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恰恰在企业同时负责过打假维权和窜货管理,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1.爱路客的员工缺乏底限,知道楼主非公司签约经销商无法用窜货制度约束而采取举报假货的方式,我也干过,但那是竞争对手恶意市场行为,多次面对面沟通无效才采取的,如同辟邪剑法,不到最后,不得使用,这是遭天谴的,违背企业的社会使命! 2.也是违法行为,工商局在受理我们案件前,总是第一句问,你们投诉的是窜货还是假货……然后补充告知,国家有明确的红头文件,工商部门不允许企业进行价格垄断,人家买了,就是买1分钱,也和你企业无关。闲鱼就是处置二手物品的,一般情况下二手自然就比正式零售价低,又不是禁止流通的核武器! 3.公司的员工在违法和没有底限的情况下,缺乏基本的处理渠道价格冲突的能力,这本身就是个人一件产品的低价,对渠道价格体系构不成伤害,却小题发作。 4.最后一点建议,不排除某些经销商或者个人利用闲鱼批量销售,那么做好防窜管理,利用技术手段进行可追溯,一旦查证,对供货经销商杀无赦,并通报全体客户。 也对网友们提一点,乱价行为会侵犯经销商利润,最终品牌受损,乃至倒闭,因此各个企业内部都有或严或松的管理制度,某牛公司在2000年初,发现一箱窜货,那么就要让窜货经销商自己装20箱到对方把那1箱换回来,而我手上也是杀人如麻,死在我手里的经销商多如牛毛! 总体上是阿辉路客公司员工的傲慢让这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