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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

阳光户外 7月23-24日绥中海边露营两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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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15:49 1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8264户外保险频道

露营

¥100/
  • 开始时间:2017-07-23 至 2017-07-24 商定
  • 活动地点:辽宁省绥中
  • 集合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朝阳客运中心
  • 性别别: 不限
  • 活动性质: AA
  • 报名截止:2017-07-21
0 报名人数 35 剩余名额

行程介绍

具体行程:
D1:早上集合7:00新客运站对面集合,前往绥中海边,扎营,海边游玩。没有帐篷可以租海边茅草房约240左右一间双人 (需提前预定) ,有餐厅,也可以自己带炉灶做饭。
D2:可以去兴城海滨游玩,下午返回朝阳

费用装备

活动报价:车费 35人以上,100元/人,两日保险10元/人。
费用包含:往返包车费用、保险费用。
交费方式:现金或微信转账(微信账号:澜诗雨梦 13842145815)
服装要求:游泳衣裤、防晒衣服。帐篷。

其他

【免责声明】 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活动发起 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本活动发起人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领队、副领队、收队及队员。活动开始后本 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不要参加本活动!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 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 “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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