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赫斯特城堡已过下午4点,沿1号公路继续往南。在圣路易斯.奥比斯保,1号公路并入101号高速公路,可是,仅仅几公里后两条公路就分离,结果一不小心,没及时下高速,后来碰上了倒霉的事。 101号高速公路限速65英里,我一般用巡航定速,63--64英里,显然车速太慢,后面的车不断地超到前面,在整个行程中,我的车不是第一辆,就是最后一辆,很容易成为警察的猎物。 果不其然!我在最左车道正常行驶,发现后面有辆警车跟着,我便主动向右车道让它,可它又跟在我后面,我再向右车道让他,可前面是岔路,我便回到正常车道。此时看见警车并排在我左边,警察指着我,示意我靠边停车(开车人都懂的)。 停好车,放下玻璃窗,熄火,老老实实在车中呆着。因为我知道美国的规矩,这种时候千万别下车。从后视镜看见警察右手放在枪把上,走了过来说了一通,我只能摇头,他做手势,意思要驾照。我指指车后再指指车门,意思是驾照在后面,我要开门下车拿。他点头同意了。 回到车上,从后视镜中看见他趴在车上写单子,看来是在劫难逃了。 晚餐在索尔万一家中餐馆,拿单子问老板,上面写了些什么内容?答:是法院传票,12月13日开庭,限速65,车速84。天哪,那么多车,我想开那么快也不可能。可是,没办法,过二天就要回国了,到哪里讲理,只能认罚。我估计,很可能是因为我来回主动避让使警察误认为是s驾驶。 回国后,请朋友联系美国法院,最后罚款$366元。心痛啊!教训! 全天行程206英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