佳,清澈见底,湖畔景色秀丽,风光旖旎。抚仙湖的水达到一类水质,无任何污染,最深处达155米,平均深87米,透明度达7-8米。湖内出产的抗浪鱼最具盛名,它也是抚仙湖的名贵特产。在抚仙湖自由活动,可在湖边晒太阳,也可沿着湖边散步,还可以在湖面划船,自得其乐。下午集合上车,前往弥勒,弥勒不单是温泉胜地,还是美食天堂,阿细杀猪饭、卤鸡米线、羊肉汤锅都是有名的当地特色。吃饱喝足,惬意的泡进所住客栈的温泉池子,洗净一天的疲乏。 D5 9月20日:弥勒——南宁 可早起在泳池游泳,然后再泡会温泉,10点开始返程,约晚上8点左右回到南宁。 【活动装备】 服装鞋类:保暖衣物,轻便徒步鞋或运动鞋 装备类:个人卫生用品 【活动守则及声明】 1、注意安全,听从领队安排,严禁迟到,严禁擅自冒险行动、离队、安全自负。 2、注重环保,不乱扔杂物。(每人自备一杂物袋)塑料袋、废旧电池及不可降解的物品一定要带出。 3、户外人人平等。请勿高姿态将现实身份带进户外。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有安全意识,有团队协作精神。 4、队员之间必须相互体谅,有重大决定或提议由大家协商。但出现特殊情况,请参加队员绝对服从领队的意见。一旦报名,请不要以个人喜好要求领队变更行程。 5、行前会前,已报名队员因故退出,退还所有款项;行前会后退出,扣除包车等已发生费用后,退还余款。 6、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组织者会根据线路情况做好各种预案,尽最大能力规避风险,但无法保证完全避免。参加者需对行程和自身状况作出判断,谨慎决定是否参加活动。 7、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活动组织方、发起人均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活动组织方、发起人均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活动组织方、发起人同样均不承担。本声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