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旅游的,也对户外了解一些,旅游现在在国内是相当成熟的行业,而户外是刚起来的一个行业,很多地方都不是很成熟,特别是国家法律方面,如果旅游出个什么问题,都会在合同中约定好的,如死了一个人,合同里也是约定,怎样陪钱,陪多少,而户外现在是不知道应该规谁管,体育?旅游?还是什么,别说登协,登协只是一个民间协会,是没有管理的权利的,当户外里的法律,法规都出来时,这个行业的发展就会更快,自然就会有合作的机会。 |
挺好的啊 我们的机构是这样构成的: 按照集团公司管理模式 户外管理公司 1、旅行社 2、企业管理顾问公司(拓展训练) 3、 协会(铁人三项和定向协会) 4、独立的一个AA制户外活动网站 5、独立的运动俱乐部(会员制) 业务分片处理,对口到不同的法人实体,从运作效果来看,效果是很好。 在业务处理和责任承担上,无论是公司还是协会,都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旅行社的牌照也是一样。 为什么把机构搞的这么复杂,我想还是一个责任承担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既然是行业,行业不盈利是不能维持发展的,也是不健康的。 既然盈利,就总得有个实体来承担责任。万一出了事情总得要有人买单。 机构的复杂不是最初所想的,而是行为合法化的需要,是因为现在的制度不健全造成的。 哦,差点忘记说了,我在珠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