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自己,也许没有人会认为我性格孤僻。 一个人旅行的时候,我从不入住青年旅馆,讨厌一大群穿着冲锋衣的人围坐在大堂,攀比着各自的旅行经历,更讨厌搭讪与被搭讪。 不是背着大包的人,就一定是同类。 从来都认为,同类是这世界上最奢侈的遇见。 说起来玩了十几年户外,期间却因膝盖出了很严重的问题,整整五年连最基本的下蹲都无法完成,便以自驾为主。当我终于腻味这车轮碾过的风景时,膝盖竟奇迹般的好了。 恢复户外的第一年,我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登了哈巴雪山、暴雨中穿越怒江独龙江、又在风雪中重走洛克路,以纪念我的户外十周年。 (哈巴雪山) |
如果 · 爱 我说的不是艳遇,是自然。当我们不再满足于一个笼子到另一个笼子的生活,便开始躁动着去入侵一个原本不属于我们的世界,我们称之为“户外”。 作为一个资深入侵者,我认为户外最基本的准则是爱,是保护。 遗憾的是在我走过的每一条线里,只要有人类涉足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垃圾。甚至是与我同行的队伍,偶尔也会飘下几张糖纸,也许我会一改泼辣的性情默默替你捡起,但我一定会在心里问候你的母上大人。欢迎对号入座。 (珠峰东坡,总是和牦牛工一起,早早的找到一片风景,躺在花丛里等同伴) 珠峰东坡大环的时候,曲当乡乡长即使被我哄得团团转,也没忘关照一句:不要往山里扔垃圾。 放心吧,我们拍着胸脯信誓旦旦。 然而,理想总是丰满的,誓言总是不可轻信的。 行程过半,到巴当的时候,牦牛工说到白当的路很陡,牦牛需要减负,我们只能扔弃那满满一大袋垃圾。 牦牛工不会生火,在我的要求下尝试了一次又一次,依然没有办法点燃那堆垃圾。我使劲咬着嘴唇,烧光了身上的纸巾,亦无济于事。 同伴们站在几步远的地方,低头看着我和那堆垃圾。有人不耐烦的叹着气,也有人象征性的过来帮了几下忙,我明白他们是在容忍我的倔强。徒劳了很久,我们终于离开那堆垃圾。 巴当的这堆垃圾是我户外生涯最大的耻辱,纵然我之后矫情的在朋友圈检讨过好几次,但他们依然留在我的心里不肯离去。 东坡的这些同伴,都是网上结识的,后来微信全部被我删除了,原因后文会提及。后来他们中有个我本来还算投缘的女孩加回了我,我没有拒绝。 所以我想,如果你们能看到这篇文章,希望能扪心自问是否还记得那堆触目惊心的垃圾。如果你不记得了,如果你连最基本的羞耻心都不曾有过,甚至如果你还在不经意的做着和当年一样的事,我恳求你,放过这些山吧。 我会再回东坡,会捡走能看到的所有的垃圾,自己的和别人的。欠东坡的债,我会还。 玩户外就好象与这天地谈一场恋爱,如果爱,请珍惜,如果不爱,那就别去糟踏。 |
如果 · 装逼 是的,这就是我对你们大部分人的感觉。也许你会跳起来骂我,大家一样玩,凭什么鄙人是装,你就是爱。 说户外装逼的人不外乎两种:一种是把户外想得太高,自己太low,以为别人也总是踮着脚;另一种是自己也装过,也许仍然还在装着。很显然,我是后者。 你穿上冲锋衣,你拿着单反,你留长了胡子,你脸晒得黝黑,你上过雪山下过海,于是你觉得身边的人们都是俗物。我也曾经和你一样,满嘴自由和桎梏,甚至曾觉得身边尽是些“被生活阉割的人”,我用了很长时间才明白,其实不正常的人是我,装逼装到浑然不觉也算是种境界。 我第一次户外是亚丁大转,当我洗去一身酸臭,带着耳环包上头巾,和朋友两个坐在丽江的酒吧吃早饭时,受到一群跟团游客的膜拜。那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酷毙了。 十年后,我重回亚丁,走的是木里亚丁穿越,客栈的老板娘逢人便夸,你们别看她长得这样娇小,其实很厉害的。我却有些惶恐。 (亚丁大转,当年的我,一根枯枝一身赝品。胶翻拍片,请忽略反光〜) 走的地方越多,越开始回归旅行的本质,不再满世界的去找灵魂,人生在世不就是图个开心。就算是我喜欢跟着旅行团,去人最多的海滩,买最贵的饮料,找最美的人妖,摸最大的奶,那和别人也没一毛钱关系。 和这世界上大部分事情一样,旅行没有标准答案。你行走的方式取决于你想看到的这个世界,世界的多样性决定了旅行的多样性。 背着包漫无目的的游荡,和跟着小旗子赶景点,看到的都只是世界的一部分,谁也没有比谁逼格高到哪里去。 也有些人,在旅途中用最高的分贝说最粗俗的话,回来后在朋友圈摇身一变,成了一株孤独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空谷幽兰。我第一反应是,丫精分得比我还厉害。既而也会释然,装吧,装得开心就好,有种你就一直装下去。 趁年轻,出发吧。趁年轻,装逼吧。只是装逼的时候,别把全世界都当是傻子。 |
遇见你是最美丽的幻觉 告别的时候,达哇说,欢迎你来我家作客。后来我真的去了那个牧区,他们每天给我铺最厚的褥子。褥子有些潮,而我竟睡得很香。 两个星期后,我已经和他们一般黑了。穿上拉姆的衣服,梳着两个小辫,达哇对邻居们笑称我是他二妹。 他们什么事也不让我干,百般无赖的我喜欢把牦牛带到湖边,给它们洗澡,把它们的乳房刷得干干净净,这样我才放心喝新鲜的牛奶。挤奶的手感很奇特,我总幻想它们是电视里晃动着胸脯的女明星。 (他们在毡房里生着火的时候,我总是被呛得逃到外面) 达哇的家离圣湖不远,几户人家挨在一起,连村子都称不上,这里没有游客。家里有条藏獒,通红的眼睛让我不敢靠近。我喜欢那只来作客的小狼,拉姆去年救了他,伤好后,他会经常回来看看。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他就舔我的手,一直痒到我心里,于是我又想起独克宗那只阿拉斯加,我叫他“Mone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