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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3.5周日,穿越竹坝峡谷攀岩野炊一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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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8 17:53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只看本帖大图
8264户外保险频道

其它

¥60/
  • 开始时间:2017-03-05 至 2017-03-05 商定
  • 活动地点:同安
  • 集合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厦门SM城市广场平面索引
  • 性别别: 不限
  • 活动性质: 商业
  • 报名截止:2017-03-04
0 报名人数 30 剩余名额

行程介绍

【玩点介绍】
同安竹坝峡谷 竹坝溪谷位于同安五显镇竹坝村,是一条难度3星左右的玩户外的初中级者最好的拓展路线之一。部分地方需要借助简单的户外工具。全程徒步,由溪而上,这个季节水不会多,不会湿鞋,一路可感受爬山、岩石跳跃、攀岩,攀绳的刺激!在美丽的竹坝南洋风情休闲度假区,厦门煌萍茶树观光有限公司引进了370多种茶花,1126棵茶树,其中树龄在200年以上的有30多棵,树龄最大的有430多年,来自云南。其实,没看到茶花,光听到各种茶花的别名,就让人心向往之了:埃及艳后、十八学士、葵花宝典、绣球……
    作为厦门十大美丽乡村,有着名副其实的青山绿水、奇石深潭、鸟语花香。它还是一座具有浓郁南洋特色的风情园。其山间道路悠长,让人在淡淡的辛苦中感受人生的那份自然,其溯溪道路崎岖,让人在美美的感受中回味自然的那份强大。每当你矗立远望时,你眼中总能接受到自然对生存的那份热爱。
中午有安排野炊煮面(碗筷请自带,减少一次性餐具对环境的破坏),如果不喜欢吃面的,可以自己带喜欢的零食,也可以带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过来一起煮。

阿青小结:本次活动难度3星半,属野外路线,不是逛公园,强制穿戴户外鞋加双肩包。我们中午野炊,我们会带上炉具,欢迎大家自己也带上卤料,水果,各种好吃好喝的,大家一同品尝。让我们呼吸着大自然的清新空气,吃着俺们自己煮的“美味佳肴”,哈,这也是一种享受啊

费用装备

【报名电话】18559767773夏天   联系QQ:18559800800
【交流QQ群】87663337 群验证:竹坝
【集合时间】3月5日早上07:50分集合(晴天户外蓝色大旗为集合标志)
【集合地点】SM肯德基门口集合        07:50
                   集美孙厝公交站(同集路天桥下)         08:30
                     同安汽车南站                09:00
【年龄限制】18-60周岁(老人小孩,不可参加)
【活动强度】★★★☆(5星为最高难度)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风险:车险、跌倒、溺水、滑坠悬崖、虫蛇侵扰等)
【活动形式】当天来回
【活动内容】徒步、 摄影,野炊
【餐具要求】请自带碗筷,减少一次性餐具对环境的破坏,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装备要求】此路线为野外路线,请背双肩包和穿戴防滑运动鞋。穿戴高跟鞋,超短裙者,补交相关车费后,自己回家。

【活动费用】60元(来回车费,保险,野炊费用。)
【年龄限制】18-60周岁(老人小孩,不可参加)
【活动强度】★★★☆(5星为最高难度)
【风险级别】★★★☆(可能遇到的风险:车险、跌倒、滑坠悬崖、虫蛇侵扰等)
【年龄限制】本次活动为户外爬山线路,具有一定的强度,限18-60岁人员参加
【活动内容】徒步、 爬山、摄影
【活动费用】人民币60元(来回车费,中午野炊费用。赠送保险)
【餐具要求】请自带碗筷,减少一次性餐具对环境的破坏,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活动午餐 】中午午餐野炊,组织方会带上炉具,食材等。

其他

★严重低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哮喘病患者、孕妇及其他特殊疾病者严禁参加!有特殊疾病者报名前,需告知身体情况,隐瞒健康情况的队员,责任自负!
★严禁高龄65周岁以上老人参加活动!。
★严禁携带宠物参加活动!。
1:认可独立自助为主、热情互助为辅的户外形式。
2:集体活动以大局为重,不搞个人主义,不得单独行动。
3:凡事商量,但遇意见不统一,领队有权根据利弊作出决定,全队必须服从。
4:要提倡环保,注意保护环境,不乱丢垃圾,人人以我做起。
5:男生应无条件帮助有困难的女生,要做到互相帮助,要有集体荣誉感。
6:安全第一,切忌个人英雄主义,要量力而为。
7: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
8: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以上作为强制性要求,已报名者视同默认,必须遵守。

1.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厦门晴天户外旅行俱乐部组织的所有户外活动
2.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具 备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本网站和发起人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本网站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本俱乐部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共同发起人及钱物保管人员。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者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者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户外活动的严肃、高效,尊重户外运动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将自行承担户外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法律规定,酒后驾车以及从事其它活动系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户外活动的参加者承认其饮酒行为为自愿并同意对其饮酒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对此,本俱乐部和发起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6.发起人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本俱乐部和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具 备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7.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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